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土生土長的農民,家裡幾輩子都跟土地打交道,現在路修了跟外界聯絡多了,人的心思也活絡了,我承包了村後的山林種上果樹,一年收入很可觀。老婆給我生了兩個孩子,一兒一女,都在城裡很少回來,我們倆就養了四條狗,又能作伴,又能看護果樹,我倆也把狗狗當家人。
聽她的意思那男的打算跟她結婚的,有工作,長相也好,有幾套房子,我聽著不錯,讓她抽空帶回來吃個飯。上週末,閨女打電話說要帶男朋友回來了,不過他不喜歡狗,讓我把家裡的四條狗栓遠點,聽著我就不滿意了。
它們就跟我的孩子似的也是家人,怎麼能不讓它們看看準女婿,雖然這麼想我還是把狗子送果園裡了,不過沒忍心栓。中午女兒帶著她男朋友來了,我去接,剛到大門口就聽見狗的嗚嗚聲還有兩聲跺腳聲,這下我不淡定了,連忙拉開門,就看見狗頭上蒙著一件衣服,準女婿在旁邊一邊跺腳嚇唬它一邊拿棍子打它,我上去踹了他一腳把狗狗解救出來。
我當兒子養著的狗怎麼能讓他給打了,趕緊告訴剛買酒回來的女兒這人不能嫁,女婿馬上解釋說是狗想咬他,他才打它的,閨女也在一旁幫腔,“我沒在他身邊狗狗又不認識他,咬他也不是沒可能。”
就算這樣我還是不喜歡他這個人,先不說狗怎麼著他了,就他對動物的這種做法我就看不上,沒有良善之心怎麼能對我女兒好?可女兒卻說我太過分了,我過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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