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三位老師分享的資訊量實在是太大,小卷花了不少時間去整理,今天終於可以把近一個半小時談話內容的精華分享給大家。文章有點長,分了兩篇進行推送,這是第二篇。但文章滿滿的都是知識點,建議先收藏,慢慢理解,慢慢看。
還有不到一週的時間我們就要步入新的一年,希望這本書可以帶給你新的思考,幫助你之後的十字路口處,對未來做出正確的預測和判斷。
- 資訊科技時代的人類新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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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G時代的資料新玩法
李筠:施展在《破繭》裡邊弄出一套對資料世界的新看法。實際上華為、位元組跳動都遇到了這個問題——資料戰爭,大資料的戰爭實際上已經開始。
施展提到,演算法是由大公司掌握的,叫煉油廠,海量的資料就是石油。中國現在在資料上的地位基本上就相當於沙烏地阿拉伯在石油這個方面的地位。對於煉油廠和油的豐富礦藏之間應該怎麼平衡?
施展:我解讀你的問題,實際上大致就是想問,因為現在很多人都在說,一方面是剛才咱們說的資訊繭房。另一個方面,那些大公司它對於個人隱私的侵犯,基於資料過程對於個人隱私的侵犯。那麼這個東西該怎麼平衡?
我們可以看到前幾天有幾個新聞很有意思,一個新聞是說歐盟剛剛出臺了史上最嚴的隱私保護法,嚴到什麼程度?如果有哪個公司違規,我要對你進罰款,罰款的金額是你全球營業額的10%,那就意味著你歐洲,我們所有的基本都白玩了。
另外一個很有意思的新聞,就是Google宕機了。而Google為什麼宕機呢,而且這已經不是它第一次宕機了,最近幾個月連著宕機好幾次了。因為它的伺服器崩潰了,就是資料太多了,連Google的伺服器都扛不住了。
Google都會宕機,那你可以想見,在資料繼續海量增加的情況之下,那麼大量的這種雲計算雲服務平臺都會宕機。
於是這兩個新聞裡面就有一系列的東西值得解讀了。
首先就從歐盟的它的史上最嚴的保護法規的角度來看,我們會看到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在網際網路時代真正的資料巨頭,我們看到只有中美兩國有,當然美國的(公司)排位靠前,中國(的公司)排位靠後。但是甭管你排位靠不靠後,沒有其他國家的事兒。
因為大的資料公司要發展起來,兩個前提:第一你是否有足夠的特別牛的演算法,創新能力特別強,那麼美國在這個方面那是全球是獨步的。第二,你是否有特別大的這種市場規模,足夠大的資料資源池,在這方面中國是獨步天下的。
而且網際網路經濟它有個特徵,就是頭部效益特別強。基本上只有老大老二能活,其他的就在市場沒有什麼影響力了,只能在一個非常小的細分市場上能活。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看到的全球性的網際網路巨頭,只有中美兩國才有。而對於歐洲來說,這種網際網路巨頭對歐洲來說沒有它的事兒,那麼它在全球數字秩序當中,一方面它怎麼獲得它的話語權,另一方面它自己的公民的這一系列的隱私權利如何獲得保障,這都是問題。
於是對它來說,它出臺一個史上最嚴的資料監管法規,反過來看,這個是政治學上一個很重要的邏輯,就是我對你的傷害權實際上是我談判能力的前提。歐洲是一個誰都不敢忽視的市場,它因此獲得一個巨大的傷害權,用這個傷害權,反過來獲得在資料時代的一個話語權,獲得一個能力。當然這種如此之嚴格的保護能力,它可能會進一步地壓制歐洲數字公司的發展空間。
李筠:你收集不到資料,你就相當於沒有礦了。
施展:現在有礦你自個兒也廢了,我不許開呀。
所以對它來說進一步壓縮空間,但它無所謂了,因為就算給它們空間,它們可能也沒有機會升上去了,那莫不如我用另外一種方式獲得我的話語權,這是很有意思的一個邏輯,引發我們的思考的一個東西。
另外一個是剛才我說到的,Google宕機這個事兒。因為現在資料量太大了,導致Google的伺服器已經承受不住了。我們完全可以想象5G發展起來,物聯網發展起來,聯到網上的節點的數量會巨大地提升,而這些節點相互之間再互動所形成的資料,那是幾何級數甚至指數級數地在上漲。
海量的資料將使得所有公司,這些大的數字巨頭,雲計算平臺,它們的資料傳輸過程,頻寬徹底癱瘓,以及它的儲存能力也崩潰掉,這些全都玩不轉了,那麼這背後全都意味著某種新的玩法就必須得出現。這些不出現,那你徹底走不下去。
現在的搞法都是資料上傳,上傳到雲,在雲平臺上完成計算,然後你的資料也都被它們拿走了,於是它們對你的瞭解、掌握可能比你自己還要更深刻。
李筠:看你的淘寶購物記錄比你媽還了解你。
施展:對,它會比你更瞭解你。但是在未來有可能是資料不再上傳,因為上傳的話會宕機,普遍地宕機。當資料不再上傳,而是演算法下傳,下傳下來之後,在你本地的客戶端裡面,演算法就像一個黑箱一樣,資料全都加密進去算一遍,算一遍之後出來結果再上傳。
此時對於儲存而言,那些雲平臺它不再有那麼大的儲存壓力,因為儲存徹底地分佈化了。現在的儲存仍然是雲平臺,實際上它的儲存都是集中式的,但是未來的儲存它是分散式的。不是因為大公司良心發現,而是因為大公司它頻繁宕機,它不得不去這麼做,而只要這麼做,某種意義上,資料開始還給個人了。
而且資料還給個人的話,那麼這裡面大公司跟個人之間,基於所有的這些資料(這些原油)在地裡埋著沒有意義,必須得大公司把它給挖出來,它才有可能獲得價值。
而挖出來之後,但畢竟這個油(資料)不是大公司的,此時大公司跟使用者之間是應該有一種資料分紅的一個過程,而這種資料分紅過程在過去是沒有的,現在已經開始有了。
比如我們在抖音上就可以,如果你時間無所謂,你就天天趟那刷抖音,刷抖音的時間,抖音會給你分錢的。這種資料分紅已經出現了,但這仍然是一種比較粗糙的資料分紅模式。
但是在未來如果隱私演算法那麼展開的話,新的資料分紅的模式會浮現出來。所以我在《破繭》書裡也談到,我說數字鴻溝,人們一直在談數字鴻溝,覺得聯到網上的人跟聯不到網上的人,有可能在未來機會差別巨大,你的財富也會差別巨大,所以我們要克服這個數字鴻溝,於是我們努力地讓所有人都聯到網上。
終於所有人都聯到網上了,結果我們發現進入資訊繭房了。而且不僅僅進入資訊繭房,數字鴻溝還在,因為網際網路上它的頭部效應使得只有一小部分人能夠獲得財富,多一半的人都被遮蔽在外了,數字鴻溝換了種形態仍然還在。
李筠:而且你的隱私還被別人當作礦拿走了。
施展:但是一旦有了剛才我們說的另外的一套玩法的話,此時有可能用資料分紅這個邏輯,把數字鴻溝這事,把問題本身給它置換掉,給改掉。
那麼接下來的問題就是我們剛才說的那一系列的玩法,它實際上需要一系列新的數字治理規則。
07資訊經濟時代,“個人權利”的再定義
李筠:劉瑜老師怎麼看數字時代的隱私問題?
劉瑜:我覺得我們中國人,因為我們確實傳統來說沒有太強的隱私權(觀念)。
因為你想中國人就是什麼四世同堂,什麼三世同堂那麼長大的,就是說包括以前住單位的筒子樓宿舍,很難形成一個很強的隱私觀念,這個可能和西方世界還有點不同。
當然《破繭》這個書裡面講到,如果說你願意分享一部分隱私來獲得一部分資料分紅,我覺得其實也未嘗不可。其實就像你剛才說的,有的時候其實它掌握了你的一些資料之後,它比你自己更瞭解你自己,這也未必是壞事。
隱私權這個東西,其實它就是說白了就是在於你怎麼看,它是一個價值的互換。
如果你把隱私權看作一個絕對的東西,可能你制定一個非常絕對的保護隱私權的法律,但是你可能會因此失去一些好處、一些便利,無論是資料分紅也好,或者是一些可能讓你更瞭解自己的推薦也好,你會損失這些東西。
但是如果說你確實是把隱私權本身看得極端重要,說我就什麼其他的好處都不要,那也可以理解,但是確實前提就像你說的是要自願的。
施展:對,我覺得這裡面它也涉及到一個人的自主選擇的權利的問題。
某種意義上如果一個人他衣食無憂,更願意保護自己的隱私,那麼此時在隱私計算的邏輯下他都能夠做到;可是如果一個人他衣食很憂,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他的所有的資料是他所擁有的唯一的礦,那麼在這種時候他是可以用他的礦去換取他的一些收益的,只不過前提是這裡面這當然都是要經過他的同意,而這些東西在今天的技術上是都能夠實現的。
08個人基本收入計劃(UBI計劃)
李筠:我們在透過《破繭》第三部分,最後那一部分想探討的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施展把它相對寫明白了,但是還沒有完成,只是可能性方案。個人、隱私和利益之間的交換看來是必然。如果交換跑不掉的話,那麼怎麼樣才是公平合理的?
施展:UBI是 universal basic income。就是個人基本收入計劃。
個人基本收入計劃西方在此之前有過很多討論了,但是最近一次引起注意是在2019年的時候,美國民主黨內部初選的時候,有一個華裔的候選人楊安澤,他提出了一個UBI計劃,他就說現在在Amazon、在Facebook這些大公司,它們大量地運用機器人,已經把很多的工作崗位從人的手裡奪走了。那麼奪走之後,然後這機器人你又沒有辦法從機器人上面收到所得稅。
以及對於這些大公司而言,它有各種各樣的辦法把自己的收入藏在愛爾蘭,藏在開曼群島等等,於是美國的稅基不斷地在流失,同時又沒有能力去改善那些最不利者的地位,沒有財政收入了嘛。
這是一個很糟糕的狀態,而且那些人他自己也沒有機會透過自己的努力去改變自己的境遇。他不是不想工作,而工作都被機器人奪走了。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怎麼辦?
首先這種社會不正義,只要不正義的社會它就是不可持續的。
那麼怎麼樣才能讓這個事情變得可持續?原則就是提出UBI方案,就是每個18歲以上的成年美國人不分性別,不分其他任何東西,每個人每個月固定地給1000美元,有了這1000美元,人人有份。
與貧富無關,你可以拿到這錢之後你再捐出去,那是你的選擇。但是即便你很有錢,你仍然也有份,因為這個UBI它不是一個用來救濟貧窮的東西,而是關乎到個人基本權利的問題。那麼既然它是關乎個人基本權利,它必須得人人有份,這才叫個人的基本權利。
到了工業經濟時代,95%的人生產,95%的人消費,它的社會結構、分配機制是另外一個邏輯。
而到了未來,有可能是在資訊時代,機器人普遍地應用之後,有可能是5%的人生產,95%的人消費,但這95%的人他未必是不想生產的,而是沒有機會生產,他的工作崗位已經都被機器人給替代了。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這些人他靠什麼來消費?如果他們又沒有消費能力的話,那5%的人又去生產什麼?整個社會秩序就會完全崩潰掉,就運轉不下去了。
而在那個時候必須得有某一些新的倫理觀念,一系列新的分配機制,以及對應一系列的新的制度安排,政治層面的、經濟層面的、社會層面的,一系列新的制度安排必須得浮現出來,否則的話這個秩序會徹底崩潰掉。
而那些安排有可能是什麼?在那一刻、未來還沒有到來之前,今天必須得為那個時候開始做思考,因為我們可以看到那個未來似乎不會太遠。
李筠:已經模模糊糊出現了。其中有一個讓我們很不習慣的地方,劉瑜老師特別愛寫no pains no gains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有什麼樣的勞動就應該得到什麼樣的回饋。您覺得在未來我們都失業的時候,這樣一個付出和回報成正比的,幾乎是自然法一樣的東西會失效嗎?
劉瑜:其實 UBI其實我個人挺喜歡這個想法,叫無條件基本收入。原因就在於,我覺得我們這個社會它總是要有基本的扶弱濟貧的能力。尤其是現在物質極大發展之後,如果說還沒有扶弱濟貧的這種能力和意願的話,是文明的失敗。
但是我覺得傳統的福利制度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它有時候會產生一個意想不到的後果,就會打擊某些人的工作積極性,尤其是那些假如說他再多努力工作一點,他的福利收入就會就此減少很多的人。對這些人來說就是,我可能達到繳稅的門檻了,我反而就失去了很多福利。所以這種舊的福利制度最大的問題在這裡。
我覺得UBI無條件基本收入,它最大的一個好處在我看來就是它可能獎懶,但是他不罰勤,也許會有一些人比較懶惰、懶散,他就不想工作。在任何一個社會,總是有一部分人是這樣的。你也不可能杜絕這樣的人的存在。
但是在UBI的情況下,你不會因為你多工作一點,失去最基本的收入。
UBI還有一個好處,就是施展老師《破繭》這本書也提到了,它因為讓每個人獲得最基本的物質安全感,反而鼓勵了一個人有可能去探索自我,有可能去冒險,有可能去做一些他現在完全是為了生計而不敢去做的事情。這個UBI有可能最後的結果反而是對於社會的創造力和想象力是一個正面的激勵。
它實際上會鼓勵,比如現在一個年輕人說,我就為了下個月我不至於沒飯吃、沒地方住,我現在不得不去比如說送外賣,或者我不得不就是說去做一個這種根本賣不出去的房子的經紀人等等。
但是我覺得現在就是說如果有UBI之後,他可能可以不去送這個外賣,雖然說可能UBI讓我也過不了多富,但是我可以做到一個基本的收入。如果我想嘗試一下去學習唱歌或者表演或者什麼,我可以有抗風險能力了,我覺得這也是一個它很好的地方。
09位元組跳動們的路標和“全球數字治理聯盟”
李筠:有朋友很關心位元組跳動這個事,就是跨國性的資料公司,新式的煉油廠怎麼樣才能夠發展壯大?跨國性的資料流動,和一座一座的孤島一樣的國家主權,怎麼樣破解難題?
首先我們要看到,這也是今年在資訊繭房當中引起人們最多爭論的,撕起來最熱鬧的話題之一,就是位元組、華為被美國給這麼欺負了,這難道還不證明美國是亡我們之心不死亡嗎,等等一系列的。
但是你仔細看一下,你會發現另外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就是中國不只是有華為、位元組這兩個跨國公司,海爾也是一個跨國巨頭啊,海爾有一半多,聯想也是跨國巨頭。
咱就以海爾為例,它一半以上的收入是來自海外的,為什麼它就沒被打擊呢?
這個原因就在於,傳統產業跟數字產業的一個很大的區別。不同國家它在制度、價值觀念層面都會有很多差異,但這些差異在過去,它基於國界,這些差異可以形成物理性的隔離,而傳統產業你們彼此之間做貿易就好了,它的這些產業因為貿易過程而形成的制度的溢位效應,我這兒的制度因為貿易過程直接影響到你、可能對你發生某種改變,傳統產業制度的溢位效應很小。
而數字經濟它的制度溢位效應很大,因為數字完全是穿透國界的、跨國流動的,而不同國家它對於數字的安全規則、隱私保護規則,這些規則又不一樣,而這些規則的差異又是根基於這些國家它們在制度上、在意識形態上、價值觀念上的差異,所以因為數字的跨國流動,就有可能導致制度的很強的溢位性的效應。
所以就在7月23號的時候,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發表的一個乾淨網路宣言,說我們要乾淨的APP,乾淨的app store、乾淨的雲計算等等一系列的。
他這個宣言出來了之後,當時我就寫了篇東西,我就評價這個宣言,我說,美國毫無疑問提出了一個真問題,但是它給了一個壞答案。
真問題是什麼呢?真問題是,跨國運營的數字巨頭,它所形成的這些制度輸出效應,多一半國家都不想要這種制度輸出效應,所以蓬佩奧的乾淨網路宣言他是直接指出這個問題的,這是一個真問題。
但他給的是一個壞答案,為什麼呢?因為他給的答案是,我把你的網際網路全球的運營給你斬斷,而斬斷這事做的,這個之所以是壞答案,就在於網際網路產業跟傳統產業又有個巨大的區別。
傳統產業都是邊際效益遞減的,你擴張到一定規模之後,你再擴張會賠本。而網際網路產業它是邊際效益遞增的,你的網路規模越大,網路價值就越大,邊際效益是遞增的。
只要是一個邊際效益遞增的產業,它絕對不會以國家為單位來作為它的運營空間,一定是以全球為單位作為它的運營空間的。
那就意味著如果你要想把這網際網路給斬斷,它跟產業的技術邏輯是相矛盾的。而我們回溯歷史可以發現,任何一種跟產業的技術邏輯相矛盾的政策,都沒有能夠成功的。這個產業一定會以各種各樣的辦法繞過你的政策,最終是你的政策徹底失敗。
所以我說,美國給的方案是一個壞的答案,也就是說它對TikTok的那種打擊,我認為是個壞答案,但是它的問題確實是個真問題,這問題你必須得迴應。那麼,好答案是什麼?好答案就必須得滿足兩個標準。
第一,你能夠確保數字的跨國執行,它不至於產生太強的制度的溢位效應。
第二,必須得能夠確保所有這些網際網路公司它的全球性的運營。
那麼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要想同時滿足唯一的辦法就是資料本身的中立化。所謂中立化,是指它中立於所有國家的政治訴求之外,它才有可能同時滿足剛才我們說的那兩個條件。那麼在這種情況下資料的中立化,它這個事情它是沒有辦法以國家為主導來推,這一定是一種新的數字治理秩序。
全球數字治理秩序,剛剛已經說了,網際網路它是以全球為單位運營的,那麼數字秩序也一定是以全球為單位,它才能夠有效地被建立起來。而這樣的一個秩序是沒有辦法以國家為主導把它建起來,只能是由這些數字巨頭他們形成某種新的,我在《破繭》裡談到某種新的商人秩序,來把這樣的一個全球數字治理秩序給建立起來。
但是要建立起來的時候,你又如何防止這些數字巨頭他們開始合謀,形成一些其他的不大好的做法呢?以及對於其他國家來說,我如何相信你資料是中立的呢?相對於所有國家的這種政治訴求,它都是中立的呢?
此時就有一個我在書裡面提出進一步的一個腦洞。9月下旬之後位元組跳動跟甲骨文達成一個協議,差不多它的意思是由甲骨文來作為資料監管商。由甲骨文做資料監管商,這對美國來說,ok,此時你TikTok在這兒運營我是能放心了。
真正好的監管商是什麼特徵?它必須足夠地確保監管商本身足夠的中立性,你監管商足夠中立,才能確保你監管商有足夠的公信力,不中立的人是沒有公信力的。
而為了確保它的公信力,此時監管商,因為我們之前談到那些資料巨頭在今天只有中美兩國有,那麼真正的有公信力的監管商只能在中美兩國之外出現,它的公信力才能夠浮現。
李筠:歐洲就有。
施展:對。歐洲有那麼強的一種數字的安全法規等等一系列……
李筠:還有數字的很高的倫理道德的訴求。
施展:對,而且他的技術能力也在,所以它作為監管商的這種身份是有可能浮現出來的。接下來那麼監管商的功能就有點類似於會計師事務所,所有大的上市公司它都需要會計師事務所幫助它審計自己的財報,有的會計師事務所作為這種中立的有公信力的第三方監管方來審計財報之後,公司財報才可信,那麼在股市上才會獲得好的回報。
未來有可能這些數字巨頭它引入監管商跟不同的國家來談准入協議。那麼相當於我大公司我要上市的時候,我明確告訴你,誰來作為我的財務審計者,哪個會計師事務所的公信力是足夠的,那麼資料監管商可能也是類似的一個功能。
那麼接下來就是資料監管商。現有的數字巨頭,它有可能形成某種新的全球數字治理秩序,而這些數字治理秩序是由這些公司之間合作建立起來的。接下來一方面,面對個人的時候,新的數字倫理規範是什麼?
這些公司所提出的規範應該會逐漸地會往上升,因為這些公司都會發現,只要我提出的倫理規範更高,那麼我吸引到的使用者就會更多,也就是說它的更高的倫理跟它的利益是同構的,那麼此時它就有動力去提一個更高的倫理標準。
李筠:建構一個更大更好的網路。
施展:對,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新的數字倫理規範會出現,那麼我們前面所擔心的什麼個人隱私被侵犯了,資訊繭房等等一系列東西你是有可能找到解的,這是面對個人這一面。
同時面對國家那一面,全球數字治理聯盟裡面會有一些複雜的結構性設計,機制性設計。它跟國家來談的時候,有可能跟過去它的談判的地位也是不一樣的,那麼就是個人、國家、全球數字治理聯盟,然後商業、倫理、道德等等一系列的東西,它有可能在未來我們所談的新秩序,有可能在所有這些多重元素的共同往前的互動博弈過程當中,有可能會浮現出來。
那麼這些思考,我是在《破繭》裡我開了一個比較大的腦洞,我嘗試把全球數字治理聯盟它怎麼樣建立起來,它建立起來的動力機制是什麼,它的商業倫理的基礎是什麼,以及它的整個全球數字治理聯盟的治理架構可能是什麼,我差不多都做了腦洞都給設計出來了。
劉瑜:說實話,我確實還沒有怎麼思考這個問題,但我覺得你提出這個問題確實是很重要的。我可能沒有你那麼樂觀,我還是比你更悲觀一點,我可能還是對主權國家,它決定親自監控資料流動的這個決心,我覺得還是非常大的,我覺得你對這個決心可能還是低估了一點。
我覺得你可能認為主權國家會允許一個所謂的第三方的監管聯盟去把這個事情讓他們來制定規則,我覺得大部分的主權國家可能不會把這個權力拱手相讓。
施展:實際上也不是大部分國家,因為大部分國家都沒有這個能力。有能力的就有數的幾個國家,一隻手都能數得出來。
劉瑜:那些最有話語權的國家。還有就是,我覺得你可能同時又低估了那些所謂的公司或者是公司聯盟,就是那些所謂的商業機構,它們政治化的意願和程度。
像最近尤其是像美國black lives matter(黑命攸關)運動出來之後,你會發現基本上美國的這些大公司都會,主動或者被動地進行一個相關的政治表態,包括由此調整他們的公司治理的一些政策,一些招人的政策等等。
所以我想說是所謂的中立性,所謂的第三方這個東西這個條件其實是比較高的,很多公司是做不到的。
比如說,中國和美國就資料的流動就發生了一些衝突,我認為中國不會把歐洲或者日本作為一個公正的第三方、中立的第三方,它會覺得歐洲、日本本身就是屬於廣義上的西方文明的一個部分,所以就是你們的治理聯盟我沒有一個真正的信任。但我覺得你說的反正我覺得這個思路是很好的,只是我就覺得好像沒有那麼樂觀。
施展:當然我在這書裡面也提出,你說我那個低估我倒沒有那麼低估。我某種意義上提出了另外一種可能性,就是你不讓我好我就死給你看的一個玩法。
我剛才一直談到說全球的數字巨頭,今年中美兩國,因為你或者有演算法,或者有規模。但是實際上還有前面的第三個巨頭的生髮地,就是印度。
印度它演算法能力是沒問題的,因為矽谷裡面一半印度人。同時印度的規模跟中國的不相上下,所以印度是一個潛在的巨頭生髮地,只不過印度起步晚了,被中美兩國巨頭先把卡位給佔住了,一旦卡位佔住了,它就沒機會了。
但是對於這些數字巨頭而言,或者說對於國家而言,你未來是否能夠擁有在數字治理秩序中的話語權,實際上取決於這個國家是否有那樣的一種國際化的公司。
因為真正有話語權的是那些公司。那麼如果這個國家對自己的公司管得過嚴,導致這個公司沒有能力再去國際化的話,事實上這個公司就喪失話語權了,而且國家是無法真正地自己去上陣獲得話語權的。
要想獲得話語權,必須得是全球性資料公司。但是你公司被迫收縮回去的話,就意味著你自廢武功,你親手把獲得全球數字治理話語權的能力給別人了,而這個別人在印度完全是有可能的。
那麼如果仍然想要在未來,我們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我們想要在全球數字治理秩序中做出一種負責任的行為的話,那麼我們必須能夠保護那些跨國性的公司,當然所謂保護不是說偏袒它,而是能夠給它一種足夠的公正、公開的環境,那麼它自然在這個過程中會去推動一些事情。
李筠:我們劉瑜老師提的兩個提醒,我覺得是善意的,而且非常深刻。
就是說第一個本身作為博弈方的主權全國,歐盟已經在提資料主權這個口號,實際上他們是冠冕堂皇地把這個地方納入自己的管轄,然後最強隱私法出臺,他說我要管這個。
那另外一個是作為無利不起早的公司,它的第一目標還是掙錢。那麼,在制定規則的意義上,究竟利潤有多大力度?透過什麼樣的方式,它自己對規則制定的認識到什麼程度,採取和博弈對手什麼樣的策略,實際上這也都是很複雜的。
第三個維度是個人。就是我們談UBI也好,還是和生活當中的和巨頭們之間的資料分紅也好,等等這些事情,我相信一定是一個多維的,尤其是多種機制相互巢狀的這樣一個過程,未來就是在這樣一個複雜的狀態下面產生,我們已經隱隱地摸到了一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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