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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條資訊引起了跨境電商圈的熱議:亞馬遜上較知名的一些商標,比如Mpow, Amir等,在英國被深圳一家公司搶注了,這就意味著如果原商標賣家想在英國(歐盟)銷售,直接面臨的就是侵權。

1搶注的商家不地道,人家已經使用了你還搶注什麼嘛;

2亞馬遜不分青紅皁白,理應按照使用順序來,誰先使用誰就擁有啊。

我無意去爭論什麼,只是想就事論事的談一談自己的看法。

在2014年之前,在亞馬遜上經營確實是一片混亂的,可以隨意跟賣也很少有人在意商標保護,因為賣家少,跟賣與被跟賣者都會有很多的訂單,豐厚的利潤之下,何必花精力去打擊和驅逐跟賣呢,再者,在當時,大部分賣家並沒有很強的保護意識。

但隨著賣家數量增多,跟賣氾濫了,很多辛辛苦苦投入鉅額資金打造出來的Listing被跟賣者破壞,輕者收到差評,重者甚至因為客戶投訴而遭到平臺禁售,這些都直接傷害了Listing的建立者,讓原銷售預期大打折扣,所以,採取保護措施驅趕跟賣者自然是刻不容緩的事情。

當然,另一方面,隨著一些賣家實力增強,也逐步有了品牌意識,開始通過註冊商標作為基本的保護物件。

所以,這幾年代理註冊歐美商標的服務商都做得風生水起。

當一種趨勢來臨,有人會提前佈局抓住趨勢,也同樣會有人因為一時疏忽而置於被動之地。

文章開頭講述的商標被搶注的事情,從道德上講,我們固然可以指責,但是從法律上來說,你確實只能接受。據說這些賣家聯絡註冊者時,註冊者開口要價20W,但又能怎麼樣呢?如果你想使用,恐怕也只能接受。

作為非法律科班出身的人,對於商標和專利的搶注,我肯定給不出絕對專業的建議,為此我專門請教了凱德盟商標智慧財產權方面的行家。通常來說,在大部分國家,商標都是按照誰註冊誰擁有的原則,同時,商標又有地域限制,中國的商標在美國沒有法律效力,美國註冊了商標也不意味著在歐盟就可以受到保護,即便蘋果公司,不也在中國為Iphone商標支付了高昂的費用嗎?

所以,還是那句話,生意就是生意,總是把生意往感情和道德的層面上拉,除了說明你不成熟之外,沒有其它任何幫助。

對於亞馬遜賣家來說,我們也只能是把別人的教訓作為可借鑑的經驗,提前佈局,該申請商標就申請商標,該申請專利就申請專利,今天你看到的僅僅是商標,而不遠的未來,你甚至會面臨自己賣得火爆的產品突然遭人舉報說專利侵權,或者被人索要專利費等等,不要覺得詫異,我身邊已有賣家在為某些產品向專利人繳納專利費了,我也早在今年年初就曾經發出過提示性的文字,提醒有能力的賣家要提前佈局專利門檻,否則,你今天覺得生意難做而將就,明天恐怕連將就的機會都沒有了。

關於商標和專利的註冊,雖然可以在網上找到註冊美國商標的視訊,但我還是建議為了謹慎起見,委託專業的商標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來做,畢竟現在註冊商標的花費,往往政府是可以補貼回來的,比如深圳的企業或者個人,註冊一個美國商標,可以補貼高達5000塊,而我們自己使用過的商標機構,註冊一個商標也僅僅4000塊左右,且能夠提供註冊前的全面查詢,註冊中的及時資訊反饋,省心省力,挺好!如果再聯絡到亞馬遜新近剛剛出臺的GCID備案政策,那註冊商標就更是有必要的了。

BTW,如果你產品確定,又打算歐美市場同步開拓,那你就需要歐美都去註冊商標了哦,否則像文章開頭的舉例,那就有點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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