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階段,中國計算機軟體的保護方式主要有著作權,商業祕密和專利三種方式。採用何種方式保護計算機軟體,這些方式有什麼區別,是一個軟體企業必須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即這實際上就是一個計算機軟體保護策略的問題。
對計算機軟體的保護應以著作權保護為主,商業祕密保護為輔,專利保護為補充。
1.關於計算機軟體的著作權保護
計算機軟體的著作權保護條件是比較寬鬆的,軟體作品完成時作者就自動獲得了著作權,無需登記,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只是說明該軟體屬於登記人的初步證據。但軟體著作權保護的程度相對來說是比較低的。著作權不保護思想,保護的是具體表達方式;比如,某一程式設計方案,實現它可以有多種具體方式,他人採用別的具體表達方式實現了這一程式設計方案是不構成侵犯著作權的,即著作權無法保護計算機軟體的上層設計思想,著作權可以保護軟體底層具體的實現方式--程式程式碼。軟體著作權保護的期限是有限制的,從軟體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
2.關於計算機軟體的商業祕密保護
計算機軟體的商業祕密保護條件稍嚴些,認定某一計算機軟體屬於一企業的商業祕密需要滿足三個條件,即該軟體是具有祕密性、實用性和保密性的技術資訊。軟體的商業祕密保護的程度比著作權保護的程度稍高些,軟體底層的程式程式碼和上層的設計思想都屬於技術資訊,都可以當作商業祕密來保護。
但商業祕密的保護不具有獨佔性。比如某企業的一軟體的相關技術資訊,他人通過研發也可能掌握的,這是不構成侵犯商業祕密的,並且還有可能破壞了該軟體技術資訊的商業祕密狀態。軟體商業祕密保護的期限是沒有限制的,只要該軟體技術資訊沒有被公開就可以持續的作為商業祕密來保護。
3.關於計算機軟體的專利保護
計算機軟體的專利保護條件是嚴格的,涉及計算機軟體的發明只有構成技術方案才是專利保護的客體。計算機軟體的專利保護範圍大,可以保護技術構思。計算機軟體的專利保護具有獨佔性,保護程度也高。比如某企業的一軟體的相關技術資訊,如果申請了專利保護,並且授權了,他人即使通過研發掌握了改軟體的技術資訊未經許可也是不可以使用的,否則就是侵犯了專利權。軟體專利保護的期限也是有限制的,軟體專利屬於發明專利,專利期限是20年,從申請之日起算。
綜上,計算機軟體的保護應該統籌考慮以上各種保護方式。
著作權保護是最基本的和主要的,因為軟體著作權是自動獲得的。企業還要採取措施把軟體相關的技術資訊當作商業祕密來保護。必要時,把可以申請專利的軟體技術方案申請專利,提高保護層次;但要有一定的把握和風險意識,因為一旦該申請專利的軟體技術方案公佈了,就不能作為商業祕密來保護了,並且專利申請也有可能會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