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網貸監管方面再次向外界公佈了“備案動作”:按照成熟一家,納入一家的原則於第四季度展開監管試點。這是即2018年6月、2019年6月備案延期後的第三次有關行業備案事宜的發聲。不過,在措辭上,從原本的備案,變成了監管試點,這其中的意味讓關注這個行業動向的人揣測頗多。但是本著“再一再二不再三”的想法,很多人都認為,這次監管試點總該是要來了,不可能再次“放炮”了吧。
確實,進入到10月之後,監管方面頻頻出手,但相比於只有一星半點兒的監管試點兒訊息來說,各種負面訊息是一波又一波的砸下來。
先是10月16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宣佈取締轄內網貸機構P2P業務。公告稱“湖南省自2016年以來一直在進行P2P網貸行業專項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臺完全合規通過驗收。其他開展P2P業務的機構及外省在湘從事P2P業務的分支機構均未納入行政核查,對其開展的P2P業務一併予以取締”。簡單點兒說,湖南省沒有在等什麼監管試點,而是自主地對轄區內的所有P2P網貸平臺(包括法人註冊地在湖南省和其他地區P2P網貸機構的分支機構)進行了全部取締工作,一網打盡,滴水不漏。
無獨有偶,10月18日,山東省也發文稱,至今未有一家P2P平臺完全合規通過驗收,未來山東金融局將對全省範圍內未通過驗收的P2P網貸業務全部予以取締。但對照湖南的“斬草除根”政策,山東從表態來看,只針對法人註冊地在轄區內的P2P網貸平臺。
這就完了麼?遠遠不止!10月初,北京銀保監局釋出了《關於規範銀行與金融科技公司合作類業務及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的通知》一文,該檔案提出“嚴禁與以非法手段催收貸款的企業開展合作;嚴禁與以‘大資料’為名竊取、濫用、非法買賣或洩露客戶資訊的企業開展合作”。矛頭指向誰,明眼人一看就能揣測出幾分。
隨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發通知指出,四部門聯合制定了《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自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意見》明確了對非法放貸行為定罪處罰依據、定罪量刑標準,並明確規定對黑惡勢力從事非法放貸活動應當從嚴懲處。明確在定罪量刑時以單次實際年利率超過36%的非法放貸為基準。目前網貸平臺有多少能守住這個借貸利率標準的,還真不好說。
10月21日,央行金融市場司司長鄒瀾在第三季度金融統計資料釋出會上表示,將穩妥有序推進合規網貸機構納入監管的工作,力爭在2020年上半年基本完成網貸領域存量風險化解。基本完成存量風險化解意味著什麼?是說全部出清網貸行業運營平臺?還是留下極少數合規平臺,出清剩餘大部分平臺呢?
10月24日,銀保監會公佈《關於印發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將未取得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但實際上經營融資擔保業務的住房置業擔保公司、信用增進公司等機構納入監管。說白了,以往優哉遊哉沒有監管主體的助貸業務,也不再好過。相對應的,對於還指望通過轉型助貸繼續存活下去的P2P網貸機構更是當頭一棒!以往助貸機構為了爭取到和更多資金機構合作的機會,往往並不是單純的引流,而是提供擔保、兜底的責任。而可以看出,監管方面正在逐漸明確“未經批准不得提供或變相提供融資擔保”的原則。所以,一些助貸機構就會因此失去和金融機構合作的條件,對於轉型助貸的網貸機構來說,無異於釜底抽薪。
從P2P網貸行業本身政策的收緊,到相關行業(助貸、大資料、催收等)監管重磅檔案頻頻頒發,我們能看到的是,目前國家確實是在重拳整改網際網路金融的“惡習”,重點打擊違法違規現象。但我們還不能預知到的是,究竟是完全扼殺掉還是像當初的信託業、期貨業那樣,重拳整改之後,留下極少數合規的,繼續發展呢?
馬雲說:今天很殘酷,明天更殘酷,後天很美好,但很多人都死在了明天晚上。
對於網貸行業呢?今天很殘酷,明天更殘酷,但最最殘酷的是,我們不知道還有沒有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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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行動起來,堅決和網貸打一場人民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