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狗大戰:京東和天貓的"新仇舊恨"
2015年,京東投入大量資金準備"決戰"天貓。誰料天貓使出一記"有你沒我"的商場絕技,逼迫各大商家"二選一"。即要麼商家承諾僅在天貓平臺做"雙十一"促銷,要麼就不要想從天貓平臺獲得流量。
此時,京東平臺的"雙十一"促銷的知名度還不及天貓"雙十一"。因此,大量商家為了保險起見,不敢貿然放棄天貓平臺而選擇京東。這就導致京東投入了大量的資源和資金卻"竹籃打水一場空"。
京東認為天貓在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說的直白點就是涉嫌"壟斷")。因此以"天貓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逼迫商戶二選一"將天貓訴至法院。而天貓方面的舉動非常戲劇性:主張此案由浙江省高階人民法院審理,因此該案件一度陷入法院管轄權之爭。也就是說,天貓的第一反映不是澄清自己的行為並不是"濫用市場地位",而是質疑此案應該由浙江省高階人民法院審理。這中間的貓膩,歡迎大家評論裡討論。
天貓來這麼一出,就導致整個訴訟的週期被拉得很長,直到2017年,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一審駁回天貓關於法院管轄權的異議,天貓不服提出上訴。
而根據相關法律得規定,管轄權裁定一出,意味著"貓狗紛爭案"或將進入實體審判。
京東訴訟請求1、 確認被告在本案所確定得市場支配地位(這是後續請求得基礎)
2、 判令被告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得行為:停止限定商家只能與被告交易的行為、停止限定商家不得與原告進行交易的行為
3、 賠償原告10億員人民幣,並公開道歉及支付維權開支(訴訟費、部分律師費等)
法院對"管轄權"的裁決本案系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侵權糾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因壟斷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對此案有管轄權。
至此,貓狗大戰進入實體審判階段。
電商江湖風雲再起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材料顯示,今年9月12日,京東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請,請求通知唯品會、拼多多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9月26日,唯品會及拼多多又在同一日向北京高院遞交申請,請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訴訟。
這也意味著,三大電商京東、拼多多、唯品會聯手,意圖就"二選一"爭議在司法層面上"圍攻"天貓。
"貓狗大戰"延續3Q大戰猶記得,2014年騰訊公司和360的"二選一"訴訟中。奇虎360以"騰訊要求使用者在'解除安裝360軟體'和'無法使用QQ' 之間二選一,是利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的壟斷行為"為由起訴騰訊公司。
但當時無論是一審的"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還是二審的"最高人民法院",都不認為騰訊的這種行為是"壟斷行為"。
理由是:市場佔有率高不等於"壟斷",是否構成"壟斷",還要考慮市場界定、支配地位的認定、濫用行為的構成、行為效果的分析等方面。
簡單來說,當時騰訊的QQ是社交軟體。其在社交軟體領域具備市場支配地位。而奇虎的360是系統輔助軟體(防毒軟體),因此奇虎對於"具備市場支配地位"這個認定,不受到法院的認可。舉個生活中的例子:你在老家開水果連鎖店,你市場佔有率超過90%。你的"死對頭"開了一家服裝店。這時候你在你的所有門店裡面掛出宣告:"本店不向穿著某某店衣服的客戶出售水果"。這個行為是不是完全合法先不說,但起碼這個不構成"利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壟斷"。因為水果店的市場支配地位本來就不構成對服裝店的實質性威脅。
"貓狗大戰"的核心與3Q大戰不同而現在"貓狗大戰"則大為不同。京東和天貓完全就是同一個領域的公司,業務高度近似。相互之間的確存在市場份額分配的關係。
而本次的"二選一"實際上還不像3Q大戰那樣由消費者去選擇。並且消費者還可以通過各種方式保證同時使用兩種軟體。例如僅在手機上使用QQ,電腦上使用360即可。
而天貓和京東的"二選一"是讓商家二選一。商家一旦選擇了其中一個平臺以後,消費者就只能從該平臺上買到對應品牌的商品。
同時,原本"雙十一"期間商家可以在多個平臺進行促銷,分攤推廣費用。現在一旦選擇了天貓,商家的成本必然上升,最終買單的是普通消費者。而最可悲的是,普通消費者在這場糾紛當中完全沒有"話語權"。
當初"3Q大戰"的時候,最起碼你我還能站個隊,表達一下自己支援哪個公司。現在呢,只能"乾瞪眼"吃著瓜看神仙打架。而這樣的結果,是否侵犯了普通消費者的選擇自由權呢?
另外,由於電商行業是與民生息息相關的行業,電商行業原本就替代了線下許多店鋪的銷售作用。商家制造的商品過去是投放到豐富的線下門店進行銷售,電商時代就進入了幾大平臺。如果說在"雙十一"這樣的大促時期,某些商品僅僅能在某個平臺上購買。這不就相當於過去線下門店時代,某些商品僅僅在一個商店才能購買?這恐怕是上世紀80年代的操作吧?我們發展網際網路的初衷應該不是回到"商品專營時代"吧。
競爭不能依靠"保護主義"像阿里巴巴這樣的網際網路獨角獸,其天貓平臺原本就有非常良好的積累和使用者忠誠度。實際上並不需要通過"二選一"的方式來確保客戶不流失。
京東無論是App的易用程度、美觀程度,還是其自營物流的便捷性,都是通過創新和嘗試來贏得使用者的喜愛的。
2009-2017雙十一天貓成交量
天貓也好,淘寶也好,十多年幾乎沒變過的UI介面,越來越複雜臃腫醜陋的功能架構,這才是天貓亟需解決的問題。把服務做好了,何愁客戶不來呢?電商市場的蛋糕已經在你們幾位大佬手裡了,又何必要拼個你死我活呢?
這裡借用一位在騰訊工作的產品經理朋友的一句話:"難道要讓我們把軟體都設計成某寶那樣才滿意嗎?"雖然說一句玩笑吐槽,但也體現了同行對阿里系的電商App及網站的不屑。這樣拿不出手的東西還能有這麼高的市場佔有率,你說你沒有市場支配地位?我不信,廣大消費者也不會信。希望你的產品和服務能對得起我們這麼多年來對你們的支援和信任。
加油"京東們",天貓你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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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都是虛的,還是實體,網店辛苦一輩子,萬一有閃失,一輩子百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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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玩笑,美團和餓了麼還不是一樣讓商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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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簡單的例子,你開個商場別人在你家賣貨一件500,我開個開到你對面同一個人也開了個店賣300,你願意嗎? 再就是那是不是我的店也可以起訴耐克這些品牌不讓我賣?他們只能在五環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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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有反壟斷法,可以把商家罰的傾家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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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選一就是壟斷,應罰款一萬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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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選一不應該是壟斷吧。。。京東要是有能力,也可以二選一
二選一,擠壓競爭對手的開創者是馬化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