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嘉軒的母親滿院子追著小孫女白靈跑,由於年紀大了行動不便,再加上一副小腳顫顫巍巍地跑不快,而年幼的孫女卻像一個靈活的小猴子一般,在院子裡左躲右閃,最終招惹的奶奶滿嘴的憤怨。
一直到傍晚吃飯的時候,小孫女才在母親和奶奶的共同哄唆下,一尺多長的布條牢牢地纏在幼嫩的腳上。孫女發出了殺豬一般的嚎叫,可惜奶奶不為所動,一邊纏腳嘴裡還一邊嘮叨:“忍忍就過去了,想當初你奶奶啊,纏腳的時候還比你小一歲呢。”
可是白靈還是一邊哭喊,一邊又踢又蹬,孩子媽在一旁看的心疼了,嘴裡咕噥著請求:“要不明天再纏,孩子也累了。”
“要下狠心!別當媽的心軟,現在疼一下就過去了,要是長大了留著大腳嫁不出去,你就後悔去吧!”婆婆教訓起兒媳來一點面子都不給,當媽的只好在一旁抓著女兒,任由婆婆在一旁一層層地纏著。
就在此時,孩兒她爹進了屋子,一把抱過孩子,然後把纏了半截的布條去掉了。“你就寵她吧!到時候嫁不出去別埋怨!”母親氣得一邊摔著柺棍一邊數落。“嫁不出去我養著。”白嘉軒不為所動,把女兒抱走了。雖然和母親鬧得不愉快,但總算阻止了給白靈纏腳。
這是舊中國千萬個家庭的縮影,白鹿原上的白靈遇到了一個開明的父親,躲過了纏腳的摧殘。可是還有很多女性在幼年的時候,都未能躲過這種殘忍的將腳,人為的纏裹成殘疾的做法。劉娘,就是千萬個被纏腳婦女中的一個。
三寸金蓮不能動,走路都得靠人攙扶紅燭之下,蒙著蓋頭的劉娘看不到屋子裡的場景是什麼。由於婚禮的儀式還沒有徹底結束,再加上她剛到婆家,這是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所以她也不敢輕舉妄動。更為重要的,白天折騰了一天,身體不但很累,此時的雙腳更是疼痛。
從上花轎到下花轎,全程劉娘都由身邊的人攙扶著。由於她的腳纏得太小,所以走起路來根本一點力氣都用不上。
平時在家的時候,作為黃花閨女,她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不是說不想出去,一是舊時觀念不允許自己出去玩,第二就是腳太小,她根本就走不了路。
劉娘至今還記得小時候纏腳的時候,那種鑽心的疼痛差點讓自己死去,可是親孃居然不為所動,還是使勁將自己的腳裹了起來。從此之後,她的雙腳就停止了生長,而且每次穿鞋,都要把裹腳布纏上,隨著時間的延長,她的腳一點點發生了變形。
平時不能走動,由於重心不穩,走路的步子稍微大一些,就很容易摔倒。就這樣從纏腳到15歲出嫁,她這些年就一直呆在家裡,宛如坐牢一般。
哪怕是嫁人,也全部是自己家裡人在張羅,男方長什麼樣,品性如何她一概不知。直到快要出嫁的時候,她才得到了訊息。劉娘知道這是自己的宿命,即便是到了婆家,那也不過是從一個監獄到了另一個監獄罷了。
就在劉娘坐著胡思亂想之際,門開了,聽聲音是一個丫鬟,丫鬟要幫著給新娘子洗腳,由於蓋頭還不能掀開,所以一切都是丫鬟在做。
丫鬟小心地脫掉了劉孃的鞋子,而後開始給其洗腳,雖然丫鬟的動作十分輕柔,可雙腳沒了束縛,麻木感也逐漸變成了疼痛。可劉娘並不敢喊出聲來,就這樣強忍著,渾身疼得直哆嗦。
就這樣,劉娘開啟了全新的生活。雖然小腳時不時還會疼痛,但是自己的男人卻異常喜歡,甚至於兩個人單獨在一起的時候,他還把玩和欣賞著妻子的小腳。日久年深,劉娘小腳的疼痛感,最終徹底消失,可劉娘內心的傷痛卻難以平復。
民國時期,纏腳的風氣還未徹底禁絕那個時候已經是民國年間,除了像劉娘這樣繼續“纏腳”的女性之外,也有很多女性在呼籲不要”纏腳,甚至於身體力行——“不纏腳”。雖然會遭受傳統的異樣目光,可最終“不纏腳”的觀念漸漸佔了上風。
當劉孃的女兒漸漸長大後,劉娘堅決不給女兒纏腳,哪怕是婆婆又數落又罵,她就是不為所動。最終頂住了家庭的壓力,劉娘成功了護下了自己的女兒。歲月流逝,劉娘也漸漸變老,她經歷和見證了“纏腳”陋習的湮滅和徹底絕跡。
可對千千萬萬像劉娘這樣纏足的女性來說,她們或許只知道“纏腳”是習慣,纏腳很疼,但究竟為什麼纏腳,纏腳的風俗起於何時,劉娘她們這些女性並不知道。
步步生蓮,狀如春筍,是為纏腳伊始現代考證,纏腳的行為最早起源於北宋時期,不過更早之前,社會的風氣中就有對小腳女人的讚美。
但是,現代沒有證據證明,北宋之前對女性小腳的讚美,是真的施行了纏腳,還是僅僅只是對足部的一種讚譽。但無論如何,“纏腳之風”的起始點,跟南齊皇帝蕭寶卷的潘貴妃有一定的淵源。
蕭寶卷是南齊的第六個皇帝,還在做太子的時候,他的父親對他就十分放任,整天在皇宮內院裡抓老鼠玩,根本不知道讀書習字是什麼東西。
到了16歲那年,他的父親就去世了,這個正在青春期叛逆時期的蕭寶卷就當上了皇帝。剛當上皇帝伊始,他就封自己十分喜歡的女人潘玉兒為貴妃。
有人說潘玉兒原來是風塵女子,但是因為生的國色天香,最終被蕭寶卷看中了。除了喜歡她的身段和姿色,蕭寶卷還對潘玉兒的那雙纖纖玉足情有獨鍾。
相傳潘玉兒天生一雙小腳,柔弱無骨,形狀如同春筍。蕭寶卷不但時時把玩,他還在皇宮大殿內,用黃金鋪就了蓮花地面,讓潘玉兒在上面行走和跳舞,蕭寶卷將其稱之為“步步生蓮”。
或許正因為這種風氣的引領,才使得後世將女人的小腳稱之為“三寸金蓮”了。蕭寶卷荒淫無度,除了寵幸潘貴妃之外,還喜歡在皇宮內玩“小販做買賣”的遊戲。
興致來了又喜歡出遊,沿途百姓都得統統趕走,趕不走的就直接殺掉。所以最後鬧得天怒人怨,僅僅當了兩三年的皇帝,各地就起兵反叛,最後他被宦官殺死在宮內。
蕭寶卷死後,相傳很多人都對潘玉兒垂涎三尺,潘玉兒最後自縊身死,不過縱使如此,死後還是被一眾人行了非禮之事。蕭寶卷短暫的一生沒有給後世留下任何有用的東西,但卻把女人“小腳”這種封建的產物傳遞了下去。
裹小腳是男性對女性的精神凌辱北宋開始之後,有了關於纏足的明確記載,不過在那個時候,最初流行在風塵女子中間。再到後來,這種觀念開始在中上階層的女性中間流行。大才子蘇軾還專門寫詞說過纏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
到了明清時期,纏足的風氣開始愈演愈烈,基本上各個階層的女性都開始了“纏足”。纏足通常是從女孩子5歲到8歲左右開始,這時候小孩的骨骼還沒有發育成熟,此時纏足容易定型。
“纏足”是先將腳用布條牢牢地裹住,而後再用針線縫住。由於要將腳趾弄折或者是變形,所以那種疼痛是撕心裂肺的。
“纏足”一般要經過四個階段,從最初的定型,到最後的腳趾廢掉,甚至是壞死脫落,整個過程可謂是痛苦不堪。最終,女性的腳背高高的隆起,就形成一種弓足了。
之所以會形成纏足的風氣,跟彼時的審美以及男性相對變態的心理需求有一定關聯。小腳為美,在古代很長一段時間十分的流行,這種風氣,直接催生了社會對大腳女性的厭惡。
以至於,全社會促使女性透過纏腳的方式,硬生生地去創造出一種“美”來。這種審美的習慣,有點像現在的“整容”。
“三寸金蓮”滿足了男性的嗜好再者,就是戀足的嗜好盛行。清朝的大文人李漁,認為女性的“三寸金蓮”有諸多種玩法,主要包括了聞、捏,撓等等。到了清朝晚期的時候,辜鴻銘雖然學貫中西,但是卻有聞女人小腳的嗜好。
雖然纏腳的風氣在古代十分濃厚,但也僅僅限於部分漢族群體中。比如同樣是漢族,但是南方的客家人,女性平時要勞動,所以就沒有形成纏腳的風氣。
到了清代的時候,旗人成了統治者,他們也不施行對女性纏腳的行為。清代的時候,政府為了抵制纏腳,甚至專門頒佈新的律令,如果父親或者丈夫給女性纏足,除了要打八十大棍,還要流放三千里。
但是這條律令成了一紙空文,清代整個期間,漢族女性纏腳的風氣一點也沒有停止,甚至愈演愈烈。
一直到民國時期,禁止纏腳的運動才大規模開啟了,不過由於觀念深厚,彼時“不纏腳”仍然會遭受諸多非議。新中國成立後,纏腳的風氣才徹底地消失。
有調查顯示,最後一起的纏腳事件,發生在1957年的雲南通海縣。而在國內,最後一家專門製作小鞋的工廠,是在1999年關閉的。至此,流行了上千年的纏腳陋習才消失了。
“纏腳”不但是對女性身體的摧殘,更是在男女不平等時代裡,對女性精神的一種凌辱和控制。“纏腳”行為的徹底消失,意味著男女平權意識的推進在見成效。對全社會來說,男女平等不僅僅是一句口號,更應該是生活中的身體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