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白
我今年54,奔60的人,早早結婚的話,做上爺爺做上外公了。事實上我是43歲才結的婚,女兒才11歲。少我13歲半的老婆還沒嫁給我就被後輩們四奶奶四外婆叫得很不滋味,我倒無所謂。
到了我這個年紀,真沒有什麼顧慮了,真實的故事沒必要爛在肚子裡了,不寫出來將來會很後悔的。主要的是他坐牢出來想打擊報復我,已經沒那個能耐了——儘管他在位時一手遮天呼風喚雨。更主要的是她真是太看破紅塵了,削髮為尼後二十幾年來從沒有下山一次——從這個寺廟去那個寺廟,下山乘船搭車當然不能算下山。
他在牢裡,被動無法使用智慧手機,她在山上,主動落伍於這個智慧時代,他和她都不能看到我把他和她的故事寫出來的,至於我嘛,剛才說了,我這麼大年紀了,沒有什麼顧慮了……
下面言歸正傳,先打油詩一首:
不是戀人
戀得很緊
從沒拉手
從沒親吻
一個佛門
一個凡塵
見面三次個把鍾
鵲橋從未喜相逢
下面言歸正傳第4章
4
1997年我還在拉客,早已換了臺二手摩托車大洋牌,比較新,手續齊全,白天可拉,晚上可拉。但生意每況愈下,一是拉客的越來越多了,主要的是壞蛋也越來越多了,我害怕了。壞蛋作案手段越來越殘忍,尖刀頂著你你不能不掏出身上所有的錢,不給錢命難保,有的壞蛋作案的目的就是為了搶車,怎麼搶,當然只有把人殺掉。
這樣的倒黴晦氣事,我遇得多了去。沒辦法,只能多花時間候客了,候的過程中太寂寞,我總是帶著一本雜誌看,候也候在別人不候的酒店明亮的路燈下,不候客人出入路口,那是本田車候的。
有個深夜十二點多了,在國順酒店路燈下看書候車時,後座突然上來兩個人,只一聲走,就要我走,去哪裡只“前面”兩個字。前面是十字路口,我減速想停,肩膀被一拍,只“往右”兩字。
我隱隱感到不妙,尤其聞到了我後背人的酒氣。迎賓路很長,通東炮臺,通北街,通外海大橋。外海大橋過去就叫外海,可惜只是一個鎮名,太太有別於海外,是海外我哪不想過去。可外海過去只是中山的古鎮,哪到得了海外去。
東炮臺我熟,黑燈瞎火的地方多,已經夠我害怕的了。
我急中生計,往外海大橋收費站開去,後座兩個人並沒有說錯了錯了,好像正中他們下懷似的。
我希望有警察在守站,可惜沒有,我的算盤打不響,只一邊一個視窗坐著一個繡花姑娘在收錢,穿的衣服像是有困難可以找她們女警察,真要找,她們不可能不在裡面繡花的。我不找,找了可能惹更多麻煩,給她錢放我行還好些。
一過收費站,只幾十米,我熄火停車,拔掉鑰匙,說:二位大哥,你們要去中山古鎮太遠了,我明天要去佛山參加筆會,十點要趕到,想早點回去休息。我邊說邊拿出一封信,其實那是“佛山文藝”的退稿信。我候車看的雜誌本來就是“佛山文藝”。
後面那個看了看信封,覺得有說服力,不好意思賴在後座,我撐好撐架,下車做幾個累了後舒展筋骨的動作,絲毫沒流露出警惕他們就是壞人的意思,笑說過橋有很多摩托車,麻煩你們走過去,就當散步吧。
汪洋大盜被我逼得不好意思不去當有文化品味的散步人去了。
如果我不選擇在收費站這樣臨陣脫逃,我真的出事了,而且絕對是大事,那各位看官就看不到這篇長長的紀實散文,她的故事她自己是不會寫出來的,對文字感興趣的可愛的看官們就失去這頓文學盛宴般大餐的。
冥冥之中是上帝在保佑我,偏偏當天收到“佛山文藝”的退稿信,隨手就放進摩托車前面的小箱裡,雜誌也在裡,說得才在理,逃過一劫。否則,二位大哥不一定就這麼放過我,收費站處就不能作案嗎?大家有興趣的話,請百度一下世紀賊王張子強吧,香港的,李嘉誠的長子被他綁架過,逃竄多年,1998年1月25日被抓,就是在江門外海大橋的收費站,那可動用了廣東省重兵壓鎮的警力圍堵才取得的最後勝利啊。可惜我只會截圖,不會插圖,否則把百度到的照片插進文內,圖文並茂,看官會幫我想象一下我當時多麼兇險。
冥冥之中的事是神造的。我如果不喜歡看小說,我就沒有那樣的生命自保急轉彎腦筋,幾乎是瞬間腦洞大開隨機應變了。當時的佛山文藝有很多腦洞偵破小說,當然沒有現在的起點中文那樣的玄幻科幻魔幻腦洞們寫得毫無現實意義,目的只是把愚蠢人弄得更愚蠢。
構思第4章時,一直在思索要不要把這個親身經歷的故事寫出來,最後決定要寫,是覺得這個故事與她,與“佛山文藝”都有關係——第3章結尾結的是她收到的邀請信要寄給我冒充她去參加文學沙龍聚會,正是上帝冥冥之中的旨意。如果不是她要我專攻小說,我不會那麼喜歡看“佛山文藝”,更不會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向“佛山文藝”投稿,投的正是不中的小說,收到退稿那天恰巧遇到汪洋大盜。如果沒有退稿信和雜誌,兩個汪洋大盜不會放過我的,盜亦有道,有說服力的證據證明我沒有欺騙二位,正是二位對我手下留情的道。
為了抓住讀者獵奇的心,這裡,我還是提前透露一下:她在六祖寺寫的稿子已經引起主編劉寧從中發現特別不同尋常的隱私問題了,是她與高中男同學之間的。呂嘯天和周崇賢得知後,一起去肇慶四會六祖寺探望過她。其時呂和週二位在珠三角已經是響噹噹的打工作家了,南海日報反應快,在他們還沒有響噹噹前就已經率先伸出橄欖枝,發給了記者證,呂和周去六祖寺見她是以記者身份出現的,拿出了記者證,要拍她的照,她不願接受採訪式提問,更不願意配合拍照。事後覺得對不起呂和周似的,失去長時間聯絡,收到的邀請信附件上當然有知名打工作家呂嘯天和周崇賢的大名,她才不願意去參加那次文學沙龍聚會的。
如果不是她,不是她親口承認是我女朋友,這樣的冒名頂替我絕對不會,因為丟的臉比盜竊財物丟得多。
既然冒了,乾脆點,要冒就冒充完全是她。大著膽子聽人點名,一點一個到,點到她時,當然不是真名,有名無姓,不是真她,沒有刮號颳著說明是女,我答到,沒人懷疑,勝利了,冒充成功了。
會後吃飯時,我認識了呂嘯天和周崇賢,不能不認識,不能不近距離結束一下,我得觀察兩人相貌,高矮胖瘦要記住,呂老師,周老師,叫了又叫。
果然,她第二天就call了,主要目的是考試我是否聽她的話了,是否參加沙龍聚會了,呂嘯天周崇賢長得什麼樣真問了問,我對答如流,沒想到她來一句:他們兩個在佛山文藝上發表的都是小說,說明什麼問題你明白嗎?
我故意答不明白,沒想到她也故意,故意揭穿我:你是正話反說的吧。
這次通話,我想像戀愛一樣說說戀愛話,直接勸她下山還俗,結束尼姑生活,要吃動物油,植物油吃得瘦瘦的,對身體不好,沒想到她理直氣壯,說什麼和尚尼姑都健康長壽呢。我說我三十了,你也快了,該怎麼就怎麼吧。言下之意她當然懂,但說得輕巧得很,急什麼急,三十四十才結婚的多的是,還來一句你要結就結,我又沒阻攔你。
戀愛戀成這樣,哪像戀愛。問題是不像又像。
電話裡隨便說無妨,我興師問罪一樣:呂嘯天和周崇賢都知道我是你男朋友了,可你是個尼姑,尼姑哪來的男朋友,趕緊還俗吧,讓我這個男朋友當得名正言順吧。
到底是老江湖,她根本就不吃我一套,說人家根本就不會東問西問,你別騙我。好在她並不覺得我很幼稚,相反還認為我有那麼老辣,口氣大變,變得對我恨鐵不成鋼一樣:你在“佛山文藝”上發表一篇小說給我看看。
那馬上還俗嫁給我?
可以!
就寫你,你把你的故事提供給我做素材。
那不行,你發表一篇再說,嫁給你了當然會全部告訴你。
那你現在至少得告訴我你叫什麼名字,化名是假名,假名是假人,我當假人的男朋友,當得好憋屈。
沒想到她告訴我的還是法號名,與昨天主持臺上人唸的筆名一樣。
文學刊物不搞實名認證,允許作者用假名,即化名,美其名曰叫筆名,文學沙龍聚會在驗名正身上又很隨便,愛情像來了又不像來,我吸毒一樣自不量力地對文學充滿朝聖般的虔誠,被文學所害當然在所難免,不害我害誰?
其實,只要我S了兩顆心,一顆寫小說的,一顆天馬行空自由的,以我長得不帥但也不矮不難看的模樣兒,隨便進個什麼廠,尤其女工多的廠,三幾個月,俘獲一個女工並不是問題。偏偏這兩顆心都不S,明明知道女友和愛情都假的,我還在等待,歲月蹉跎一年又一年。
如果說我年少輕狂著魔文學是與生俱來的,三十多歲了還執迷不悟真是人為的了,我知道歲月不饒人,獨木橋上應該急剎車猛回頭,否則斷橋跌下崖粉身碎骨的,但第一人為人不是我了,是她了,她時不時call一下,等於身影甚至身子誘惑我一下,我哪不著魔她,直接說吧,就是著魔與她第一次見面的身軀發生性關係。
至今我都沒有搞明白,她為什麼突然入進清心寡慾的佛門,為什麼哀莫大於心S,食色性也全不顧,為什麼給我出一個那麼大的難題——“佛山文藝”上中一篇什麼狗屁小說稿子。我能想明白的是,她實際上就是殭屍一具,或者魔鬼一個,面目是猙獰的,用猙獰的面孔來對付世界上任何一個男人,企圖把追她的每一個男人嚇跑嚇退。別說我能在“佛山文藝”上發表一篇小說就會嫁給我,那是戲言,是信口開河,是鬼話一句,發表十篇八篇也不會的。她對男人心寒到了北極,興趣是假的,性趣是零下幾百度的——這從我後來出版“清白”一書再次追她完全可以看出。
應該說,早在十五六年前的2005年,“清白”的出版,比上一篇“佛山文藝”的短篇小說稿要強勢、威力、震驚、榮光得多,是世風日下的當今自媒體作者無法比的,它的審稿在語言文字上絕對嚴厲加苛刻得多,否則不會要我只出8000元給我5000冊書,當然還是算自費,沒有達到公費水平。至於上了那麼多電視和紙質媒體,那是過眼煙雲,不必細說。
但是,就是這樣也算不錯了的成績——儘管是所謂的,在她心中應該不是所謂的,算是有臉去追她了,何況等待她那麼多年,她實在應該給我臉面而下山還俗,可她還是無動於衷。
行文至此,我覺得有必要劇透一下,因為有微信讀者在問我,你在開篇不是有段“獨白”嗎,他出獄時63歲,她62歲,你(指我雷諫聲)65歲,你沒怎麼提及他呢,究竟誰是第三者,三角戀怎麼戀的,我劇透的是:三角是三角,戀的是三角,但彼此都是獨立的,戀得獨立,戀的地位、身份、身價、權力、金錢、酥胸、孤獨、寂寞、文字、文章、文學、小說、散文、寺廟、削髮、尼姑、植物油等等都是獨立的,井水不犯河水,老死不相往來……
事實上,史實上,整個故事都是平靜著發展的,沒有波瀾壯闊,簡直平淡無奇,當官的他當然在官路上爬,當然是爬上不會是爬下,他一路狂奔還是一步一個腳印,與我,與她相干嗎?她進寺廟當尼姑,他會牽腸掛肚她嗎?至於我,小民一個,與他天壤之別,彼此不認識,更是彼此不願意認識,他寧願認識一頭豬,我寧願認識一隻鼠。
還事實上,史實上,他與她的故事並沒有告訴我,只很久很久以前說過幾句:他如日中天,惹不起,進了牢房再告訴你——她沒舉報他,她沒那本事,也沒那壞心,她說他相信上帝自有安排,與下帝安排他當什麼當什麼一樣一樣的。
我不會刻意製造高潮低潮,增加粉絲關注,不是行文有套路,必須遵循事實,讓我繼續行雲流水吧!
親愛的讀者明天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