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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前的臘月二十二,在縣城,幫我看孩子的婆婆,回了農村老家,我倆平時不對付,她這一走,反倒讓我想她了。

我表姐在省會城市開了個酒吧,小輝是酒吧聘用的調酒師,我是會計,小輝1.7m的個頭,國字臉,雙眼皮、大花眼,人帥、性格好,我對他的印象不錯,他小我一歲,我一直喊他“小輝”。

我孃家,爸媽只有我和我哥兩個孩子,從小到大,我爸對我哥和我是一樣的,哥有的東西,我也有,可我媽卻不同,她給我哥買東西,總想不到我,我總覺得我媽對我哥,比對我好。

記得,在我小學四年級的時候,我媽給我哥買了雙很好看的運動鞋,我也想要,媽說,你哥的鞋破了,沒法穿了才買的。

第二天,是週日,我不坑不嗯,離家出走,我就是要氣氣我媽,讓她知道我的存在。

我漫無目的,在大街上晃悠,逛完新城、逛老城,到了晚上,我心裡有些許的害怕、有些動搖,可想到我媽不給我買鞋,我就生氣,根本沒有回家的意思。

後來得知,媽去了好多同學家找我,沒找到,她和我爸各騎一輛電動車,滿大街的跑,在昏暗的路燈下,媽看到我嬌小的背影,撂下電動年,就把我摟在了懷裡。

我所在村莊因國家工程佔用,村民需要遷移,按人頭補償了一筆拆遷款。

這年我哥25歲,已訂婚,結婚的日子也臨近,爸媽在縣城中心地段買了兩套房子,一套我與爸媽同住,另一套是我哥的婚房,買房沒我什麼事,看來媽還是向著我哥。

我閨蜜是獨生女,她與她媽媽總是無話不談,閨蜜想要的東西,她媽媽總能滿足,而我卻不能。

我媽總是居高臨下,對我大呼小叫,我從心底裡牴觸、甚至討厭,我從來不願跟我媽多說一句話。

小輝的出現,打開了我多年的心結,我倆無話不談,他喜歡我、關心我、愛護我,我們戀愛了,我覺得小輝就是我理想中的白馬王子,是我餘生可以依靠的人。

小輝家在外地,是獨生子,我把我戀愛的事說給我媽,她極力反對,並且讓我把小輝約到一茶社,不讓小輝進我家,當著小輝的面,要求我倆分手。

我媽還託人在縣城給我介紹了一個有錢的男孩,家裡開廠,有房、有車、有存款,我就是要氣氣我媽,見都不見那男孩,我鐵了心的要跟小輝。

我懷孕了,三個月的時候,我把懷孕的訊息告訴我媽,她氣得嘴唇發抖,大罵我一通,生米已做成熟飯,媽不得不依了我。

婆家住在一個小山村,總共幾十戶人家,通往村裡的路,都是黃土路,窄且坑窪不平。

我結婚那天,村裡的男女老少都來我家看熱鬧,不少人誇我長得漂亮,說我長得像畫上的明星。

結婚在婆家的幾天裡,一切都是新鮮的,地鍋燉肉,我第一次見,覺得異常的好吃。

度完蜜月,我和小輝又回到了工作的城市,租房居住。

生下女兒的第一年春節,回婆家過年,住到透著冷風的婚房,儘管,房間裡的空調吐著熱氣,還是遮不住陣陣寒冷,我怕凍著女兒,除了吃飯、上廁所,幾乎天天都在被窩裡度過,我發誓,以後,再也不回婆家過年。

婚後,小輝依舊對我很好,我專職在家帶孩子,沒了收入,家中所有的花銷只指望小輝每個月5000元的工資,除去每個月2000元的房租,剩下的錢,我恨不得掰成兩瓣花,結婚前我喜歡的所有東西,包括衣服、化妝品,能不買都不買。

婚後得知,公公之前害過一場大病,花光了家裡的所有積蓄,還有外欠帳,公公病癒後,已無能力掙錢,結婚前小輝打工的收入,大部分都還帳了。

我結婚花的所有的錢,都是婆婆向親戚朋友借的,總共有十幾萬。

婆婆沒有多少文化,去城市打工,在她老鄉的飯店洗碗,一個月才掙2000多塊錢,僅僅夠維持基本生活。

生活的拮据,我無人訴說,我曾多次獨自一人,在衛生間裡哭泣,我開始後悔,悔不當初,沒有聽我媽的話。

我媽還是心疼我的,她看我生活艱難,讓我們一家三口搬到她那兒住,最起碼可以省下租房的錢。

一年後,我女兒已經一歲多了,我嫂子不會做飯,總來我媽這兒吃飯,姑嫂相處久了,也難免有磕絆,我跟我媽商量搬出去住。

我應聘到一家房地產公司,從事會計工作,比婆婆工資高出一截,老公讓婆婆辭去工作,幫我們帶孩子。

在家,婆婆做飯,最拿手的就是麵條,一週七天,天天麵條,唯一不同的就是吃麵條的菜略有區別,有一段時間,我看見面條就想吐,我也曾建議婆婆換換口味,蒸米、炒菜,婆婆說,她只會做麵條,別的不會,哎!我無語了。

婆婆愛玩手機,愛看電視連續劇,女兒剛學會走路,難免磕著,老公一再交待婆婆看好女兒。

有一天,我回到家看到女兒額頭有一條一寸多長的紅色凸起,像小蚯蚓粗細,婆婆說那是口紅印,我手摸了一下,根本擦不掉顏色,怎麼會是口紅?我不願意揭穿她。

眼看春節臨近,婆婆惦記著家中的公公,急著回老家過年,鑑於婆婆平時的表現,她想走就走吧,我也沒啥可留戀的。

婆婆走後,我央求我媽來幫我帶孩子,媽爽快答應了,我媽帶我女兒很用心,從來沒讓女兒磕碰過。

我這人愛乾淨,看不慣家裡的髒、亂、差,婆婆在的時候,趁女兒睡著,她每天睡覺前,都會把家裡的地面全部打掃一遍。

我媽沒這習慣,我又不好意思說,所以,這活我得幹,瘦小的我,把二室一廳的房間,拖上一遍,累得夠嗆。

這讓我想起了婆婆,其實,婆婆身上也有優點,只是我習慣了,也就視而不見了。

我有了女兒後,深刻地體會到:媽媽、婆婆都是媽,她們為了自已的孩子,無私地付出著、努力著,與媽、與婆的摩擦總是難免,歸根結底,都是雞毛蒜皮。

我作為女兒、作為兒媳,要與她們多溝通、多交流,不能只看到她們不順我心的事情,更應該看到她們身上的閃光點。

有媽,就有家,有家,就有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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