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3日,比特幣問世。伴隨著比特幣的風靡,區塊鏈這一技術也廣為人知。作為支撐比特幣的底層技術,區塊鏈被認為將引領第四次工業革命的發展,對社會、經濟和政治領域產生重大影響,而數字貨幣的出現即為明證。今年6月,美國臉譜公司(Facebook)公佈天秤幣(Libra)白皮書,宣佈發展加密貨幣為基礎的支付系統。8月,中國人民銀行表示將加快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步伐。央行數字貨幣可謂呼之欲出。
基於區塊鏈的數字貨幣具有雙重性,一方面可以替代現有的效率低下的跨境支付和結算系統,促進貿易發展;另一方面,由於其具有分散、自主、匿名性質,容易造成經濟波動和助長犯罪活動發生。如何發揮數字貨幣的“天使”特性而消解其“魔鬼”特性,以數字貨幣引領的未來金融如何走向,這都是當下需要面對的問題。
數字貨幣的出現
支付和結算是經濟交往的基石。以往,人們都是通過一國央行發行的現實貨幣進行支付和結算,其優點在於穩定且有信用保證,但問題是手續複雜、速度緩慢。後來出現了電子支付和結算系統,但效率依然沒有實質性提升。隨著線上支付和結算的出現,效率有所提升,但成本不菲。在上述中心式的支付和計算系統中,貨幣支付和結算必須在銀行設立賬戶,受到各種規則限制。
比特幣是以點對點和去中心而著稱的數字貨幣,它可以繞開各種中心式管制而進行支付和結算。比特幣本身具有跨國性質,不受任何地理限制,可以在幾分鐘內傳送到全球各地。除了支付和結算之外,比特幣還有貨幣兌換的功能。除比特幣之外,全球範圍內出現了大量基於區塊鏈的數字貨幣,如以太幣、瑞波幣等,這些數字貨幣都具有分散式特點。
虛擬貨幣的自身缺陷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此類數字貨幣並未依託於有形的信用,而是通過激勵和共識機制而生成,這一機制稱為“挖礦”。由於沒有現實財產作為支援,比特幣並非真正的貨幣,只是存在於區塊鏈之上的一串字元,本質上是“虛擬貨幣”,一旦使用者和購買比特幣的人們對其喪失信任,其體系可能會隨時崩塌。
比特幣容易誘發系統性風險。一國通常由央行調整貨幣政策。但是,當虛擬貨幣被人們大量使用時,央行可能會失去通過調節貨幣供應來影響經濟的能力。同時,虛擬貨幣的發行條件預先確定,並且完全由程式碼決定,缺乏必要的靈活性。
比特幣缺乏必要的隱私保護。區塊鏈以透明的方式執行,利用技術可以識別和跟蹤數字貨幣支付,不僅能識別這些賬戶持有人的身份,還能識別財務交易歷史,賬戶持有人身份暴露會招致黑客攻擊,財務交易歷史暴露則會洩露商業祕密。
此外,比特幣在國家管控範圍之外執行,與現行法律之間產生緊張關係。譬如,為了控制利用貨幣進行違法犯罪,各國法律均要求使用者在銀行設立賬戶、提供基本的個人資訊。但是,比特幣系統向任何人開放,且使用者基本上是用假名註冊,不需要嚴格手續即可獲得,比特幣支付為洗錢、恐怖融資、販毒、逃稅等提供了便利。對此,2017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釋出公告,嚴禁各類代幣發行融資及“虛擬貨幣”相關的非法金融活動。
基於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的種種問題,一些經濟實體開始推出基於區塊鏈的穩定幣。如天秤幣以真實的儲備金作為信用支援,實質上是一種權利憑證,所謂的支付就是儲備金份額的支付。由此,此種數字貨幣開始迴歸到現實信用,而且由於其屬於有價證券,不再像比特幣那樣完全在法外執行。
央行數字貨幣的優勢
比特幣這類數字貨幣兼具天使和魔鬼的特性。如何去其糟粕取其精華,方法之一就是由央行發行官方的數字貨幣。因為,央行數字貨幣並非因“挖礦”產生,也不以資產組合作為信用擔保,而是以國家信用為基礎。
它是現金貨幣的數字化,不同於支付寶和微信錢包裡的貨幣,不需要和銀行賬戶繫結。和其他數字貨幣相比,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脫離網路,像紙幣那樣線上下支付。央行數字貨幣可以執行在區塊鏈之上,也可以不執行在區塊鏈之上,仍可發揮點對點、匿名支付的功能。所以,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真正的貨幣,既迴歸了貨幣的本質,又可以達到分散化支付和結算的結果。
概括而言,比特幣是虛擬貨幣,其本質上不是貨幣,是人們建立在認知共識基礎上在區塊鏈上執行的一串具有財產價值的符號,具有較高信用風險。天秤幣本質上是一種有價證券,較之於虛擬貨幣而言,以7000億美元的信用資產作為基礎,但是基於區塊鏈的開放性,其交易很有可能脫離儲備金,誘發新的風險。央行數字貨幣則是國家信用擔保、央行發行的法定貨幣,其在法律的軌道上執行,可以有效遏制違法的數字貨幣支付活動。譬如,基於區塊鏈數字貨幣的洗錢、逃稅等違法犯罪活動難以發覺支付人,這個問題在央行數字貨幣下可以輕易得到解決,其方法是對電子錢包進行跟蹤,通過大資料探勘找到相關支付人。
央行數字貨幣既能改造傳統貨幣的不足,也能享受數字貨幣帶來的好處,它同紙幣一樣是國家的法定貨幣,是數字經濟的必然產物。未來,數字貨幣是否會取代紙幣,既取決於社會的數字化程度,這是法幣全盤數字化的物質基礎,也取決於法律的規定,這是紙幣被取代的形式要件,二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