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起訴天貓索賠10億,雙11各方如何備戰?
黔微普法
“雙11”臨近
“助力得喵幣,雙十一蓋樓大挑戰”
各平臺和消費者為雙十一
都做出了怎樣的努力呢?
平臺備戰雙十一
京東起訴天貓索賠10億
京東起訴認為天貓通過簽訂“獨家合作”等方式,要求在天貓開設店鋪的眾多品牌只能在天貓開店,而不得在京東參加促銷活動和開店。
這種“二選一”行為,侵犯了京東的合法權益,請求法院判賠京東10億元。
阿里、京東、拼多多三方高層先後為“二選一”發聲,阿里方面認為,這是正常合法的市場競爭行為;拼多多認為,這是不對等的商業契約;京東認為,這是被法律明確禁止的違法行為。
天貓是否具有壟斷地位?
在中國《反壟斷法》的界定中,“市場支配地位是指經營者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能夠控制商品價格、數量或者其他交易條件,或者能夠阻礙、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能力的市場地位。”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八條 認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應當依據下列因素:(一)該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以及相關市場的競爭狀況;(二)該經營者控制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採購市場的能力;(三)該經營者的財力和技術條件;(四)其他經營者對該經營者在交易上的依賴程度;(五)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的難易程度;(六)與認定該經營者市場支配地位有關的其他因素。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一)一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二分之一的;(二)兩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三分之二的;(三)三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四分之三的。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經營者市場份額不足十分之一的,不應當推定該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被推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有證據證明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不應當認定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多名專家表示,各平臺關於“二選一”的論戰,目前仍停留在“口水戰”的層次。
已進入訴訟程式的“東貓戰”則向司法者提出挑戰,即法律如何界定網際網路電商平臺之間的競爭行為。
消費者備戰雙十一
平臺備戰雙十一,消費者也緊隨其後。近日,網上被《沒點奧數功底,都不配過“雙十一”了…》刷屏。
許多網友表示,所有買買買的慾望,在“雙11”各商家的預售套路前,都化為烏有。
這麼多套路,沒點法律知識小心“賠了夫人又折兵”!別急,小編為你準備了“雙11指南”
不退定金是否合規?
題
Q:
部分商家規定,如果預付定金後在限定期限內不支付尾款,則定金不退,歸商家,這是否合規?
A:
根據定金法則,給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雙倍返還定金。
如商家對定金一事,在消費者支付定金時有過提示,消費者並已知悉上述內容,並在支付定金時無異議,商家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
商品品質問題如何解決?
題
Q:
心心念唸的寶貝到手後,發現它和網上描述的模樣和功能大相徑庭。遇到商品品質問題,消費者該怎麼辦?
A: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品質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概不退換是否有效?
題
Q:
網購過程中,一經拍下,概不退換的規定是否有效?
A:
此規定屬於商家單方面的格式合同,俗稱“霸王條款”,在法律上屬無效條款。
很多店鋪銷售有品質問題的貨品,並利用消費者淡薄的維權意識,以“一經拍下,概不退貨”為由拒絕退換貨,這種做法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可以向消費者維權機構投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必要時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快件丟損如何維權?
題
Q:
一旦發生快件丟失或者毀損,如何維權?
A:
發生快件丟失或者損毀的,首先要釐清責任,明確是商家、快遞公司、收貨人的單方責任,還是多方的共同責任所致。
若在快遞運送過程中,快件丟失或者毀損,應向快遞企業的客服反映、投訴;對於快遞企業的答覆或處理不滿意的,向消費者維權機構投訴,請求協助處理;必要時通過法律途徑向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提起訴訟(仲裁)。
小編提醒:收到快遞之後?
注意及時查驗
消費者在簽收快遞時應及時查驗,開箱檢查商品的數量和品質,識別假冒品牌。部分商家往往要求消費者退換貨時需保留原有包裝和外包裝箱(比如家電產品)。因此,消費者拆貨後不要急於丟棄包裝。
注意保留憑證依法維權
儲存網上商品的圖片和介紹,保留聊天記錄、交易記錄、網頁截圖、訂單資訊等資料,以免出現問題投訴時無據可依。
按照《消法》規定,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若無法與商家達成一致,可以先通過網路平臺發起維權投訴,等待平臺客服介入,如果還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當地消協投訴或是工商部門舉報。
(可上下滑動啟閱)
備戰雙十一
你準備好了嗎?
趕緊點個
收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