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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我出生在較為偏僻的山村,從我們村到鎮上,需要一個多小時的步行時間。在我上中學之前,我就沒有走出過我們村子。那時候,村裡有電視的家庭很少。

偶爾,會在鄰居家的電視裡看到外面的世界,只有一種感嘆:外面的世界真好、真大。

上中學的時候,第一次去我們這邊的鎮上,當時都覺得我來到了“大城市”。

那之後,我逐步走向了我們這邊的縣城、地級市以及省會城市。

我是我們村第一個大學生。

事實上,在我初中畢業那會,我父母就勸我別再讀書了,兩個原因:1)家裡窮;2)我是女生。但是,我堅持上高中。

上高中那會,我會在週六日撿破爛,就為了給家裡省點錢。

期間,雖然有男同學追求我,但是,我知道,只有考上大學,才不枉費我這麼多年的努力,所以,我並沒有為眼前的誘惑給迷失。

上大學那會,自己的時間相對多了一些,我依然是邊讀書,邊賺錢,期間,和我打工單位的老闆發展成情人。那之後,我的日子發生了質變。

我非常清楚的事情:即便他為我拋妻棄子,我也不會嫁給他。所以,在這段關係中,我壓根就沒有逼迫他離婚的想法。或許,我能夠在這段關係中找準自己的位置,所以,我們相處非常融洽。

事實上,我研究生畢業後,就去了深圳,我和之前那個有家室的私企老闆,也就不了了之。

來到深圳後,我認識了一個還算有錢的男子,在他幫襯下,我有了屬於自己的公司。

現在,我也算年收入過百萬的美女總裁。

雖然,在深圳這座城市,我的收入或許還沒有一些大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收入高,但是,我已經非常知足了。

在和藍顏知己交往的10年時間裡,他送給我一套房子。

現在,我們雖然已經不再有親密行為,但是,我們依然是很好的朋友,他就像我的親人或者大哥哥一般在我的世界裡存在。

我知道,在奮鬥過程中,我曾經兩度扮演了讓人唾棄的角色,往後餘生,我願意做一些慈善,來彌補我曾經的罪過。

目前,我已經沒有了結婚的想法,倒是領養了兩個孩子,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能將他們培養成才。

生活中,被包養的女生也有一些。但是,這些女生,往往不能夠珍惜那段“揮金如土”的日子,因為,在她們喪失被包養的年齡和姿色之後,往往呈現的是:十分落魄。

當然,這些曾被包養的女生,大多數都屬於:有姿色,沒思想的女生。

你因為窮怕了,所以,想借助一些有錢男人的肩膀向上爬,雖然,你曾經扮演的角色有些不光彩,但是,你並沒有自暴自棄。因為你知道:被包養,也不過是青春飯。只有利用這些關係,讓自己真正強大,才是最長久的底氣。

現在,在你自己的認知裡,你對目前的生活很滿意。

我相信,你會隨著社會閱歷的沉澱,在事業層面更上一層樓。

用自己的方式彌補曾經的“不堪”,也是一種生活姿態。

你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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