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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上班第二天了,又一年的春節就這樣過完了,不知道從哪一年開始,春節突然變成了一種很期待過但又有種無形的恐慌的節日。我的春節恐慌可能和很多人不同,不是叔伯大姨的催婚,不是炫耀孩子成績,不是攀比孩子收入,而是親生母親的春節紅包。

掛滿燈籠的和平路

從上班第一年算起,2008年的春節,家裡除了自己的親弟弟,就還有舅舅的女兒和二叔的女兒在上大學,媽媽特別地強調了要給舅舅家的女兒封一個大一點的紅包,因為我和弟弟讀書的時候,舅舅貼補了好久年的學費,所以表妹的過年紅包在那一年就在媽媽的授意下成了一千兩百塊,我記得當年的婚禮紅包還是六百的水平,這個過年紅包讓媽媽很滿意,我看著她無比欣慰的笑容,只能壓下心裡隱隱的不快。

於是以後的每一年,舅舅的女兒,也就是表妹的紅包開啟了每年持續快速增長的態勢,媽媽會說今年妹妹考試考得不錯,所以再多一點點,有一年我印象非常深刻,那一年給妹妹的紅包是六千,因為媽媽說過年的時候正好是妹妹生日,期末考試妹妹又考進了年級前一百名,再加上過年紅包,就累加到了六千。也是那一年,我正好結婚,在丈夫家過完年三十,大年初二一起回到孃家,當媽媽理所當然地告訴我,她已經代我把紅包給出去了,當她說出這個金額的時候,我看到丈夫的臉有些不自然。

離婚的時候,說了一堆理由,我知道任何一件事情都不會成為必須離婚的藉口,但是很多事情的累積最終會壓倒這段婚姻。他說你自己想一下,你為這個家做了什麼,弟弟要做牙齒矯正,你二話不說花了十多萬,你媽媽每年過年都要從你身上掏走一萬封紅包去送“人情”,我們偶爾回趟你家原本只是想陪陪父母,你媽媽總是有各種理由叫上一兩桌人讓我們掏錢宴請,其實都不是錢的問題,我只是覺得你沒有想過我們這個家,孃家的事,你媽媽的人情比我們這個小家更重要。

可是那一年過年,媽媽還是依然如此做,剛剛結束一段婚姻的我,心裡是極其憋屈的,於是這麼多年累積的情緒爆發了,第一次沒有順從她的意思,和她大吵一架,媽媽就開始一個一個地回憶那些曾經在過去,父親去世以後的那些年,我們這個家是如何受人恩惠的,對於她來說,不論是朋友還是親人,只要是幫過她的,她都需要用這種方式去償還,她問我還人恩情有錯嗎,我答不出來,我不知道如何做到能說服她又能讓自己好過的方式。

所以從那年以後,她為了不讓我過年的時候和她吵,她不再找我要錢嗎,她總是揹著我先把紅包給出去,用她微薄的好不容易存到年底的退休金,去還她認為必須要還又永遠還不完的人情。直到弟弟開始工作,收入還算不錯,弟弟同樣孝順,於是她找到了另一個支援。

年夜飯的正確開啟方式

直到今年,表妹也早就工作了,家裡已經沒有讀書的弟弟妹妹侄兒侄女,我以為過年砸鉅額紅包的時代已經結束了,她又找到了新的“目標”,她乾兒子的女兒,兩千的紅包對於我來說已經不是一個令人憤怒的數字了,但是我憤怒的依然是她的這種做法,因為她找過她的乾兒子在弟弟買房的時候借錢,兩年以後弟弟還錢人家也沒有要利息,她就認為只能透過這種每年給大紅包的方式去還這個利息。我已經毫無辦法和智慧去阻止她的這種想法和做法,大過年又吵架嗎,這麼多年都在過年的時候吵這件事情,她也依然我行我素。

大年初二那天,弟弟告訴我他也覺得紅包這個事情不太合理,看我這麼多年吵來吵去也沒有解決到問題,於是找媽媽談了一下,媽媽承認她就是為了還她認為的恩情,不論是朋友還是親人的。她認為她自己做的是對的,弟弟又嘗試著勸她,既然恩情是還不完的,一直持續在做的,就在別人需要幫忙的時候盡力去幫,而不是靠紅包的大小來償還。弟弟又反過來勸我,他認為還恩情沒有錯,但是弟弟上班上的晚,也沒有結婚有了家庭,他並不能完全瞭解曾經有家庭的我,沒有能力處理好自己的小家和媽媽構建的“大家”的關係,更關鍵的是媽媽並沒有覺得她的做法給我的家庭曾經帶來過負擔,以至於每每提到前夫,她咬牙切齒的罵,但卻不承認也許她也成了我離婚的一個理由。

今年我沒有和媽媽吵架,因為她又在我和弟弟不知情的情況下,提前給出了紅包,還有就是弟弟在我和談這件事情的時候,他哭了,他說媽媽是在還人情,但是她不是為了讓自己的心安,而是為了我們在還,如果沒有我們,她本可以改嫁,過更好的生活,不需要這些人幫襯,也就不需要現在走這種極端,所有她是為了我們。

他哭著說這段話的時候,我本來有些憤怒的情緒一下子收住了,突然覺得自己也走了極端,因為這些年累積的情緒,導致了後來舅舅需要幫忙需要借錢的時候,我變得牴觸和抗拒。我也不再和媽媽的乾兒子,也就是哥哥日常聊天了,甚至姨媽讓我去家裡吃飯,我也各種理由拒絕,因為在我看來,親情是可以用錢來衡量的,於是我變得冷漠而孤獨,我終於為了我自己一個人的家在考慮了,我知道媽媽感覺到了這些年來我的變化,她的做法也讓人有些啼笑皆非。

舅舅的女兒在去年年底買房了,首付交得多,她二話不說的就承諾了舅舅,我和弟弟一人十萬借出來,我身上有十萬,但是我一聽她說給我派了十萬的任務,我就渾身不舒服,直接就說沒有,憤怒的掛了電話,後來弟弟默默的拿了二十萬借給我舅舅。年末也是我的生日,媽媽為了和我緩和關係,在我生日那天給我轉了五千。弟弟那天和我談心的時候說起這件事,他說媽媽察覺到我的不愉快,她又想有這種方式把那些年我給我出的紅包慢慢補給我,這種方式不正是她償還人情的方式嗎,我是她的親生女兒,她這樣做合適嗎,不是拆了東牆補西牆的做法嗎。

希望來年更好

雖然亂七八糟地寫了一大堆,但是我在這個春節依然沒有找到解決辦法,但是我常常去弟弟說的話,媽媽是為了我們,確實是我們拖累了媽媽,媽媽是因為我們欠下的情,她也是因為我們才去償還這些情,親人之間哪可能有所謂的對錯和真理,越辯越明不適用於我這樣的家庭,唯一的辦法是努力掙錢吧,讓媽媽過得開心,舒心,讓她有底氣去做她願意做的事情,明年我會提前並主動和媽媽商量好紅包,在她和我都能接受的程度,讓她高高興興的發紅包討彩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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