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那年哥巳結婚,父親說分家吧,房子只有一幢3間二層樓,還有3萬塊紅磚和10噸水泥,本來計劃在老屋西邊建房,後來鎮上弄了兩間店面房,父親的意思摸一下,我摸到了鎮上的地基,然而我哥在父親面前說他也想要鎮上的地基,年青的我一直是個聽話的孩子,經不住父親幫哥哥的遊說,地基被哥哥造房子了。1999年31歲那年,哥哥開服裝廠第3年,因為資金緊張我的錢一直借給他用,旁邊中學有套100平的黃金樓層新房要轉讓,房東找到我6.5萬元當時6萬元可以拿下,我哥又說資金緊張錢還想用,叫我別買了,還說等他有錢了一套房子算什麼。現在20多年過去了,鎮上的地基值120萬,那套房子值60萬,他現在巳經是幾千萬身家了,房子連屁也沒有一個,我非常失望想把屬於自己的要回來,大家說我過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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