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3 日,湖南長沙一共享汽車撞上一輛電動車,造成電動車上駕駛人和乘客共 4 人受傷。其中,電動車駕駛人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據肇事司機家屬稱,當時車輛突然失控,本想在無人地撞停。目前肇事司機已被控制。
出了人命,這無疑給方興未艾的共享汽車市場澆了一大盆冷水。同時也讓我們意識到,任何新興事物,都是一把雙刃劍,它既能幫到你,也可能傷了你。困難的地方是,它如何幫到我們很好想象,但它如何傷到我們,很多時候非要等事情發生了才能意識到。
其實共享汽車,就是一個加粗加黑加下劃線的共享單車,共享單車存在的毛病它都存在,而它卻又多了一個共享單車不存在的毛病,殺傷力太大了。就算是長得萌萌的電動車,那也是機動車,只要出事,就是大事。
不過解決這些問題還需要回到共享汽車最根本的毛病,也就是它和共享單車"共享"的毛病。首先一個毛病,就是車輛擁有者和使用者的分離,這就導致了責任的分離。這事兒放在共享單車上問題不大,但是放在共享汽車上,問題就大了。
在過去,無論是網約車還是順風車,乘客只是搭乘了這輛車,駕駛車輛的始終還是車主,如果這輛車出了什麼狀況,乘客是不必負責的,責任都會由車主自己承擔。但是現在,乘客自己成了駕駛員,而車主則不在現場,一旦出了問題,責任認定就變得非常麻煩。就像新聞裡這件事,只能走法律程式了。
而擁有者和使用者分離造成的更普遍問題,是使用者的失控。共享單車的亂象我們已經有目共睹,單車被丟棄、被破壞、被據為己有的現象非常多見。共享汽車情況類似,因為監管的缺位,使得駕駛員的駕駛風格變得危險和粗暴。
我就經常在大街上看到有人駕駛著共享汽車以超高的速度呼嘯而過,這還不算什麼,據我同事講,他有一次就碰到一個共享單車使用者,藉助電線杆子撞停汽車,當時保險槓發出了悽慘的叫聲。真是不是自己的車完全不心疼啊。而這種心態,也就帶來了發生事故的隱患。
而更棘手的問題在於,因為無法監管,出現了租用不同一的現象。過去汽車租賃,使用者要去車行現場租車,車行比較容易辨認使用者的身份。而現在使用者卻在大街上拿車,使用者的確是上傳了自己的身份證和駕駛證,但怎麼證明這些證件是使用者的呢?
如果沒有駕駛證的人借了別人的證件租車,出了問題如何問責?如果未成年人偷了父母的證件租車,出了問題又該誰來負責?如果犯罪分子鑽了空子,又該如何是好呢?這顯然又是一個巨大的安全漏洞,共享汽車給各路"馬路殺手"提供了機會。
這些問題不是不能解決,比如給使用者設計更嚴格的篩查機制,比如給共享汽車購買更昂貴的保險,比如讓使用者繳納更多的押金(現在共享汽車的押金一般在 700 元左右),但這顯然提高了共享汽車的運營成本,而且可能讓公司失去客戶。
這就涉及到共享單車和共享汽車"共享"的另一個毛病,急功近利的盈利模式。共享汽車,或者說整個共享經濟的主要盈利模式就是,創造一個專案,吸引流量,流量帶來風投,繼續瘋狂擴張,再拿風投,最後如果運氣好就上市。最終一將功成萬骨枯,除了少數一兩個勝利者,其他的投入都變成了一堆泡沫。
那麼在成為市場的勝利者之前,所有阻礙做大流量的措施都會被商家有意無意地忽略和拋棄。對共享汽車來說,更貴的保險、更高的押金、更嚴格的監管,這些讓服務更安全的措施,顯然就阻礙了流量做大做強。那麼是冒著被淘汰的風險加強安全措施,還是抱著僥倖心理繼續走流量路線,這就成了擺在共享汽車企業面前的兩難選擇。
然而慘烈的車禍告訴我們,和共享單車不一樣,把機動車投放到街上,就好像把上了膛的槍扔在了街上,汽車的危險性讓企業天然對公共安全富有責任。對於共享汽車企業來說,用以應對交通事故的保險、對客戶做必要的篩查和監督、能夠讓客戶提升責任感的必要押金,都是無法節省的成本。或者說,這是道德的成本。
就像之前的順風車一樣,如果為了流量而心存僥倖的話,一旦出了事,等待企業的就會是無窮無盡的麻煩。到那時候,企業仍然擺脫不了被市場淘汰的命運。我想這也是共享汽車和共享單車不一樣的地方,這個市場真的需要一個更高的准入門檻,因為它涉及到的不僅僅是浪費掉的錢,更是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