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吃晚飯的時候,我自己抱著孩子吃飯,一手抱孩子,一手端湯碗喝湯。想起小時候在姥姥家的事情,就說了,事情是這樣的,我舅舅結婚有了孩子,那年夏天我小姨(二姨姥姥家的),也去了我姥姥家,估計是快要走了,就想再抱抱孩子,那是吃午飯,姥姥家習慣了吃飯喝湯,然後孩子打翻了湯碗。我說了這件事後,我媽說,你看你姥姥,你舅都結婚有孩子了,還來叫你,還把你小姨叫去。
我媽這個人,是個非常推卸責任的人,她不擔事,怕別人怪罪她,出了事,總是給自己找各種理由。非常重年輕女。小的時候把是女孩的我送我姥姥家,她自己帶兒子。對我真的是煩的要命,估計非常後悔生我,我看李煥英是一點淚也掉不下來,我不知道母愛是啥東西。她知道我對她把我送我姥姥家這件事對她耿耿餘淮,這次回來,她給她自己找了一個真是好聽的不能再好聽的理由,說是為了我好,給我找個好的環境(我信她才怪,我又不傻)。說到在我姥姥家的事,她總是怪我姥姥來叫我,那她來叫,你不會攔著嗎?之前她說到這我就不說話了,轉移話題或別的。但這兩天我知道一個事,我覺得我有些錯怪我姥姥了,我媽的婚姻不幸,各種吵,打,她告訴我的事,她的婚姻是我姥姥給做的主,昨天說到我爸年輕的時候長的還挺好的,我開玩笑說,你年輕的時候是不是看臉,所以就跟了他,她不承認,後來說,你姥姥一遍一遍的問,行不行?她說行,意思是被我姥姥問的,這就是活生生的推卸責任啊,你過的不幸,你就說是別人的責任,那些年也怨媒人,也怨我姥姥。還不是你自己願意的。現在說起來就要死要活的。
我是不稀的提以前的事的,但是她動不動就把責任推卸到別人身上我實在是看不下去了,而且是個去世的人身上。我說我在家裡幹啥,你天天刺啦我,我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