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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澎湃新聞訊息,今年9月中旬,京東起訴天貓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索賠10億元。隨後,京東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請,請求通知唯品會、拼多多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蔘加訴訟;9月26日,唯品會及拼多多又在同一日向北京高院遞交申請,請求以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身份加入訴訟。

這也意味著,三大電商京東、拼多多、唯品會首次聯手,正式圍攻天貓。多名專家稱,此次訴訟可謂電商領域的一次“火星撞地球”,司法如何界定網際網路電商平臺之間的競爭行為,將對電商行業的持續良性競爭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影響。

澎湃新聞梳理髮現,唯品會、拼多多申請加入訴訟的理由完全相同,語言表述基本一致。唯品會、拼多多認為,兩公司也是天貓重要的競爭對手,且在同一相關市場,因而“東貓案”的處理結果對兩公司具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

另據公開資料,早在2014年3月10日,騰訊與京東聯合宣佈騰訊入股京東15%,成為其重要股東。京東的2018年年報顯示,騰訊持股17.8%,為第一大股東,劉強東持股15.4%,為第二大股東。近年來,騰訊又分別入股拼多多、唯品會等電商平臺。2017年12月,唯品會發布公告,稱騰訊和京東以現金形式向唯品會投資總計約8.63億美元,交易完成後,騰訊和京東分別持有唯品會7%和5.5%的股份。拼多多2018年年報顯示,騰訊持股16.9%,為第二大股東。

因此,也可以認為是“騰訊系”三大電商平臺聯手“圍毆”天貓。而對於“二選一”之戰,騰訊公司並不陌生:多年前,騰訊公司經歷了影響巨大的3Q大戰。

2014年的“3Q大戰”案,作為最高法審理的第一起網際網路壟斷糾紛案,被列為最高法的指導性案例,並總結出4大裁判要旨。據3Q案判決書,奇虎起訴稱騰訊公司和騰訊計算機公司的市場份額達76.2%,QQ軟體的滲透率高達97%,由此推定騰訊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同時,騰訊實施讓使用者選擇解除安裝360軟體或QQ的“二選一”行為,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廣東高院一審以騰訊在相關市場不具有壟斷地位為由,駁回奇虎的全部訴請。最高法在二審判決中,利用經濟分析方法重新界定了該案的相關市場範圍,同樣認為騰訊不是壟斷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最高法判決認為,市場份額高並不等於具有支配地位,因而作出有利於騰訊公司的判決。

電商平臺的“二選一”問題,由來已久,從2015年就開始大打口水戰。

2015年,京東向有關部門舉報天貓在“雙11”促銷活動中要求商家“二選一”,擾亂電子商務市場秩序。2017年11月,蘇寧發文怒懟京東,稱京東發明的“二選一”霸權行為和基於此產生挾制商家的系統化手法,“在過去30年聞所未聞”。2018年10月11日,淘集集創始人張正平在微信喊話拼多多,“拼多多,請停止你的表演,請停止要求商家二選一,不要再賊喊捉賊! ”

最終的審判結果如何呢?我們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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