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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級

1.國家智慧製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招標專案。自2019年開始,國家智慧製造工作由支援應用企業轉為支援供應商,由工信部裝備司委託招標公司對數字化車間整合-船舶、數字化車間整合-汽車整車等28個分包專案進行招標,投標人應具備在智慧製造解決方案供應領域較強實力並有多個典型案列。相關政策檔案:2019年智慧製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專案招標公告。

2.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專案。中央財政補助保費80%,基本條件為製造《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內裝備,且投保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險或選擇國際通行保險條款投保的企業,在裝備交付使用者、保單正式生效、累計保費滿20萬元後集中申請補貼,同類裝備產品集中申報。續保專案應保持連續投保,如不連續則按新投保稽核。相關政策檔案:《關於開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15〕19號)、《關於深入做好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18〕35號)。

3.國家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免稅專案。申報企業需符合《關於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4〕2號)、《關於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及規定的通知》(財關稅〔2015〕51號)的相關要求,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要按照新發布的《關於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的通知》(財關稅〔2018〕42號,以下簡稱“新目錄”)執行。企業直接向省工信廳財務處申報。

4.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補助資金。申報企業需符合《財政部 科技部 工業和資訊化部 發展改革委關於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援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號)、《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9〕138號)的相關要求。

二、省級

1.湖南省智慧製造示範企業和示範車間專案。省級示範企業省補助100萬元/個、市配套補助100萬元/個,基本條件為3年內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5000萬元以上,通過智慧製造新模式的應用,企業智慧化發展在本省同行業處領先水平。省級示範車間省補助50萬元/個、市級配套補助50萬元/個,基本條件為年度主營收入在5000萬元以上,申報車間3年內智慧化固定資產投資達1000萬元以上,取得明顯成效在本省同行業具有典型示範意義。相關政策檔案:《湖南省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關於印發<湖南省智慧製造示範企業和示範車間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湘經信裝備〔2016〕418號)、《關於申報2019年湖南省製造強省專項資金獎勵專案的通知》(湘工信財務〔2019〕64號)。

2.湖南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及獎勵專案。成套裝置獎勵不超過200萬元/個,單機和關鍵部件獎勵不超過50萬元/個。基本條件為成套裝置價值每套在200萬元及以上,單機價值每臺在50萬元及以上,關鍵部件價值每個在20萬元及以上;對高效能農業機械、機器人可放寬到每臺20萬元及以上,重點支援先進軌道交通裝備、工程機械、新一代資訊科技產業、航空航天裝備、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高檔數控機床和機器人、海洋工程裝備及高技術船舶、高效能醫療器械、新能源裝備、節能環保裝備、農業機械、新材料等相關重點領域裝備、優勢產業鏈裝備、智慧製造相關裝備等。《湖南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及獎勵實施辦法》(湘財企〔2012〕39號)《關於申報2019年湖南省製造強省專項資金獎勵專案的通知》(湘工信財務〔2019〕64號)。

3.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湖南省補助資金。申報企業需符合《關於印發<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獎補政策>的通知》(湘財企〔2016〕44號)的相關要求。

三、市級

1.湘潭市智慧製造示範企業、示範車間、示範製造單元專案。市級示範企業補助50萬元/個,基本條件為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5000萬元以上的規模工業企業,3年內智慧化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以上,智慧化發展在本市同行業處領先水平。市級示範車間補助30萬元/個,基本條件為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5000萬元以上的規模工業企業,申報車間3年內智慧化固定資產投資達500萬元以上,取得明顯成效在本市同行業具有典型示範意義。市級示範製造單元補助5萬元/個,基本條件為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的規模工業企業,申報製造單元3年內智慧化固定資產投資達200萬元以上,取得明顯成效在本市同行業具有典型示範意義。

2.湘潭市“推廣應用機器人”專案。按機器人裝置投資額10%給予補助,基本條件為在生產線、關鍵工序推廣應用機器人,實現生產過程自動化、智慧化、減員增效顯著,裝置投資不少於50萬元(含),主體裝置先進性應領先於同行業總體水平。

3.湘潭市智慧產品專案。成套智慧產品補助10萬元/個,單臺智慧產品補助5萬元/個。基本條件為我市智慧製造裝備產業的重點發展領域,具體包括:高檔數控機床、3D列印、工業機器人、航空航天裝備、生產製造行業專用自動化(智慧化)成套生產裝備、智慧交通工具、智慧機械、智慧海工裝備、智慧電力裝備、智慧測控裝置(智慧感測系統、智慧控制器、精密傳動裝置、伺服控制機構、智慧儀器和儀表)等,成套智慧產品售價不少於20萬元(含),單臺智慧產品售價不少於10萬元(含)。

4.智慧製造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運營支援政策。園區、企業、服務機構建設運營智慧製造公共服務平臺,取得實效的,經認定後給予50-200萬/年建設運營資金(政府購買服務)補助。中小企業智慧化改造過程中,政府購買服務給予專項技術指導。

5.金融支援政策。市智慧製造產業發展基金以股權方式跟投智慧製造專案,帶動社會基金同步投入。金融機構對重點智慧化改造企業、專案優先放貸,並給予優惠利率支援。

相關政策檔案:《湘潭市智慧化改造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年)》(潭政發〔2017〕6號)、《湘潭市智慧製造示範企業、示範車間和示範製造單元認定管理辦法》(潭經信發〔2017〕42號)、《關於組織申報湘潭市智慧化改造專案的通知》(潭經信發〔2018〕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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