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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乾隆年間,楓林鎮有個“如意酒家”,這天傍晚,酒家老闆大喝一聲:“要打架出去打,不要壞了我的生意!”

言罷,兩個喝得醉醺醺的年輕人被趕到了大街上,此刻已是寒冬臘月,薄暮時分,天空洋洋灑灑飄著雪花,路上行人匆匆,誰也不會料到兩個醉鬼的爭鬥竟然引出了一件命案。

兩個醉漢像是兩隻急了眼的公雞,來到街上便開始大打出手,糾纏在一起不分你我。漸漸地,兩人身邊圍了一圈看熱鬧的人,其中不乏一些遊手好閒的二流子在旁邊指手畫腳:“出腳,打他的肚子啊!”

兩個醉漢被人們的言語所刺激,其中一個更是越戰越勇,只見他掄圓了拳頭直接向對方的腦袋打去,被打的這個雖然醉得站不穩腳,倒是還知道躲避,只見他的腦袋向右一偏,左手出掌,一把攥著了襲擊而來的拳頭。

雖然躲過了這一劫,但是他沒料到對方的另一個拳頭也急速襲來,這一拳他沒有躲過去,被生生砸到了脖子上。

只見捱揍的這個捂著脖子搖搖晃晃倒退了幾步,眼睛一下子沒了神,吐了口血直接癱軟在地上,腦袋一耷拉沒了聲息。

圍觀的人群發出“呀”的一聲驚呼,見出了人命,紛紛四散躲避,只剩下打人的那個醉漢呆呆地站立在寒風當中。

如意酒家的老闆見在自己店門口出了人命,這還了得?如果處理不當,一定會給酒店帶來麻煩,他最怕官府的人每天過來盤問,那麼自己的生意就別做了!

想到這裡,他立刻讓店裡的兩個夥計將外面的醉漢抓了進來,把他關在柴房裡,打算明日一早扭送到衙門。此刻天已經完全黑了下來,為了防止外面的屍體發生意外,老闆又派了一個小夥計在外面看著那個屍體,等待明天仵作過來驗屍。

小夥計雖然十分不情願,但是老闆的話他還是不敢不聽,只得拿了把椅子蹲在離屍體不遠的牆角守了起來。

此刻,外面的雪越下越大,小夥計被凍得瑟瑟發抖,好不容易熬過了前半夜,到了後半夜,天色愈發寒冷,小夥計實在受不了了,便回到酒店拿了一壺白酒,靠在店門口喝了起來。

幾大口白酒下肚,小夥計的身上立刻升起了一股暖意,舒服極了,坐在門口他笑了,口中罵了一句:“真傻!”,原來在這裡就能看到那人的屍體,白白讓自己在外面凍了半宿。

守著屋內暖洋洋的火爐,小夥計將一壺酒喝完,喝完酒只覺得昏沉沉地想睡覺,他便靠在大門一側打起了盹。

不知過了多長時間,小夥計被凍醒了,睜眼一看火爐已經滅了,外面的大雪已經有幾尺厚了,他站起來伸了個懶腰,披上了一件衣服去外面檢視。

這一看不要緊,把他嚇了個夠嗆,外面哪裡還有什麼屍體?原來屍體躺著的地方此刻已經被大雪覆蓋,用腳踢開厚厚的積雪,下面已是空空如也!

小夥計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氣,屍體不翼而飛,這事兒可真邪了!他連滾帶爬地跑回酒店,將這件事情告訴了老闆。

老闆一聽就急了,這不是引禍上身嗎?屍體在自家門口丟失了,自己肯定避不開責任啊!他將那夥計痛罵了一頓,說道:“屍體長翅膀飛走了?弄不好,你我得坐牢啊!”

小夥計一聽也急了,跪在地上痛哭流涕,老闆罵了一句:“別吵了!”,繼而沉思起來。

過了一會兒,老闆忽然問道:“兩天前,鎮子邊上的那個亂墳崗是不是有人扔了一具棺材?”

小夥計點點頭,說道:“誰也不知道那棺材裡面的人是誰。”

老闆說道:“現在沒有別的辦法,只能先將那棺材裡的屍體拉過來充數了!”

小夥計聽了立刻明白了老闆的意圖,他拍手說道:“來他個偷天換日!”

兩人一拍即合,趁著天還未亮一起來到了那片亂墳崗,將那具薄口棺材開啟,然後將裡面的屍體拖了回來。

回來不久天就亮了,縣令帶著仵作還有幾個衙役來到了現場,來到現場後先要驗屍,看著那個仵作十分仔細地查驗,酒店老闆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很快結果便出來了,仵作對縣令說道:“致命傷在頭部,有一根細細的銀針從太陽穴一穿而過,當場致死!”

老闆聽了大驚,一旁的兇手卻哭喊起來:“大人冤枉啊,我昨天打到了他的脖子,並沒有打他的太陽穴,有很多人可以為我作證!”

旁邊圍觀的人也紛紛附和:“確實打的是脖子……”

縣令說道:“別管你打的哪裡,人是你打死的不假,先帶回衙門再說!”

就在衙役押著兇手經過屍體的時候,兇手不經意間朝屍體看了一眼,這一看不要緊,他立刻大叫起來:“大人,此人不是昨天和我打架的那個人!”說完跪在地上說什麼也不肯走了。

這時候,天已經大亮了,圍觀的人也越來越多,人們議論紛紛,說著地上的屍體確實不像昨天的那個醉漢。

正在此時,兇手突然在人群中看到一個人,他立刻大喊起來:“大人,昨天和我打架的人就是他啊!”說著指向了人群中的一個人。

沒想到,那個人並沒有逃跑,而是一臉懵地被抓到了前邊,縣令向他詢問,他供述道:“昨天他確實打了我,不過我並沒有死,而是被打暈了,到了半夜我被凍醒了,見四下無人,只好一個人回了家!”

縣令見案件一下子複雜了起來,便將屍體、兩個打架的人還有酒店老闆一起押送回了衙門,打算進一步審理。

來到縣衙後,酒店老闆見此事已經瞞不了了,便將真相一五一十地說了出來。

縣令罵了一句:“糊塗!”便下令去調查屍體主人的身份。

幾天之後,死者的身份果然被查了出來,是臨縣的一個名叫張崖的布匹商人,他的妻子張氏有重大作案嫌疑,於是便將她抓了回來。

經過審訊,張氏對自己犯下的命案供認不諱……

原來,張崖經常出門做生意,張氏私下裡有了個相好的,時間長了,張崖心中也有了警覺,張氏和相好的商量,此事怕是要露餡,倒不如來個一不做二部,將張崖給除掉。

於是,在幾天前的一個夜晚,張氏買了幾壺好酒將丈夫灌了個爛醉,又勾結那個相好的用一根銀針刺穿了丈夫的太陽穴,由於有頭髮擋著,他的傷口十分不易察覺。

第二天,張氏在外宣稱丈夫得了疾病不治身亡,大家見張崖的身上並沒有傷口,誰也沒有起疑心。

兩天之後,張氏為張崖置辦了一口薄口棺材,夥同相好的將其丟棄到了外地的一片亂墳崗。

原本想著這件事做得天衣無縫,卻因兩個醉鬼打架把真相牽扯了出來……

縣令當即下令將張氏的相好的抓了過來,兩人被押進了大牢,等候日後的審判。

完全不相干的兩件事,因機緣巧合聯絡在了一起,最終將兇手繩之以法,或許這就所謂的“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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