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本家叔叔,年輕時因家庭條件差,兄弟多,人老實不善言語等各方面原因,快40歲了沒娶上媳婦。
後經人介紹到鄰鎮入贅,女方是一個男人病逝後沒有離家的女人,三十六,七歲。公婆都不在了,跟前有一雙兒女,女兒大,有十二,三歲,男孩大概八,九歲。沒有舉行婚禮,放了掛鞭,就算結婚了。這個女人做過了絕育手術,就沒有再生。婚後本家叔就在離村不遠的煤礦,跟外包隊幹活,井下一線,工資不低。期間閨女出嫁,翻修新房,為兒子在鎮上花30多萬買樓房,娶媳婦。一晃十來年過去了,日子還算平穩。
本家叔55歲後不在下井,在地面上幹勤雜工,一個月能掙3000多塊,也還可以。在本家叔58時,女人生了一場大病,走了。從此跟兒子一家在一起生活,兒子兒媳也算孝順。女人走後的第二年,本家叔突發腦出血送去醫院。出院後留下了行動不便的後遺症,生活還可以自理,就是不能再去幹活掙錢了。
他搬出了兒子家,回到他在村裡翻修的房子裡,一個人生活。不久後村裡因煤礦釆空搬遷賠償,本是好事,他卻被兒子趕出了家門,強行送回了我們村本家叔的破房子裡。走時扔下10000塊錢,說以後我們沒關係了,有事不要找我。村裡有親戚為本家叔鳴不平,讓本家叔上法院打官司。本家叔卻淡定說道:意料之中,不論如何父子一場,算了!村裡人紛紛為他這輩子不值。值嗎?你們說他這輩子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