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小道訊息創辦人、丁香園CTO、To C業務負責人馮大輝被曝離職,訊息一出,頗為噓唏。
畢竟,此前很多人之所以了解“丁香園”這家公司,基本完全都是因為有馮大輝的存在。套用某知乎網友的話:這是為數不多的我知道CTO是誰但卻不知道CEO是誰的網際網路公司。
對於這名從阿里系出來的前員工,馬雲是咋看的呢?
2010年,馮大輝從阿里巴巴“資料庫架構師”離職加盟丁香園,出任CTO。2013年正值阿里巴巴集全集團之力推廣“來往”之際,馮大輝由於給獵頭出“陰招”挖阿里牆腳:
“註冊「來往」,用美女頭像,標記為「廠外」,因為員工之間好友不算,然後發二維碼到微博,會有一堆阿里工程師加你,他們本來就湊不齊 100 人,然後,挖人吧… 這資源太他媽好了。”
馬雲迴應:馮大輝這個離職員工,批評阿里有的時候還有那麼一丁點道理的,由他去吧。等我們收購了丁香園,看他還怎麼辦。
馬雲有錢任性,收購丁香園可能只是錢多少的問題,只是現在收購已經跟馮大輝沒多少關係了,原因是他從丁香園離職了。
關於離職,早有人給出過原因:1、錢,沒給到位;2、心,委屈了。這些歸根到底就一條:幹得不爽。如果錢多活好乾得開心,皆大歡喜,誰會選擇離開呢?說白了,有離開就一定有傷害。這個傷害,也許是你自己,也許是公司,也許是兩敗俱傷。
馮大輝選擇離開服務了六年的丁香園,一定有其不可調和的利益矛盾。不久前,就有人撰文指出,馮大輝離職丁香園事件的本質是IT民工維權討薪。
股加加給大家梳理下事件:
1、馮大輝在一家公司幹了6年,加入的時候被許以期權,期權早已成熟,現在人要離開,想拿到屬於自己的權益。可是公司不給行權,而要回購,但是回購的價格和條件來回來去不但沒談攏,還談傷了感情,也就有了所謂的拉扯眾多的期權之爭。
2、一開始公司和馮大輝之間還有順為做調解人,沒想到雙方越談越遠,順為還因此被誤解背了鍋,最後順為不管了,你們自己搞吧,結果談更崩了。
3、說是馮大輝和公司的事,其實就是馮大輝和李天天的事。員工期權怎麼發放、怎麼兌現、怎麼回購,都是公司自己的事,跟投資人沒半毛錢關係(公司整體期權計劃需要董事會同意,細節和執行不管;回購只要不出格,投資人也不會有意見),跟董事會也沒半毛錢關係(同前一句,而且馮大輝之前還是董事呢),說白了,這種公司政策和調整,就是老闆一句話的事。丁香園的老闆是誰?李天天。
4、李天天到現在還都沒有表態, 如果能讓李天天和馮大輝建立起一個有效對話,這個事可以很好很快解決。
5、丁香園的投資人能做什麼?除了當調解人以外,投資人也可以出錢買馮大輝手上的成熟期權,但是,這是需要尊重公司意見在先,而公司意見,請參考上上一條。
這場圍繞馮大輝與丁香園的撕拉大戰由此展開,非但未聲跡漸息,反倒推引著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從知乎上的匿名發帖質疑馮大輝是否是技術大牛,到或多或少與馮大輝熟識的IT界人士、資本界人士的公開發言,人們從馮大輝與丁香園的恩怨討論到他的人品作風,從他在丁香園的6年討論到CTO是否應該親自挽袖子寫程式碼,但這場風波的根源終歸於馮大輝與丁香園談不攏的期權之爭,這也是所有企業打工者面臨的窘境。
首先股加加給你解釋下,什麼叫期權:
期權是什麼?
這裡的行權行使的是狹義上的期權(vest),是指被授予人要求授予者按照約定時間、價格和方式履行義務。
通常來講,期權分4年行權,按比例劃分,且會有一年的最短生效期。即,工作滿一年,可得到四分之一。此後,行權會以按月或者按季的週期持續,直到你在四年過後得到你所有的期權。
此前,真格基金創始人徐小平曾分析說,“行權方案非常重要。在某些狀況下,你會發現有一位早期員工想要離開或者股東們想要將他開除。行權方案可以使他們把他到目前為止應得的部分給他,但是保留他不應得的部分。贏取創始人股權必須通過4 至5年的時間。就連最初的創始人也需要行權。”
在中國,按法律來講,只有 VIE 架構的公司,才能合法(不是中國法律)的發放期權給員工。很多公司有意無意的模糊概念,力圖能不給就不給,能少給就少給,如果你離職了乾脆就不給了。所以大部分國內公司更是從來沒有在公司法層面承認期權這個東西。”
許多企業都有期權制度。2015年,網際網路教育公司尚德教育宣佈,拿出個人30%股份打造估值30億的期權池;有公司還利用期權吸引網紅為平臺做引流,美國電商公司Thrive Market的具體做法就是:創始團隊拿出其中1%股份做一個期權池,給到80個網紅做引流,這已是美國比較普遍一種做法。
但期權的另一面是部分企業所謂的期權幾乎等同空頭支票,原本為激勵員工的權利,逐漸成為公司招聘標配、效仿其它公司的盲目之舉、甚至希圖藉此繫結員工以防止優秀員工的流失。然而至需要行權時卻又萬般捨不得,拒絕行權轉而回購、回購價格低、甚至員工一旦離職不兌現期權,讓這部分期權再度迴流到了期權池。
期權被授予人該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雖然對部分創業公司,包括丁香園,兌現期權意味著大筆資金的流失,對於用以金錢換時間、空間的創業公司來講也有苦難言,但怪也只能怪當初承諾期權的草率,而非模糊期權價值。那麼,期權被授予人該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對於所有期權被授予人說,行權的過程預留著許多陷阱,比如隱藏條款,比如公司創始人或董事會會惡意稀釋股票等等。在國內來講,除了行權其實也有其它道路可走。
關於期權處理,常見的選項主要是以下幾種:
1.徹底剝奪;
2.按照淨資產回購;
3.按照購股價的溢價回購;
4.按照市場公允價格(折現)回購;
大家可能發現了,從上往下可能對離職核心員工越來越有利。實際操作中應該如何選擇呢?我們一個一個分析:
1.按照原價回購:一般是針對無功無過的員工,在退出時和平分手。
2.淨資產價格回購:這種適合傳統型企業,淨資產較大。
3.按照購股價的溢價回購:這個已經屬於較為公平的方案了,相當於把本金都還了,並給予一定的投資收益,這種適用於對公司有過一定貢獻的員工。
4.以市場公允價格(折現)回購,這個就比較折中了,在公司上市前,市場公允價格一般可以用上一輪融資的價格加上一個折現率計算。這種方法適用於對公司做過重大貢獻的員工,屬於皆大歡喜。
註釋:股權和期權在本質上還是有差別的,期權相當於是尚未支付本金的股權,也是可以放棄的,因此在具體操作時,由於股權和期權的性質不同,會導致操作方法略有差異,但本文所述的原則並無不同。
就股加加實踐操作中採用的一般是1和3,但是股加加想提醒各位創業者的是:
離職員工的管理不僅僅是做給離職員工、同時也是做給還留在公司的其他員工和尚未入職的潛在員工看的。所謂兔死狐悲、脣亡齒寒,希望各位創業者在考慮類似問題的時候能夠多想想。
馮大輝事件無疑對創業公司、對創投圈有著極大的警示作用,就如同萬寶之爭、汽車之家創始人被踢出局讓創始人開始關注股權結構,馮大輝事件也讓創始人、讓員工關注期權結構和條款。知識分子CEO紀中展在朋友圈分析說,昨晚和幾位大牛討論馮大輝事件,有幾個結論:
1.藉此事件,創投領域能有“馮大輝”條款,此處可比照當年的"土豆條款"。算得上是一個在股權激勵上起到一個里程碑式的警示作用。
2.跟對人很重要,創始人的心胸和慷慨還是要有的,處理與高管關係的圓潤與妥帖很重要,此處可比照馬雲。
3、規則也很重要,在無法確定人的穩定性時,就約規則來規避人的變化。起到一個防範風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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