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媽都是農民,家裡還有個弟弟,家境也不太好,初中畢業後,我考上了高中,可是爸媽沒讓我讀,那個時候我才知道我不是爸媽親生的女兒。
我當時還是挺震驚的,但是我想想養育之恩不能忘,該孝順的還是得孝順,所以剛去打工那會,即使沒錢,每個月還是會寄五百塊錢回家,我媽在背後說過我,她說,果然不是自己親生的女兒,一個月才寄五百,要是親生的女兒起碼會寄一半回家,我當時沒講話。
是啊,要是親生的女兒會寄一半回家,要是親生的爸媽也不會嫌棄女兒寄的少,反而會關心我在外面過得好不好,在外面打工那幾年,我媽給我打電話大部分是因為錢的事情,或者是我弟的事情,我弟從小到大就沒讓人省心過,小時候跟人打架,把人家的頭都撞破了,初中那會就是逃課上網,班主任經常打電話回家,讓爸媽好好管教,爸媽並沒有管教,反倒把管教我弟的我教訓了幾頓,理由是不幫自己人,幫外人,胳膊肘往外拐。
後來,我結婚了,嫁的比較近,老公家境不錯,對我也挺好,生完孩子後,我還是在外面上班賺錢,我知道女人還是要有自己的資本,不然會被人看不起,包括親人,我結婚第三年,弟弟那邊也吵著要結婚了,女方家裡非要一套房,對我們家來說,買套房確實挺困難。
於是我弟就跑來找我借錢,我當時拿出了八萬塊錢,讓他把老家翻修一下就行,我弟非得找我借錢買個新房,我就說,你娶了媳婦總不能還一輩子的債吧,再說我怕你還不起這錢,我弟就說,半年就還給你,真的是,果然不是我親姐。
我當然不是真的要他還錢,我知道我弟花錢大手大腳,而且要成家了,不給他施加點壓力,估計也存不到錢,他把錢還我,我是不會收的,我覺得吧,沒必要花那麼多錢買套新房,再說老家房子也還可以,翻修一下就像新房了,根本不用再買房了,也是為我弟他們考慮,我弟結婚那天,我送了一千,我媽說我送的少,反正我只要覺得我做的沒錯就行,不管她怎麼講。
弟弟結婚後,確實去外面打工賺錢了,說是不想欠我錢,我媽就在外人面前說我,自己的親弟弟,怎麼那麼斤斤計較,就八萬塊錢而已,硬是要自己的弟弟還,對啊,只是八萬塊錢而已,我自己打工賺錢整整存了四年。
兩年過後,我弟還了我八萬塊錢,我當時笑我弟說,想不到你小子真還上了,不過期限可過了一年半呢,我媽就在旁邊說,行了,我兒子被你弄成這樣子,也是託了你的福,然後就拉著我弟的手說,走,我們回去,始終不是親生的,不認也可以。
他們走的時候,我把八萬塞進我媽包裡,然後就關上了門,從這之後,我再也沒聯絡孃家,真的有的話說出來太傷人,對她可能是一句嘴邊話,而我可以受到很大的心理衝擊,不聯絡就不聯絡吧,這樣也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