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強和同村的女孩小花是童年最好的玩伴。
八歲那年,一天晚上,我和小強躺在田邊的草地上,仰望著滿天的星光。
我問小強:“強子,你長大了想幹什麼?”“娶小花當媳婦,再開個花店,讓她天天有花戴”,小強傻笑著說。過了一會兒小強問道:“你呢,你長大了又想做什麼呢?”我沉默了幾秒鐘說:“娶小花當媳婦,再開個糖果店,讓她天天有糖吃。”
既然都想娶小花當媳婦,誰都不肯相讓,當場兩個人就打了一架。兩人年齡相同,個子差不多,誰也沒打服誰,這事就這麼擱置了。
十五歲那年,縣城新開了一家肯德基,洋玩意,聽說那雞肉炸的外焦裡嫩,香得很,我和小強商量著帶小花一起去吃肯德基。臨走,為小花坐誰的腳踏車,兩個人又打了一架,還是誰都沒能打服誰。最後,去的時候小花坐著我的車,回來坐著小強的車。
二十歲那年,小花生日那天,我和小強看著村長的兒子開著桑塔納載著她揚長而去。晚上我倆喝了一肚子的酒,互相埋怨了幾句,就在村口打了一架,直到打得筋疲力盡,還是沒有贏家,兩個人灰頭土臉地回去睡覺了。
此後二十多年,我和小強再也沒打過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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