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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去上班,看見街上有個乞丐,面前放著的破碗裡大都是毛票,偶爾有好心人放上一張五塊的,十塊的,但不久就會有調皮的孩子拿了去,對於此,乞丐不敢反抗,因為他是乞丐,是社會最底層的人物。

女人已經觀察了好幾天,這天她忍無可忍,在小孩厚顏無恥的伸手去拿錢的時候,一把他推開,小孩瞪了一眼女人,悻悻的走了。

乞丐抬起頭,感激的目光看著女人,女人從錢包取出五百塊錢,放到了乞丐不能算是上衣的上衣口袋裡,做完這一切,女人不聲不響的走了。

乞丐行乞的地方在女人上班的必經之路上,此後,但凡女人上班,總會給乞丐帶一些東西,有時候是一些錢,有時候是自己做的飯,逢年過節,還會給乞丐買新衣服。

就這樣,女人和乞丐逐漸相熟了,乞丐不會說話,但女人從乞丐的比劃中得知,乞丐曾在xx公司上班,一天下班因救小女孩而被汽車撞倒,撞至殘疾,失去了一條胳膊,走起路來也一跛一跛的,公司把他開除了,家人也把他拋棄了,因為身體殘疾,沒人錄用乞丐,不得已做了乞丐。

後來,女人結婚了,乞丐不願再麻煩女人,知趣的挪移另一處乞討。但女人仍會不定期來看望乞丐,帶一些吃的和丈夫穿過的但還算新的舊衣服。

這天,女人的丈夫男人下班回家,看見乞丐在自家門前鬼鬼祟祟的,男人看乞丐覺得挺眼熟,但一時想不起來些什麼。乞丐見男人來了,突然表現的很慌里慌張,來到男人面前指手畫腳,男人沒有多想,以為乞丐是在乞討,便給了乞丐些錢,進屋鎖上了門,一遍鎖門一邊想:現在的乞丐真貪心,竟敢到人家房門外乞討。

男人進了屋,喊了幾聲女人,但沒人應答,男人以為女人去買菜了,就沒有多想,坐下來看電視。

直到中午要上班時,女人還沒有回來,男人打電話給女人,但電話沒人接,男人慌了,此時他突然想到,乞丐穿的是自己的衣服。

“難怪看起來那麼眼熟。”男人很氣憤,以為是乞丐來家裡偷衣服,遭到女人的阻攔,乞丐就把女人擄了去。

男人三兩步下樓,出了屋,乞丐還在外面等著,乞丐見男人出來,上前去,男人看見乞丐就打,拳腳相加,但乞丐並不還手,而是指著某個方向,嘴裡不停發出嗚嗚聲。

男人終於注意到,乞丐是要帶他到某個地方,就住了手,乞丐見男人住了手,就一瘸一拐的,但迅速的朝一個方向走去,男人尾隨其後,不多久,他們就來到一處地方,男人在這裡看到了遭囚禁的女人,一旁的男子正對女人動手動腳。

見狀,男人氣憤的一腳踢開了門,見有人進來,男子轉身拿起磚頭想反抗,但哪裡是男人的對手,三兩下就被制伏,男人報個警,警察很快就帶來走了男子。

原來,該男子是女人的同事,暗戀女人已久,但多次表白都遭女人拒絕。女人嫁給男人後,該男子很氣憤,決意報復女人。這天下班,該男子假意來女人家做客,進屋後便將女人迷倒,後背著女人去某個隱蔽處意欲對女人施暴。該男子很大膽,直接揹著女人就走在大馬路上,旁人問時他便謊稱女人喝多了,自己又暈車,只好將女人揹回家。

說巧也巧,這一幕正好被乞丐撞見,乞丐知道女人的家在哪裡,而男子正揹著女人向相反的地方走,乞丐意識到女人可能危險了,就跟在男子後面。得知了女人的位置,乞丐知道自己並不是該男子的對手,就去找男人,接著便發生了上述一幕。

得知是乞丐救了自己,女人很感激,便趕忙詢問男人乞丐在哪,男人這才意識到乞丐不見了蹤影。

後來,男人和女人一直在尋找乞丐,但始終沒有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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