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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餐廳吃飯,聽見隔壁桌兩個小夥子在談話,兩個人背對著我,具體長什麼樣沒看清,一個穿黑衣服,一個穿灰色的。

穿黑色衣服的小夥子說:“你說她啥意思,花了我五六千了,就跟我牽牽手,我說讓她做我女朋友,她又不願意。”

灰色衣服的男孩說:“你傻啊,都沒說當你女朋友,你就給她花了那麼多錢。”

“那我說請她單獨吃個飯,她就跟我去,我請她跟我去景點玩,她也跟我去了,在景點我牽她的手,她也沒有甩開我,我以為我們都心知肚明彼此的關係,就是差一句話的事。”黑色衣服的男孩說著啪一聲把筷子放到了桌子上。

我聽著他們的談話也覺的三觀有點崩,感覺自己老了跟不上時代了,現在小孩都這麼會玩了,不跟人談戀愛,卻毫無心裡負擔的花人家錢,果然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長見識了。

在不喜歡一個人時,不是應該堅決不會接受對方的好意,並在一開始就直接選擇拒絕嗎?就算實在不得已花了別人的錢,也會事後想辦法還回去,就怕別人會錯意浪費大家的時間。

感覺這樣的人作風有問題,再說別人也不傻,做的太過分了,別人也是會報復的,就不知道到時候吃不吃得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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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短篇小說:凱里爸爸和媽媽做水軍被解僱了,上一次攻擊了僱主的爹
  • 第三章這都是我一生的經歷,不知道你們是否過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