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姓彭,我們相識與2019年夏季,那時我在夜場上班,他曾經連續兩個月去通宵碰我的場,終於有點小感動,答應做他的情人。2019年冬季我們租房住在一起,他給我合夥開了個洗腳店,沒想到他小肚雞腸,店開了兩個月他讓我退股了,當然,開店的錢我是一分沒退給他。還包括我借他四萬給我哥買車的錢我也想辦法騙他沒還了。2020年我整天陪他在家,他這個人喜歡賭錢,於是我也跟他一起去打牌,贏了都是我的,輸了都是他買單,每個月我要求他最少發2萬紅包給我。就這樣渾渾噩噩的過了一年,我把他錢騙的差不多了,於是春節時候我把自己東西搬回我自己家,他也知道跟我基本上不可能了,春節也回他自己老家過年了,今年春節過後他又來我們縣城了,既然打電話問我借錢,我怎麼可能借給他。傻男人,別傻了,以後擦亮眼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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