今天大年初一,一大早就被吵醒了,不是被新年的鞭炮聲吵醒的,而是聽到鄰居家傳來一個女人大聲喊:“打人了,打人了,沒法過了”。
我急忙穿上衣服跑到大門外看,只看到他的門前圍了一群人,這些人也不著急拜年了,都來看熱鬧了。
只看到他的媳婦抱著孩子就要回孃家,她的婆婆攔著她不讓她把孩子搶走,從她的手裡搶孩子,孩子嚇得哇哇大哭。畢竟是在婆家,這裡人多,孩子始終沒有被搶走。他的媳婦兒又哭又罵的自己開車走了。
是什麼原因使他們兩家鬧到這個地步。據說這個男的在女的家裡當上門女婿,他的媳婦在沒有跟他商量的情況下把錢借給了自己的姐姐,這個男的就生氣了,領著孩子回到自己的孃家來住。怪不得我的鄰居給他看了好長一段時間孩子。又聽說如果女方不來這道歉,他就不過了,把自己的孩子給他孩子姑姑養,正好孩子姑姑沒孩子,他也不去當上門女婿了,在家找個媳婦。
他要是好找媳婦,一開始就不會出去當上門女婿了。大家說說誰對誰錯啊,這個男的該不該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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