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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麗珍,五十歲左右年紀。

她的相貌如何?相信你見到她會想起一個人來——半老徐娘,儘管她只是一個農村婦女。

她斗大字認不了半升,但她信佛,沒事就唸經。

她是四個孩子的媽媽,兩個孩子的奶奶。

她二十出頭嫁給了國權。國權是個莊稼漢,沒有別的本事,平時開個拖拉機搞點運輸,掙個零花錢。如果以男人的標準來衡量,國權只能算是平常人,不高大不威武,更沒有虎背和熊腰。但拿現在人們常提到的情商來說,國權的情商也許比較高吧,說話辦事能討人喜歡,村裡人說他會“耍”,在什麼地方都能“耍開了”。他常年走南闖北,在村裡算是見多識廣的人。

麗珍嫁給國權的三年內,連生兩個兒子,第三胎居然生了雙胞胎兩個閨女。有兒有女,國權一家人高興,鄰里鄉親羨慕。可孩子不大一個不小一個,撫養起來就難受了。一個感冒,全體咳嗽,一個發燒,全得輸液。國權有個哥哥,家裡也是孩子好幾個,麗珍的公公婆婆對這麼多的孫男嫡女,親也親不過來,管也管不周到。麗珍有個妹妹叫明珍,十七八歲不上學了。爹孃看麗珍孩子多累得受不了,讓明珍到姐姐家幫著看孩子。

妹妹幫姐姐看孩子,既貼心又放心。明珍又是個熱心腸,天生愛幫助人,對姐姐的孩子十分喜歡,看得十分盡心。姐妹倆每天洗尿布、餵奶粉,做飯吃飯,總不閒著。姐妹倆那段生活,如果套用某明星的一句話,應當叫做:累並快樂著。

姐妹倆不見外,國權和明珍的關係也很融洽。明珍有時幫著姐夫到地裡幹農活,坐著姐夫的拖拉機幫著他做點買賣,國權有時給明珍買幾件衣裳。麗珍是個很純粹的人,她沒有歪心眼兒,有時看到明珍和國權說說笑笑,打打鬧鬧,覺得一家人關係處得這麼好,她很開心。直到有一天,她突然發現國權和明珍居然有那事。她沒有聲張,回孃家和娘作了彙報。麗珍娘一聽,這還了得!就嚴命明珍回去,再不讓她幫姐姐帶孩子了。

也許是明珍和國權有真感情吧,明珍在家呆了一段時間,就又住到姐姐家,繼續和國權保持那種關係。麗珍勸說不管用、打鬧也不管用,她娘扇明珍耳光也不管用。這事在家裡弄得不可開交,但幾個人堅持家醜不可外揚的原則,所以一開始鄰居們都不知道。後來明珍和國權也不怎麼避人,村裡人看出了端倪。有好奇的人問麗珍的小孩:

“你晚上跟誰睡覺啊?”

麗珍的小孩不懂事,說:

“跟我媽睡。”

“你姨跟誰睡啊?”

“我姨跟我爸睡。”

再醜的事,時間長了,別人也見怪不怪了,就連當事人也不在乎了。後來,晚上國權和明珍就大大方方地住在一起,麗珍自己帶孩子住。白天大家在一起吃飯、幹活,居然也相安無事,沒人見人家打打吵吵,雞飛狗跳。期間,國權如何處理麗珍的關係,如何在姐妹倆中間協調,沒有人知道。私下裡,有人罵國權不是人,說他豬狗不如,是個牲口。有人聽到這也替國權辯白:“你是吃不上葡萄說葡萄酸,過去皇帝娶姐倆的事不多的是嗎?這有什麼大驚小怪的!你小子要有這機會,也好不到那裡去。”不管誰說什麼,這是人家的事。麗珍都接受了,別人的話管什麼用呢?

有人為麗珍抱不平,問她為什麼不和國權離婚?不和明珍撕破臉?麗珍說:“算了,國權是孩子的爹。和明珍撕破臉?這親姐熱妹的,我也抹不開啊。”

假作真時真亦假。當不正常成為正常,正常也就不正常了。在家裡,明珍和國權愛睡懶覺,麗珍早晨起來早早下地幹活。有一次她從地裡幹活回來,弄了一身的露水,腳上沾滿了泥,讓人看起來有些狼狽。有人問她:“大早起自己去幹活了,他們呢?”麗珍笑笑說:“狗X的們不起,還睡覺哩。”

麗珍的公公婆婆對兒子的獸行也很看不慣,但也管不了。有一次早晨,麗珍的公公到房頂晾曬糧食,有人問他:“你這大年紀了還上房頂幹活,讓年幼兒哩幹唄。”麗珍公公說道:“唉!狗X的們光知道睡覺快活,日頭都曬著屁股了,還他孃的沒起床哩。”這話說得聲音很高,明顯是說給國權明珍聽的。

再無奈的日子,只要一堅持也就過去了。國權明珍這樣沒廉恥的日子,一過也是五六年,期間明珍打胎四五次。最後一次,醫院不敢給打了,說再打太危險,有可能造成終身不育,弄不好還可能有生命危險。明珍想把孩子生下來,國權卻死活不同意,還託人給醫生送紅包,堅決讓明珍把胎打掉了。有幾次,人們給明珍介紹物件,當談得有點眉目了,國權就出來干預,和媒人說:“她是我的,你們休想。”這樣一來,再沒有人管明珍的事了,這事傳遍了三里五鄉,弄的就是老光棍也不願意娶明珍了。經過幾年折騰,明珍的身體徹底毀了,她看清了國權自私的本質,但又離不開他,就這樣和姐姐姐夫糊里糊塗的生活了十幾年,直到四十來歲突然去世。

在這難受尷尬的歲月裡,不知道什麼機緣,麗珍信了佛,整天神神道道的,一個看上去風韻猶存的農村婦女,早已心如死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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