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拼多多,拼得多,省得多”一聽到這首洗腦神曲我們馬上就能立馬想到拼多多。拼多多就目前來講可以說是家喻戶曉,品牌效應做得相當不錯。
拼多多公佈的2019年第二季度財報資料顯示,拼多多第二季度營收為72.9億元人民幣,市場預期61.88億元,去年同期27.09億元。另外,國內權威資料平臺QuestMobile相關資料顯示,618大促之後,拼多多日活躍使用者數量並沒有回落,資料穩定在1.3億以上。
這樣的成長速度,確實讓人不得不服!創始人黃崢曾借用了喬布斯復出時的一句話:你可以讚揚他,你可以侮辱他,你說他什麼都行,但有一點你不能做到,就是你不能忽視他。
拼多多的崛起自然會引起其他企業的關注,當然也包括在智慧財產權上的動作。
拼多多“拼付寶”被異議
2018年,拼多多在商標國際分類第9、35、42類上申請註冊了“拼付寶”商標。並在2018年年底通過稽核,官方釋出初審公告。
看到這個訊息後,阿里肯定不答應啊!在公告期內就對這個商標進行了異議。
“拼付寶”這個名字一聽很容易聯想到支付寶,也難怪阿里不能容忍,直接提出商標異議,畢竟以拼多多目前的發展勢頭來說,對阿里也算是是一個不小的威脅。
“歐付寶”也難逃改名
其實這也不是支付寶第一次被碰瓷了,早前也有人註冊過“易付寶”、“歐付寶”等名稱,也是想借支付寶品牌知名度。
兩家商標名稱跟設計近似,均使用“X付寶”二字,容易讓消費者產生混淆;兩家都是第三方支付平臺,商標屬同一類或類似商品(服務);另外,支付寶早已被臺灣消費者熟知且長期廣泛,屬著名商標。
2017年,雙方終於達成了和解,歐付寶向阿里巴巴公司和螞蟻金服公司致歉,並撤銷allpay相關商標權,之後將改用“O’Pay 歐付寶”與阿里巴巴的“Alipay 支付寶”做區別。
什麼是商標異議申請?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在先權利人、利害關係人認為違反《商標法》等相關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重點:必須在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超出三個月人家的商標就註冊成功了!
商標異議的重要性
首先,對於商標註冊人,不僅可以強化商標保護的意識,更重要的是通過相關的異議程式,可以使在先權利人以及在先商標使用人可以通過陳訴事實和相關理由阻止對自身產品有相關風險的商標被核准註冊,從而達到有效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其次,商標異議程式的設定對於商標局也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不僅可以減少審查人員的工作量,提高商標註冊的效率;同時面對公眾的監督降低審查中的錯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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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讓拼多多停止補貼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