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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一”進入倒計時,面對這場熱熱鬧鬧的網購盛宴,有人歡樂也有人愁!

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電商平臺“二選一”現象。所謂“二選一”,是指部分電商平臺為了追逐商業利益、打擊競爭對手,要求合作商家只能入駐一家網路銷售平臺,不能同時入駐競爭對手平臺。規則類似“獨家代理”,但是在購物多元化的當下,“二選一”不僅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同時也影響到眾多市場主體利益,增加了消費成本、影響購物體驗,這是2017年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

2019年7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等8部門印發通知,決定聯合開展代號為“網劍行動”的2019網路市場監管專項行動,重點打擊包括電商平臺“二選一”等在內的網路市場不正當競爭行為。這如一股清流,讓中國電商平臺發展趨於良性化。

那麼,“二選一”有哪些危害呢?

“二選一”現象由來已久,且禁而不絕,並不斷出現新形式、新特點。從過去毫無遮掩地“斷網逐出”,到現在採用流量限制、搜尋遮蔽、排名沉底等新技術手段干擾商家正常經營,給商家造成很大影響。一些平臺企業將構築壁壘、限制競爭作為贏得市場、鞏固優勢的手段,影響了電商行業整體發展,長此以往,只能讓自己的發展之路越走越窄。

當前,網際網路讓人們的生活更加便捷,電商平臺也將成為商家的主要陣地。在開放競爭的網際網路經濟,電商平臺、銷售企業、消費者都是網際網路經濟參與者和貢獻者,同時也是受益者。

如果平臺企業頻頻推出“二選一”做法,指望依靠構築壁壘贏得市場,那麼損害的將是企業在長期發展中積累的品牌形象和良好口碑,影響的是企業長期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最終會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因此,電商平臺需要目光長遠地看待發展,以“為使用者提供更多選擇”的發展理念不斷創新,讓平臺不同埠的參與者受益,為消費者帶來更便捷的消費體驗,共同營造一個良好的電商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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