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些家庭裡,女孩始終是陪襯,甚至有的家庭將女孩當作賠錢貨。為了男孩的利益,女孩要犧牲自己的一切,嚴重的重男輕女思想侵害著女孩的身心。
女孩是家裡的老大,從小到大,已經習慣了凡事幫扶著弟弟,在她看來,自己是姐姐應該要懂事,要懂得照顧弟弟,凡事為弟弟考慮。至於自己,總是最後考慮到的那一個。
大學畢業後,建飛成為了某品牌的業務員,豔子是某商場的售貨員,建飛認為這個女孩不過是和其他的售貨員一樣,平平無奇。
隨著兩人業務往來越來越多,兩人之間的交流越來越多,建飛漸漸發現豔子是一個開朗大方的人,豔子原本是可以上大學的,可是由於家庭條件有限,豔子只得早早出來工作,供弟弟上大學。
弟弟已經上大二了,每月發了工資後,豔子留夠基本的生活費,就將其他的錢都寄給弟弟。建飛漸漸被這個乖巧懂事的女孩吸引了,兩個人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
建飛是家裡的獨生子,家裡的父母有一個小旅店,家境還算是不錯的。兩人確定關係之後,帶對方到家裡見父母,雙方父母還算是滿意,這讓兩個人特別開心。可是,建飛的父母聽到豔子家還有一個弟弟,臉色瞬間沉了下來。
果不其然,當提到婚事的時候,豔子的父母提出了26萬的彩禮,這比普通家庭的彩禮要要多出10萬,而且這筆錢是不會帶回婆家的,要給弟弟買房用。建飛的父母看到兒子和豔子感情如此好,也就不再在意彩禮多少,如數奉上彩禮,豔子和建飛也如願走進了婚姻。
剛剛結婚一個月,豔子的弟弟就在學校闖了禍,因為爭搶一個女孩,和別的男孩打架,將對方打傷,賠付了將近萬元的醫療費,這筆費用是豔子出的。
結婚後,建飛將所有的財產都讓豔子保管,後來,建飛看上了一間店鋪,急需要20萬。於是,讓豔子將錢打過來,可是豔子卻吞吞吐吐的說手裡只剩下10萬塊錢了。剛剛結婚兩個月,開銷也太大了,在建飛的追問下,豔子道出將15萬給弟弟買房了。
為了此事,建飛好幾天不搭理豔子,他生氣老婆沒有把自己放在眼裡。可是,事情並沒有就此結束,弟弟遇到了心儀的女孩,對方卻提出要30萬彩禮的要求,為了幫助弟弟,豔子又從家裡拿出20萬。
豔子想著自己賺錢將這筆虧空補上,不曾想,建飛的父母生意不景氣,建飛打算將自己的積蓄交給父母週轉,豔子手裡卻已經分文無有,建飛大發雷霆,當即提出了離婚。
在建飛看來,豔子的孃家始終是自己的累贅,而且豔子不分青紅皂白隨意給人家錢,真讓她傷透了心。第二天就領了離婚證。
剛剛走出民政局,豔子母親打電話:“最後一次幫你弟,再給他十萬做生意!”“媽,我離婚了!”豔子淡淡地說,電話那頭沉默了一會就斷線了。
女孩既然已經嫁人了,就應該要以自己的小家為重。即使孃家人需要幫助,也應該和老公商量,不能夠私自將錢給孃家人,畢竟財產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相愛容易,相處難,守護一段感情就要處處照顧到對方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