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狂歡馬上就要降臨,各個商家無不摩拳擦掌,大幹一場。
但是,千千萬萬,不要忘記,一定要合規。
尤其是某些不夠重視合規的電商使用者,你要注意了!
一不小心,你就有可能繳納40.3%的稅!
這個風險的根源,在於某些電商企業,只在基本戶記賬,而在支付寶和一般戶不記賬。
有相當一部分電商,其產品來自上家(也是電商),因此經常出現沒有發票的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一旦被稅務關注,往往就意味著天文數字般的高額稅金!
由於沒有發票,即使有采購記錄,該項支出也不會被稅務部門計入成本。
這樣企業就會陷入“收入流水視同收入、支出流水不計入成本”的窘境。
因此,銷售收入需要繳納13%的增值稅,並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
我們以1000萬計算。在上述情況下,稅務部門會認定,企業收入的不含稅價格為1000萬/1.13=885萬。
而企業需要繳納885萬×13%=115萬的增值稅,並繳納885萬×25%=221萬的企業所得稅,總金額是226萬。
當然,如果這項資金最終要轉入網店老闆的賬戶,還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分紅個稅),即177萬。
這樣下來,企業一共需要繳納403萬!
崩潰不崩潰?!
因此,作為電商老闆,一定要記住,進貨一定要開票!
除非上家給你打6折,否則都必須要發票。
如果對方是個人怎麼辦?那就通過稅務部門代開增值稅發票的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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