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rnet是全球知名的“專利流氓”之一,其對眾科技巨頭的技術方向進行研究後,並搶下拿下巨頭們可能用到的科技專利,從而靠收專利費獲利。
Virnet的做法在很多人看來並不厚道,但是透過這種方法,這家僅有二三十人的小公司賺得盆滿缽滿。西門子、微軟、思科等巨頭都曾栽在Virnet的身上。
與微軟這一戰,讓Virnet名聲大噪。微軟先後兩次遭到Virnet訴訟,共賠償4.23億美元(摺合人民幣27.6億元)。
在2010年,蘋果也踩了雷。蘋果因為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在Face Time、VPN on Demand上使用Virnet的網路安全技術,被Virnet告上了法庭。
然而蘋果一點也不好惹,面對法院的判決,蘋果一直在提出異議。因此,這場官司如今已經打了十年之久。
一開始,法院裁定蘋果賠償3.02億美元,但蘋果並不服氣,一直在反上訴。
但蘋果對於這一判決並不滿意,認為賠償金額過高,應將金額消減75%至1.13億美元。同時,其每銷售一臺需要支付的專利費,應為19美元,甚至是0。
因此,蘋果提出審理請求。但在今年2月份,美國最高法院拒絕了蘋果的這一請求。不過,蘋果沒有放棄。蘋果堅持認為,Virnet的專利與公司產品的核心運營無關。
而且,蘋果反駁稱:這樣的案例只會扼殺創新並傷害消費者。
近日,這一案件在近日再次迎來了新進展。法院認為,在加上利息與專利使用費後,蘋果的賠償金額將超過10億美元(摺合人民幣65億元)。
不過,在近日舉行的影片聽證會中,蘋果律師再次表示:陪審團劃定的金額太高,公司會盡力推翻。
看來,這一次Virnet這個美國碰瓷王,碰上了一塊硬茬。但是,照如今情況來看,蘋果定然是逃不過賠款的命運,而且其被判定的賠款金額一直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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