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有記憶以來,我是一個棄嬰,遺棄在西南山區的某個橋下,那會還是正月,還是比較冷,橋下經歷了三天的挨凍受餓,我終於被爸爸和三叔帶回家了。
因為三叔家有一個比我大一個月的堂哥,剛好有奶可以吃,所以開始放在了三叔家養著。但是事情往往不如意的,三嬸的奶不夠,往往都是堂哥吃了,我就半飽不飽的,所以經常白天晚上的哭鬧。終於有一天,三叔不能忍受了,把我裹著被子帶著籮筐一起扔在了門外。
門外的我,哭得更大聲了,也不知道是餓的還是凍得,十二點多的時候,我爸也被吵醒了,他聽了十幾分鍾,發現我好像是在屋外哭,就出門把我抱回家了。一進屋我就安靜下來了,我爸叫我媽趕緊給我熬點米湯給我喝,喝了米湯的我,美美的睡了一個整覺。 第二天,爸爸和三叔商量把我抱養回家,最後以100塊錢的撫養費一錘定音。接下來的日子,我爸就過上了到處給我找奶的日子,我再也沒有在夜裡吵得人睡不著了。
以上事情為父母和周邊親戚告知給我,後來可惜了,堂哥是一個非常聰明的小孩,但是因為三叔打麻將,沒有注意到他發高燒,沒有長大就沒有了。後來三叔生了三個女兒,每一個都很漂亮,但是他始終想要一個兒子,在外面和別人生了一個。
感謝爸爸小時候給我的無限耐心與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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