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格蘭仕一紙悲壯無比的公告,把阿里和天貓平臺推上了風口浪尖。
“匹馬立高臺,單槍挑烏雲!”
格蘭仕所指的這片烏雲,就是指的馬雲掌控的阿里天貓,要求格蘭仕等供應商,在電商平臺間進行“二選一”。
為此,格蘭仕在公告中指出,已經於10月28日,向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就天貓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相關事宜提起訴訟,並於2019年11月4日得到受理。
格蘭仕如此激動,並不惜與天貓這個大平臺撕破臉,原因在於早在今年618期間,就被迫在各大電商平臺之間“二選一”,為此,格蘭仕在天貓的店鋪,因為站隊拼多多的問題,被技術遮蔽和限制流量。
電商平臺,特別是頭部幾個巨無霸,已經開始藉助自己的影響力,劃分勢力範圍了,逼迫供應商們站隊。
這是赤裸裸的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就在格蘭仕和阿里巴巴宣戰的同一天,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杭州召開“規範網路經營活動行政指導座談會”,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副局長徐樂夫很明確的表示,“網際網路領域的‘二選一’行為涉嫌違反《反壟斷法》。市場監管總局將密切關注‘二選一’,對各方反應強烈、涉嫌構成壟斷行為的‘二選一’適時立案調查。”
參加座談會的有京東、快手、美團、拼多多、蘇寧、阿里巴巴、雲集、唯品會、1藥網等20多家平臺企業。
會議地點選擇在杭州,選擇在雙十一前夕,其中含義耐人尋味……
阿里巴巴相關負責人表示:“因為規模效應,我們與優秀商家合作,給消費者提供最優的消費體驗、最低的價格,同時平臺向這些商家提供最好的流量資源,形成多方受益的格局。但總有一些競爭對手對這種獨家合作模式進行惡意闡述,這是一種惡意炒作。”
雖然阿里在極力迴避“二選一”的問題,但在格蘭仕撕破臉對簿公堂的情況下,迴應及其蒼白無力。
注:根據《電子商務法》第22條,電子商務經營者因其技術優勢、使用者數量、對相關行業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經營者對該電子商務經營者在交易上的依賴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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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的底氣是消費者給的。沒有流量平臺也會死。平臺的服務物件就是消費者。所以現在賣家在那都是苦逼的物件。只能乖乖做好自己 誰都不得罪。格蘭仕自己損害到阿里的利益了被拿了開刀就是告訴其他商家做好自己不要像它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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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東也好,拼多多也好,唯品會也好目前一起圍攻淘寶背後的影子是誰大家一看就明白了。
好象是約好滴.先是京東.後是格蘭仕.這架式是想合起來整死阿里和天貓平臺.好讓京東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