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你是不是也跟小編一樣在焦急地等待雙十一快遞?你以為電商間的雙十一大戰已經結束了嗎?並沒有,近期,京東因為“雙11”商標把智慧財產權局告了,阿里也被捲入其中。
眾所周知,雙11活動是阿里最先在2009年發起的, 2011年就開始申請保護“雙十一”商標,截止至目前已申請了“雙十一”、“雙十一網購狂歡節”、“雙十一狂歡節”等多件商標。
但隨著“雙十一”逐漸成為電商集體狂歡的節日,京東也開始盯上了“雙11” 商標。
京東申請了“雙11.雙11及圖”“京東雙十一”“ 雙11.雙11上京東及圖”等5枚商標,核定使用在第35類“廣告、計算機網路上的線上廣告”;第38類“電視播放”;第41類“教育”等服務上。
阿里發現後,於2017年7月,對上述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這是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的圖樣比對:
由於存在近似問題,這5個“雙11”商標被宣告無效。
京東並沒有就此罷休,直接將商評委起訴至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阿里作為第三人也參加了訴訟。
除了“雙11”系列商標,京東還申請了“雙10”系列商標,其中包括“雙十季”、“雙10季”等,至少有16件,而且基本上都已經註冊下來了。
阿里對此很不滿意,直接對這一批“雙10”商標提出無效宣告的申請。
從阿里、京東之間你來我往的過招,足見其對商標的重視。
現在,商標在企業間的地位不斷提升,儼然成為重點保護物件。人一步,搶佔先機,才能贏在起跑線!如果你還沒有保護商標,就快申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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