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芳大學畢業以後,在省城找了一份工作,是個會計員;雖然平日裡有些忙,但是月工資還可以。她一個人單身了好幾年,爸媽都十分著急她的婚事,直到最近,才由鄰居王大娘給她介紹了一個小夥子學明。
學明也是個大學生,不過家裡是農村的,除了父母以外還有一個妹妹。二人自從見面以後,都對彼此十分滿意;這不,很快兩個人就一同墜入了愛河。在經過一年多的愛情長跑之後,小芳和學明他們決定步入婚姻的殿堂。
後來,他們倆幸福的結婚了,並且結婚不久小芳又懷了孕,這簡直是喜上加喜啊!
可是這時候發生一件事,讓學明和小芳兩個人鬧得不愉快,甚至把小芳氣得回了孃家,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原來,學明家裡是農村的,他的妹妹小美現在正在城裡上大專,一到星期天或者放假都往自己哥哥家裡跑,吃喝拉撒睡皆在她哥哥家,而且還經常把哥哥家的東西往自己家帶。這一點讓小芳很不滿意,但是看在學明的面上,就不和她計較了。
可是,後來小芳懷孕了,學明為了照顧小芳,就讓婆婆住到自己家裡照顧小芳,這本是一件好事情,可誰知婆婆竟然每天讓小美也來哥哥家吃飯,一大家子人都聚在小芳的屋子裡,實在是讓小芳心煩不已,但是自己又不好說出口。並且最令小芳不滿意的是隻要學明給小芳做點什麼好吃的,婆婆都要給小美帶一份,不然就不答應。
這實在是讓小芳氣憤,不過後來有件事更讓小芳生氣,一天丈母孃來到家裡看望小芳,給小芳買了幾條鮮鯉魚給女兒補補身子,小芳就把鯉魚放在冰箱裡。可誰知才過一天,鯉魚就沒了,小芳詫異地問道是誰拿走了?
這時,就聽見婆婆說道:“小美愛吃魚,我把冰箱裡的魚給小美了!”
小芳此時一聽,就氣不可待地說道:“這是我媽給我買的,我懷孕補身子用的,你怎麼能給小美呢?她愛吃不能自己買麼?”
可沒想到,學明也說道:“幾條魚而已,給了就給了,妹妹愛吃嘛!”
“她愛吃我就不愛吃了!”小芳突然間將自己平日裡攢的怒氣一下子爆發開了,大聲地對學明說:“這魚今天你必須給我拿回來!要不然我跟你不過了!”
小芳覺得在這個家裡,如果自己再不強硬,以後的日子會更難過,尤其是自己的丈夫是個媽寶男,母親說的什麼都對,而婆婆尤其護著小姑子,卻是不把自己放在眼裡,整天都是小姑子的事,實在是偏心眼啊!
在這裡也要說學明一番,作為一個丈夫有理由維護自己的妻子,決不能因為是母親說的就是對的,那你自己還有點思想沒有。丈夫在婆媳間起的就是緩和作用,而學明在此時一點作用都沒有,這也不怪小芳對他生氣。一個幸福的家庭必然是感情真摯,相互體諒的家庭氣氛,也只有這樣才能讓日子過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