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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雙十一購物節,充滿了錢跟火藥的味道。

沒想到馬雲宣佈退休之後的第一個雙十一,天貓就遭到了京東、拼多多、唯品會這三個騰訊系的電商巨頭圍攻。

11月5日,格蘭仕官微宣佈,其起訴天貓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案,正式被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受理。這是繼京東在北京起訴阿里“二選一”不正當競爭後,首次有商家站出來起訴阿里霸權。

在公告的結尾,格蘭仕用了一句耐人尋味的“匹馬立高臺,單槍挑烏雲”,其中“烏雲”與“馬雲”只差一筆,被認為是暗指格蘭仕決心與馬雲一戰。

據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下達的受理案件通知書,格蘭仕需在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70801.03元,這個最後時限正指向11月11日。

這恐怕不是巧合,而是格蘭仕經過計算,準備掐著點,在天貓大促的最緊要關頭,給對方送上一張添堵的傳票。大有種“你不讓我賣貨,我也不讓你舒服”的意思。

更“巧”的是,也是在11月5日,市場監管總局在杭州召開“規範網路經營活動行政指導座談會”,召集京東、阿里、拼多多等20多家平臺企業參會,座談會明確強調:

網際網路領域“二選一”“獨家交易”行為是《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禁止的行為,同時也違反《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

這無疑打臉了前段時間阿里高管對“二選一”問題的迴應,稱“二選一”是正常市場行為。

蟄伏了五個月,格蘭仕選擇了一個最佳的時機回擊天貓。

格蘭仕天貓恩怨已久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格蘭仕與天貓鬧到這一地步,並非突然。

今年年初以來,因被要求在電商平臺間進行“二選一”,格蘭仕宣佈在天貓的店鋪遭遇技術遮蔽和限制流量。今年“618”期前,格蘭仕開始對此公開發聲。

6月17日午間,格蘭仕緊急釋出《關於格蘭仕在天貓平臺出現搜尋異常的宣告》自2019年5月28日格蘭仕拜訪拼多多以來,天貓平臺格蘭仕搜尋端異常,導致正常銷售遭遇嚴重影響。

當日18時,格蘭仕二次發表宣告《請天貓高層站出來說話》。宣告指出,天貓搜尋格蘭仕恢復正常僅僅大約18分鐘,下午16時28分左右,搜尋再度出現異常,直到19時天貓方面都未與格蘭仕直接溝通。格蘭仕稱這種反覆至少是天貓業務層的不作為所導致的,期待天明高層能公開回應,並希望事態能向良性方向發展。

6月18日17時,格蘭仕再發公告《別玩陰的》。格蘭仕表示,我們想爭取一個公開、公平的營商環境,想爭取消費者在天貓的合法選擇權。我們希望天貓公開對話,希望天貓直接與我方聯絡。呼籲阿里高層站出來恢復雙方以往正常的業務。

6月19日下午,針對格蘭仕在天貓平臺出現搜尋異常一事,格蘭仕官方第四次釋出宣告《請站在正義的一方》。

文章稱近幾日,關於格蘭仕與天貓的爭端引起廣泛關注,這是一場關於伸張正義的嚴正呼叮。儘管實力嚴重不對等,但我方會堅持與不公平抗爭,反對平臺霸權,呼喚建立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面對天貓這樣的巨型平臺,每一家企業都是弱勢群體,必須要敢於用足夠魄力來伸張正義。不畏義死,不榮幸生。我方願以企業生死存亡的前途命運,來嚴正呼葉,為了維護公平營商環境,所有受壓迫的企業齋要緊密聯合在同一陣線,勇敢抵制所有不正當競爭行為。

6月19日,格蘭仕官方表示,格蘭仕天貓搜尋異常事件造成格蘭仕相關店鋪超20萬產品庫存積壓,整體損失不可估量。

二選一!矛盾徹底爆發

京東拼多多唯品會集體圍攻天貓

10月14日,中國裁判文書網釋出一則內容,主題是《浙江天貓網路有限公司、浙江天貓技術有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最高法二審駁回了天貓“案件應由浙江省高階人民法院審理”的主張,認定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對此案有管轄權。

什麼是二選一?簡單來說就是“挾流量以令商家”,部分電商平臺為了追逐商業利益、打擊競爭對手,要求合作商家只能入駐一家網路銷售平臺。

京東訴稱,2013年以來,被告不斷以“簽訂獨家協議”“獨家合作”等方式,要求在天貓商城開設店鋪的服飾、家居等眾多品牌商家不得在兩原告運營的京東商城參加618、雙11等促銷活動、不得在京東商城開設店鋪進行經營,甚至只能在天貓商城一個平臺開設店鋪進行經營,京東將其概括為“二選一”。

為此,京東請求法院:

1. 確認三被告在本案所確定的相關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2. 判令三被告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包括停止限定商家只能與被告進行交易、停止限定商家不得與兩原告進行交易等行為;

3.判令三被告向兩原告連帶賠償因其實施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給兩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人民幣10億元,以及賠禮道歉及支付維權開支。

而最新的訊息來了,動手的不止是京東,拼多多、唯品會也加入了討伐天貓的隊伍中。

據報道相關訴訟材料顯示,今年9月中旬,京東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請,請求通知唯品會、拼多多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蔘加訴訟;9月26日,唯品會及拼多多又在同一日向北京高院遞交申請,請求以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身份加入訴訟。

在民事訴訟中,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是指對原被告雙方爭議的訴訟標的沒有獨立的訴求,但案件處理的結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而參加到已經開始的訴訟中進行訴訟的人。

據了解,唯品會、拼多多申請加入訴訟的理由完全相同,語言表述基本一致。唯品會、拼多多認為,兩公司也是天貓重要的競爭對手,且在同一相關市場,也受到“二選一”影響,因而“東貓案”的處理結果對兩公司具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

這意味著,三大電商京東、拼多多、唯品會聯手,意圖就“二選一”爭議在司法層面上“圍攻”天貓。

騰訊系出手了

最新資料顯示,騰訊對拼多多的持股比例是16.90%,仍為其第二大股東。在創立之初,拼多多依賴騰訊的社交體系吸收了大量流量。

而京東更不必說,騰訊持股為18%,為第一大股東。

同時,唯品會的第二大股東也是騰訊,持股超8%。

格蘭仕的背後,其實折射出來的是阿里系和騰訊系在電商領域的競爭。

這是一場曠日持久的戰爭。

背靠騰訊的拼多多背靠憑藉社交電商,殺出了一條血路,其活躍使用者數一度超過京東,逼宮阿里,雖然營收、利潤等指標還有很大落差,但其驚人的發展速度儼然被看作電商平臺的黑馬,成為阿里系最強勁和最需要防範的競爭對手。因此,格蘭仕與天貓的對抗也是騰訊系與阿里系的對抗。

“電商圈反壟斷訴訟第一案”

在專家看來,隨著拼多多、唯品會加入訴訟,這起“二選一”訴訟大戰份量升級,可謂一次“火星撞地球”。而對於“二選一”之戰,騰訊公司並不陌生:多年前,騰訊公司經歷了影響巨大的3Q大戰。

2014年的“3Q大戰”案,作為最高法審理的第一起網際網路壟斷糾紛案,被列為最高法的指導性案例,並總結出4大裁判要旨。

據3Q案判決書,奇虎起訴稱騰訊公司和騰訊計算機公司的市場份額達76.2%,QQ軟體的滲透率高達97%,由此推定騰訊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同時,騰訊實施讓使用者選擇解除安裝360軟體或QQ的“二選一”行為,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廣東高院一審以騰訊在相關市場不具有壟斷地位為由,駁回奇虎的全部訴請。最高法在二審判決中,利用經濟分析方法重新界定了該案的相關市場範圍,同樣認為騰訊不是壟斷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最高法判決認為,市場份額高並不等於具有支配地位,因而作出有利於騰訊公司的判決。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創新產業競爭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吳韜介紹,“指導性案例是解釋法律的一種特定形式;根據最高法院的相關規定,法院在審理類似案件時應當參照。

從這個意義上講,最高法院關於3Q案中明確的網際網路領域反壟斷法律適用的多個重要裁判標準,比如相關市場界定、支配地位的認定、濫用行為的構成、行為效果的分析等,將會對包括東貓案在內的壟斷糾紛案審理產生影響。”

多名專家表示,已進入訴訟程式的“東貓戰”對於論戰多年而未有共識的“二選一”,提供了一個司法裁判的角度,即司法如何界定網際網路電商平臺之間的競爭行為——“電商圈反壟斷訴訟第一案”的最終審判結論對電商行業的持續良性競爭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影響。

  • 整治雙十一購物亂象,國家再次出手!該跟這些套路說再見了
  • 他是中國最牛草根企業家,曾經公然叫板馬雲,他就是葉國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