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婆是在朋友的聚會上認識的,她在我們鎮上做小學老師,而我那時候剛畢業不久,還沒找到工作,又因為就業難,在家裡待了一段時間。當時的岳母其實對我意見很大,不想我跟她女兒繼續在一起。在一次到她家吃飯時,岳母還暗示我快點跟我老婆分手,別耽誤了她。
那頓飯後,我是一肚子的憋屈,暗自下定決心要出人頭地,於是報讀了相關專業課程,學習了軟體方面的知識,在城市裡找到的一份收入不錯的工作,我跟我老婆才能繼續在一起。從那以後,我經常買菜到她家, 過節時也會殺只雞到她家送禮,岳母這才對我有所改觀,說話客氣起來。
我老婆有個特別疼她的哥哥,也對我不錯。有時週末回去,我也會約上他到外面吃宵夜。大舅告訴我,其實岳母對我的意見還是很大,但又貪戀我的送禮,才不再像以前那樣對我說的話骨頭裡帶刺。同時他還說,其實我到城裡上班的時候,岳母會安排我老婆出去跟一些收入不錯的人玩,其實就是相親的意思,想我老婆找到另外戶好人家,把我甩了。大舅建議我要是覺得合適就趕緊跟她結婚,他也不想看著自己母親棒打鴛鴦。
那年冬天,我跟我老婆求婚成功,到民政局領了結婚證。後來我在朋友的介紹下一起開公司創業,可惜生意越來越難做。眼看著老婆懷孕,孩子快要出生,我不得不再買一套房子跟老婆搬出去住。當時買房還差五萬塊,走投無路的我只好到岳母家跟大舅子借點錢,沒想到岳母聽到我的話後很是來氣。其實在這之前,她就知道我的公司陷入困境,資金走轉不過來,對我說話又恢復到從前的雞蛋裡挑骨頭狀態。這次借錢更讓她看不起我,藉機嘲諷道:“都大老闆 了還向老婆娘家借錢,你以為我家很有錢啊!不借!”
面對這樣的困境,大舅子也很無奈,於是當著岳母的面跟我說,要借也可以,但是要寫個借條,還要算上利息。為了孩子未來的生活,我也只好在借條上籤下自己的名字,並打上指紋,跟大舅子借了五萬塊。
一年後,我的生意有所好轉,拿著八萬塊回去到闊別一年的岳母家還款。那天恰巧岳母沒在家,大舅子在房間裡出來後,從褲袋裡掏出那張借條。我看見借條上的字早已模糊不清,沒想到大舅子當著我面把借條撕了,我當場就愣住了。大舅子接著說道:“你借錢的時候我媽一臉怨氣,當時也只是走個過場。大家一家人,這錢你就不用還了,我就一個妹妹,你對她好點就好。”
看著大舅子始終如一地站在我這一邊,我眼裡的淚水直打轉,上前給了他個擁抱。有時男人之間的友誼,真無法用字句去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