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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馬港真,一個懸疑小說愛好者。

今天說一個小說裡的逆天奇案。

事情發生在1994年,有天凌晨,一個貨車司機開車走國道,一看沒油了,就把車停在國道邊的一個加油站。

這裡四處還是比較荒涼的,只有稀稀拉拉幾棟民房、農田,隱隱的狗叫。

從屋子裡走來一個男的,這人沒穿工作服,瘦瘦的,留個小分頭,看起來也就二十多歲。

貨車司機拿出一張湛青色的100紙幣,說,加滿。

那男的說,“你自己加吧。”

貨車司機準備進屋,男的攔在前面,“裡頭不方便,你不要進去。”

貨車司機說,“不進去不行啊,我要開票。”他要憑著發票回公司報銷油費。

“沒有發票。愛加不加。”男的冷冷回了句。

貨車司機心想,這人態度怎麼這樣差,本想走,可是車實在沒油了,就當認倒黴吧。

他說,“那我就加5升油吧。”

5升油夠到下一個加油站。

加油槍那邊插著一把鑰匙,一張卡。男的瞥了一眼,“你自己加吧。”

貨車司機也是老手了,熟練地走到油槍前,拔了槍,插進油管,看著表跳到5升多一點,一共18塊。

貨車司機拿了兩張十元鈔票給那男的,“找錢”。

男的接過錢,從口袋裡掏出幾張碎票,找了張兩元的遞過去。

藉著加油站頂上的白熾燈光,貨車司機這才發現那個男的右手上紅紅的、是血跡。

還有那男的腳上的皮鞋也都是血。

貨車司機瞄了一眼加油站的屋內,門是開著的,可以看到裡面有幾個貨架東倒西歪。

“你在看什麼。”男的問。

“沒。”貨車司機有點慌了。

“那還不收錢。”男的又將兩元錢遞上前了一點,這錢上已經沾了一片血跡。

貨車司機一哆嗦,哪敢收。

“嫌髒啊?”這男子的語氣一直是這樣冷冷的、陰森森的。

他的目光迷離,迷離之中又透著一股殺氣。

貨車司機快速接過那張帶血的兩元鈔票,塞進口袋。

上了駕駛座,關上門,轟一腳踩油門就跑了。

跑了有三公里,到了鎮上,看到一個電話亭,趕快打電話報警。

·

大約十幾分鍾,警察趕到加油站。

一進屋就發現情況不對了,一片狼藉,地上還有好幾處拖拽的血跡。

屋內有個雜物間,雜物間的門開著,一個穿著工作服的人員躺在裡面,死了。

死者名叫阿泰,是加油站的員工。

他的身上發現十幾個窟窿,行兇工具可能是一把螺絲刀,螺絲刀沒在現場找到。

說起這個阿泰,22歲,大四,利用寒假在加油站勤工儉學。

阿泰對鎮上的所有人都很好,有什麼忙是能幫就幫。

究竟是誰要殺死這樣一個大好青年?

不是誰,而是誰和誰。

阿泰有1米八高,體格很壯,要想把阿泰殺死,至少需要兩個人。

所以警察判斷,兇手應該有2個。

警察立刻對現場展開勘查,在那個年代,指紋等技術已經運用純熟了。

現場找到很多枚指紋、還有一些毛髮。

不過警察很快意識到一點,找到這些東西估計沒啥用。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每天進出加油站屋子裡買單、開發票的司機有很多,他們都可能留下指紋、毛髮。

在現場找到的指紋就有幾十個不同的,怎麼判斷?

再難也要查、也要收集,況且,不是還有個貨車司機見過兇手嗎。

警察讓貨車司機做了一份畫像拼圖,司機記憶力不錯,比較準確地畫了出來。

走的時候司機遞交了那張帶血的2元鈔票。

作案的嫌疑人之一是一名留著小分頭、瘦瘦的、年約25歲的男性。

根據這個一查,很快就了發現。

加油站有個叫肖厲的“前”職員很符合條件。

這人特別喜歡上大夜班,也會在加油站偷賣私煙,生意不錯,有挺多人找他買的。

加油站怎麼能賣煙?還是自己私賣,這肯定損害公司利益了。

阿泰讓肖厲別賣,肖厲想拉著阿泰一起賣,說給他好處。

阿泰為人正直,直接舉報了肖厲,加油站立刻把肖厲開除了。

走的時候肖厲恨恨地對阿泰說,“你小子他媽給我等著。”

這樣說來,肖厲具有作案嫌疑。

警察還找到一人,這人可能剛從精神病院逃出來,在加油站附近的路上被人發現的,發現時他手上、腳上沾滿了血。

這兩人都和畫像拼圖的嫌疑犯長得很像。

警察心想,肯定是“二中一”了。

把貨車司機叫來認人,誰知貨車司機對肖厲、精神病人瞧了又瞧,說了句,“都不是。”

雖然這二人都不是貨車司機見過的人,不過嫌疑還在。

畢竟阿泰個頭1米8,要殺他起碼要兩人,這二人不是貨車司機見到的嫌疑人,也可能是幫兇。

案件還在調查,不過由於1994年監控攝像頭、DNA等技術尚未普及。

根據現有的證據,查案難度很大。

沒多久,精神病人嫌疑被洗清了,證實他那天弄死了條狗,手上的血是狗的血跡。

·

說一說阿泰的家人,自從阿泰死後,父母痛不欲生。

外地幾個親戚說,要不然你們過來住一陣子,散散心。

阿泰的父母就去了,住了一個月,心情好了一點。

只不過當他們再次回到家裡的時候,發現屋子裡被翻得亂七八糟,存款、貴重物品被搶。

他們遇到了入室搶劫。

那個搶劫犯似乎很囂張,走的時候還在廁所里拉了一坨屎不衝。

警察又開始調查這起入室搶劫案。

警察判斷這個搶劫犯具有反社會人格,十分囂張,“拉屎”就是最好的證據,好像在挑釁警方——有本事你來抓我啊。

根據這個特性,阿泰的母親提供了一個線索——

說他們住的這棟樓有個詩人很符合這個條件。

這人平時就挺“瘋”的,經常搞一些破壞,在樓梯的牆上寫一些消極的詩句、標語。

阿泰活著的時候,自己去擦那些標語,和詩人有了矛盾。

“這是我的傑作,你為什麼要破壞。”詩人恨恨地對阿泰說。

最關鍵的是,這個詩人和畫像拼圖的嫌疑人長得有幾分相似。

再調查下去,發現這個詩人竟然認識肖厲,他經常去加油站找肖厲買菸。

有人說在案發那天,看到詩人出現在加油站附近。

到底是什麼煙這麼暢銷?非要跑到加油站去買。

警察起了懷疑,最終發現這個肖厲賣的根本不是煙,而是毒品。

肖厲把毒品裝在煙盒裡面,以加油站作為出貨地點進行銷售。

而這樣,警察得到了一個推論——

詩人和肖厲認識,案發那晚,肖厲回到加油站,準備賣毒品給詩人。

被阿泰發現了,阿泰想要舉報二人,所以詩人起了殺心,阿泰同謀,順手抄起一把修車用的螺絲刀捅死了阿泰。

這個推論合乎邏輯,也有一些證據佐證。

在加油站現場找到了詩人、肖厲的指紋。

將二人叫回來問話,詩人承認搶劫罪,不過他不承認殺死阿泰。

肖厲承認自己確實在案發的早些時候,大概是案發的四個小時前到過加油站,賣了毒品給詩人,兩人很快就走了。

而早些時候是另一個店員在加油站,阿泰是後來才來上班的。

他們都拒絕承認在案發那天見過、殺死阿泰。

怕什麼,不是還有關鍵證人貨車司機嗎,把貨車司機在叫回來認一下那個詩人就是了。

警察打了電話,只不過悲慘的事情發生了。

貨車司機在十幾天前因為開車發生了意外死了。

在這裡說明一下,貨車司機的死是真的意外,和肖厲、詩人無關。

證據不足。

不過肖厲販毒、詩人吸毒搶劫罪是事實,二人都被抓了進去,因為毒品罪、搶劫罪坐牢。

這起謀殺案在1994年成為了懸案。

·

時間流轉,到了2000年。此時DNA技術漸漸運用。

有個新手警察來上班,老警察就把這宗懸案交給他,“好好幹”。

新手警察去了證物房,找到了一根頭髮。

這根頭髮是在阿泰遇害地點、一大堆血跡中被發現的。

經過DNA比對,這根頭髮不屬於阿泰,那就很有可能屬於嫌疑人。

嫌疑最大的還是詩人。

現在DNA技術推行運用,只要拿一根詩人的頭髮和案發現場的毛髮進行比對,如果吻合,就能定詩人的罪。

要拿到詩人的頭髮也很容易,這人後來又因為其他打架案,被關在了牢裡。

去牢裡拔下他的一根頭髮就行。

新手警察信心滿滿,覺得自己一來就要立功了。

可到了監獄,尷尬的一幕又發生了——

所有服刑人員都被剃了光頭,詩人也不例外,關鍵是詩人還得了脫髮症,頭髮再也長不出來。

“你不是想要我的頭髮嗎,那你要治好我的脫髮。”詩人冷冷地、挑釁地說。

怎麼辦?

一個監獄的獄醫說,“要詩人的頭髮有什麼困難。”

他把詩人的衣服脫了,用鑷子從他的胸部拔了幾根胸毛。

頭髮、胸毛都屬於毛髮纖維,可以做DNA比對。

接下來就是等待比對結果。

大概過了半個多月,DNA比對結果出來了——no match。

在阿泰屍體邊發現的毛髮和詩人的不吻合。

詩人的嫌疑被洗清了。這人是一個病態的反社會人格,但是他不是殺死阿泰的兇手。

那麼,究竟是誰殺了阿泰?

·

案件的轉折點出現在7年後,2007年,此時的DNA技術已經非常6了。

新手警察也成長為老警察,他一直忘不了沒破獲的“阿泰謀殺案”。

他又去證物房翻看證據。

那張帶血的2元鈔票進入了他的視線。

這張鈔票是兇手找給貨車司機的錢,上面的指紋是提取不出來了,只是留下了血跡。

這血跡在當年被認為是屬於阿泰的——兇手在殺了阿泰後,手上沾了阿泰的血,血又留在鈔票上。

警察忽然想,兇手是用螺絲刀殺人,捅了那麼多刀,自己的手會不會出血?既然兇手碰過這錢,錢上會不會有兇手的血跡?

將這張鈔票送去做DNA檢驗。

果然有了發現,以如今先進的技術,在鈔票上除了阿泰的血跡外,還找了一絲淡淡的血跡。

這血跡屬於兇手。

隨著DNA資料庫的建立,凡是服刑過的犯人、失蹤人口的DNA都會進入資料庫。

將DNA資料輸入資料庫,找到了一個叫做昆彪的男人。四十多歲。

昆彪是誰?

昆彪是一個混混,經常因為打架鬥毆、藏毒入獄,監獄就像他的家一樣。

這人極其暴力、兇殘。

最關鍵的是,昆彪和當年的疑犯拼圖簡直是一模一樣。

只不過現在證據還是不足,貿然去找昆彪,他什麼都不會說。

但他的那些“好哥們”會說啊。

警察先去了昆彪的幾個“好哥們”。

有個人提供了一個線索,說十幾年前,昆彪就在社會上混了,昆彪有一個馬仔,馬仔非常怕昆彪,但是凡事又要聽命於昆彪。

而1994年,昆彪確實是住在加油站附近。

馬仔、昆彪,符合兩個作案人的特徵。

警察決定從馬仔那裡找到突破口。

他們把馬仔叫到警局,給他看了幾張照片——加油站、阿泰遇害的現場。

馬仔一看到那些照片,就用手按著頭、捂住眼睛,這是一個人逃避現實的本能反應。

馬仔到現在都很怕昆彪,他一直想好好生活,可昆彪只要每次出獄就會來找馬仔,讓他和自己一起犯罪。

馬仔不肯,昆彪就打他。馬仔感覺自己的人生無望。

此時警察幽幽地說了句,“據我們瞭解,昆彪應該會在下週出獄。”

聽到這句話,馬仔徹底崩潰了。

警察又說,“我知道你只是畏懼他、你不是故意的,告訴我們真相,坦白從寬。”

可能是由於內心過不去、加上對於昆彪再次出獄的恐懼,馬仔同意和警方合作,他也交代了整個事情的真相。

·

13年前,1994年的那晚。

馬仔和昆彪沒地方去,加油站裡有暖氣,他們打算在裡頭呆一晚。

昆彪吃了杯泡麵,抽著煙。

阿泰說,“加油站不能抽菸,你們趕快走。”

昆彪不走,阿泰語氣更加嚴厲了,“再不走我報警了!”

行吧,昆彪冷冷地笑了笑,起身,抄起桌上的一根螺絲刀插在阿泰的手上。

阿泰很壯,他反抗,兩人把加油站屋子裡的貨架打翻。

“你他媽還愣著幹嘛!快來幫忙!”昆彪對馬仔吼了一句,馬仔怕了,他顫抖地走了過去,抓住阿泰的腳。

昆彪坐在阿泰身上,將螺絲刀一刀、一刀插進阿泰的胸口,實施了暴力殺人。

原因僅僅是因為一根不該抽的煙、一句口角。

·

在昆彪出獄前,警察輕車熟路地從他身上拔了一根胸毛,比對結果100%吻合。

根據毛髮DNA、當年貨車司機口供、疑犯拼圖、馬仔的口供、2元的血鈔上的血跡。

昆彪被判謀殺阿泰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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