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化支付的發展可以說是非常迅速,在還沒有搞清楚什麼是虛擬的時候,有出現了比特幣,大多數媒體以及專家就簡單的稱它為虛擬貨幣,但是,如果我們仔細想一下,就會發現,這樣的虛擬幣跟過去的遊戲幣有什麼區別呢?
他們不都是電磁紀錄嗎?
不都是虛擬的?
此外,學過貨幣銀行學的朋友可能會說,我們的貨幣大多是通過存款準備率和銀行的借貸功能創造出來的,我們的錢也只是存在銀行的虛擬數字而已,所以有時候,筆者認為比特幣可能比我們現在的貨幣更實際存在也說不定,哈哈。
今天這篇文章,筆者就為大家簡單整理一下第三方支付、電子支付、行動支付、電子貨幣、虛擬通貨、加密貨幣和token之間的差異。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是具備經營實力與信用保障的獨立機構,通過網際網路使交易雙方自由完成交易的網路支付模式。
一般情況下,在第三方支付模式中,買方選好要購買的商品後,使用第三方平臺提供的賬戶將錢轉賬給賣家,並由第三方支付機構通知賣家貨款到賬,並提醒他及時發貨。買方收到貨物,檢驗貨物,並且進行確認後,再通知第三方支付機構付款,第三方再將款項轉至賣家賬戶。
如果說網上銀行是國內銀行未來經濟增長的發動機,那麼第三方支付就是這部發動機的主力助推器。
第三方支付作為目前主要的網路交易手段和信用中介,最重要的是起到了在網上商家和銀行之間建立起連線,實現第三方監管和技術保障的作用。
採用第三方支付,可以安全實現從消費者、金融機構到商家的線上貨幣支付、現金流轉、資金清算、查詢統計等流程;為商家開展B2B、B2C交易等電子商務服務和其它增值服務提供完善的支援。 比如現在強大的“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手段,已經成為國內網上支付行業的巨頭,那麼第三方支付有什麼特點呢?
1、第三方支付平臺提供一系列的應用介面程式,將多種銀行卡支付方式整合到一個介面上,負責交易結算中與銀行的對接,使網上購物更加快捷、便利。
2、較之SSL、SET等支付協議,利用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支付操作更加簡單而易於接受。
電子支付
所謂電子支付,是指從事電子商務交易的當事人,包括消費者、廠商和金融機構,通過資訊網路,使用安全的資訊傳輸手段,採用數字化方式進行的貨幣支付或資金流轉。
電子支付的支付方式有很多,比如網上支付、電話支付、移動支付、銷售點終端交易、自動櫃員機交易和其他電子支付等。常用的支付工具就是我們常見的電子現金,電子錢包,電子支票,智慧卡等。
而電子支付的主要特徵有四點:
1、數字化的支付方式
2、開放的系統平臺
3、先進的通訊手段
4、明顯的支付優勢
行動支付
行動支付是臺灣一款Android平臺的應用,也是一種支付手段,只不過行動支付其實只是把支付從現金、個人電腦、卡片、ATM等支付方式,移轉到手機這個載體上,它是一種行為上的概念,而非產業上的變革。
行動支付只是一種應用模式,比如可能在未來的某一天,出現手錶支付、智慧衣服支付等等。
電子貨幣
所謂的電子貨幣,是指用一定金額的現金或存款從發行者處兌換並獲得代表相同金額的資料或者通過銀行及第三方推出的快捷支付服務,通過使用某些電子化途徑將銀行中的餘額轉移,從而能夠進行交易。
嚴格意義是消費者向電子貨幣的發行者使用銀行的網路銀行服務進行儲值和快捷支付,通過媒介(二維碼或硬體裝置),以電子形式使消費者進行交易的貨幣。
目前,中國流行的電子貨幣主要有4種類型。
1、儲值卡型電子貨幣。一般以磁卡或IC卡形式出現。
2、信用卡應用型電子貨幣。指商業銀行、信用卡公司等發行主體發行的貸記卡或準貸記卡。
3、存款利用型電子貨幣。主要有借記卡、電子支票等,用於對銀行存款以電子化方式支取現金、轉帳結算、劃撥資金。
4、現金模擬型電子貨幣。
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基於Internet網路環境使用的且將代表貨幣價值的二進位制資料保管在微機終端硬碟內的電子現金;一種是將貨幣價值儲存在IC卡內並可脫離銀行支付系統流通的電子錢包。
虛擬通貨
首先我們先說一下貨幣和通貨的概念,一般貨幣就是指我們認知上作為錢代表的媒介,而通貨則是指流通於某個地區或社群的媒介,不一定是錢,所以稱為虛擬通貨。
虛擬通貨講的就是法幣計價以外的數字通貨,最為常見的體現就是遊戲世界裡的金幣、銀幣等,它可能是單純為了娛樂而發行的電磁紀錄,也可能因為這個平臺使用人數夠多而產生一定的價值。
現在有好多的媒體文章都將加密貨幣稱為虛擬貨幣,但是以虛擬的角度來看,是不是電子貨幣、遊戲幣等等都是虛擬貨幣呢?
因為虛擬的這個詞太廣,未來若真的有國家發行自己的法定數字貨幣,是不是也可以稱它為虛擬貨幣呢?
加密貨幣
加密貨幣,其實就是曾經發展的電子現金更加高階的版本,它的差別在於通過區塊鏈技術,使得過去需要通過中心集中發行和驗證的模式,可以單純依靠分散式的電腦節點達到驗證和價值傳輸,所以不需要中心化的機構也可以執行,這就是我們常常所說的中心化和去中心化,實際上就是從一箇中心變成多箇中心的概念。
Token(通證)
從加密貨幣募資衍生出來的ICO,更加大了所謂token的概念,但是,並不能單純的稱token為altcoin(俗稱競爭幣、山寨幣),它的功能不單單只是侷限於支付,更多時候,它可能會成為一個強而有力的電子憑證,從而作為具有流通性的數字憑證,故稱其為通證。
比如,在ICO的發展模式下,許多發行的token功能可能除了支付外,還具備一種可以讀取許可權的功能,或者,有人嘗試把它發展成為替代所有權、使用權、智慧財產權等等的權利憑證,甚至是現在大家所討論的Security token(一般稱證券型),這也不過就是以token的形式把股權、債權、基金持份等,通過區塊鏈技術強化其憑證的控制性和獨立性,加大其流通性而已。
說到這裡,簡單提一下,現在許多的媒體和專家都把“token”開始被廣泛譯為“代幣”,並被人們接受。但是,token可以代表任何權益證明,而不僅僅侷限於貨幣,所以token被譯為代幣是錯誤的。
所以大家要明白一點:通證≠幣
通證不同於幣,目前幣圈的幣都是沒有用的,甚至就不考慮能有什麼用。而通證是立足於實體經濟、為實體經濟服務。
通證啟發和鼓勵把各種權益證明,比如門票、積分、合同、證書、點卡、證券、許可權、資質等等全部拿出來通證化,放到區塊鏈上流轉,放到市場上交易,讓市場自動發現其價格,同時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可以消費、可以驗證,是可以用的東西,這是緊貼實體經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