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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蘭十七歲,正是如花似玉的年齡,人長得也水靈,人見人愛。

一天,玉蘭哭著回家說張順媳婦罵她,爹一聽可急眼了,一個外來戶還想翻天不成?要知道,玉蘭她爹兄弟七個,爺爺輩兒兄弟五個,在當地也算是大戶人家,響噹噹的旺族。玉蘭她爹是老大,玉蘭是自己最疼愛的孩子,雖不是特別富裕的條件,但也沒讓孩子受過半點委屈。

玉蘭她爹帶著幾個孩子到張順家裡興師問罪,張順媳婦兒也不是善茬“咋了,人多咋了?人多就能欺負人了?生了女兒就是不要臉的賤貨,狐狸精,勾引誰不行,勾引有婦之夫,沒見過男人還是咋回事?”

玉蘭她爹嘴笨,聽到這話氣得臉紅脖子粗,又不會吵,帶著孩子把張順家裡砸了一片,說這事兒沒完。張順媳婦再說是個女人,一個人在家完全控制不住局面,看著家裡一片狼藉,嚎啕大哭起來,說王家欺負人。

話說張順不是本地人,他爹孃帶幾個孩子逃荒落戶在此地,七個孩子,他排老大,家裡窮得叮噹響,人長得鬍子拉雜,像野人一樣,三十多歲才勉強討了個媳婦兒單獨出來過了,要說玉蘭跟他有一腿,連瞎子都不信。

玉蘭她爹回家問她,她自然不承認,她爹更不信,所以也沒懷疑,只是咽不下這口氣。

第二天,玉蘭她爹,她三叔還有她爺爺又去張順家裡,讓他媳婦兒把話說清楚,給玉蘭恢復名譽,否則,這個事兒沒完。張順媳婦兒出來邊哭邊喊沒王法了,別人搶了自己丈夫還要砸他們家,再給他們賠禮道歉,恢復名譽。就這樣,事兒沒辦成又吵了一架。

當天晚上,玉蘭的妹妹從櫃子裡翻出一個紙條,偷偷交給了爺爺,在家裡,爺爺就是權威。“你若跟你媳婦兒離了婚,我就是死也要嫁給你。寧吃仙桃一口,不吃爛杏一筐,我已經是你的人,除了你,也不會再有人要我,我一定要嫁給你。”爺爺看了紙條差點沒暈過去。三叔回家後,三嬸兒跟他說了隔壁李三媳婦兒告訴她的話,玉蘭被罵的前一天晚上確實在張順家裡。

這件事兒以玉蘭被毒打而告終。這是上世紀70年代初的一件事兒,對整個家庭來說簡直是奇恥大辱,爺爺因這件事兒大病一場,好多天沒有出過門。

誰也不會想到一個如花似玉的女孩兒怎麼會看得上張順,家窮,人醜,年齡大,若不是鬼迷了心,怎麼會幹得出這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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