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龍山地下商場幹了三年。這三年可說是極為辛苦,我和兒子成了妻子的小工。家裡衣服垛得滿滿的,妻子每天回家都要整理衣服,把家裡搞得亂七八糟,生存空間大為減少。
三年下來,因本小利微,每月除了攤位費,並無多大賺頭。
我有一個鐵桿弟兄,家裡比較有錢,看好了服裝生意,自己又不懂行,跟我妻子商議,要和她合夥。朋友出錢,我妻子入乾股,賺了錢分成。因妻子自己幹太辛苦,我勸她與我這朋友合作,妻子同意了。於是二人在四方一帶租了兩個攤子幹起來了。
從此,妻子稍微輕鬆了些,因為自己不出資金,心理壓力減輕了,也不用再天天晚上回家整理衣服,家裡的生活又正常了一些。妻子也能經常按時回家做飯了,她娘倆早就吃夠了我做的那些飯了。
朋友對服裝不太懂行,每次進貨都是和妻子一起去,多是南下廣東。對此,我的母親有些擔心,一次悄悄的對我說:“不會出什麼事吧!”
我對母親說:“您就放心吧!”
朋友的母親,有一次也對我說:“他們兩個一起出遠門,你不擔心嗎?”
我說:“擔心什麼?您的兒子您還不瞭解!我的媳婦,我還不瞭解!”
我的心裡很坦然,我那朋友是經過生死考驗的鐵桿弟兄,妻子的為人我也很清楚。要是處處疑神疑鬼,那就什麼事情也幹不成了。
對妻子和朋友的合作,我從不插手。妻子和朋友有時在生意問題上意見不一致,吵吵鬧鬧是免不了的,我總是對妻子進行勸說,在朋友面前也從不談他倆的生意。我始終堅持一個原則:生意可以不合夥,朋友不能因此而丟掉。
就這樣,二人十幾次一起南下廣東,合作了三年,始終保持了較為融洽的關係。這件事,在那個市場上被傳為美談。因為那個市場上,有幾個親弟兄合夥做生意的,合作最長的也不過兩年時間就吵翻了,弄得親弟兄見面不說話。而我和這個朋友至今仍是鐵桿弟兄。
相交貴誠,以心換心——這是我交朋友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