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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上次講到喬布斯迴歸蘋果後,與設計師艾夫一起設計出了時尚的iMac電腦,並讓蘋果公司擺脫了危機。

今天繼續講喬布斯的蘋果零售商店和音樂領域整合的產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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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布斯不僅是一位產品設計大師,還是一位營銷大師。

比爾·蓋茨曾說他是一個超級銷售員,因為他擅於包裝產品,也擅長通過廣告和媒體,讓產品給使用者留下深刻的印象,更擅長在釋出會上如何表現來擴大品牌影響力。

其實創業之初他並不精通此道。

剛創立蘋果公司時,他只會在大街上一家一家的去推銷,正如上學時和沃茲尼亞克推銷第一個合作產品“藍盒子”一樣。後來他得到馬庫拉的指點,才漸漸學會了如何銷售,給使用者建立品牌意識。

在1998年釋出iMac不久,那時的電腦的銷售,開始從本地的電腦專賣店過渡到了大型連鎖商店和量販店。

現在我們在電器店也見過,各種品牌電腦和手機會放在一個商店銷售。

喬布斯當時覺得他的產品太優秀了,怎麼能和其他垃圾一樣的普通電腦放在一個店銷售呢?這會拉低蘋果電腦的價值,而且營業員也不會去專業的介紹,使用者體驗感也就不好了。

於是他想到了開蘋果零售商店。

當時科技類店鋪都不在繁華地段的購物中心裡,而是在交通不太方便、租金相對便宜的地段。

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電腦並不是需要經常購買的消費產品。

但是喬布斯認為無論租金多貴,蘋果零售店都應該開在繁華街區的購物中心裡,因為客流量大。

此外,要向用戶灌輸品牌概念,蘋果零售店一定要有趣、簡單、時髦、有創意、時尚、具有使用者友好性。

那麼董事會同意他的想法嗎?當然不會。因為前面有過先例,有家電腦公司開過零售店,結果卻失敗了。

不過這些都沒關係,因為他是喬布斯!

他強勢換掉了董事會大部分成員,最後董事們批准開四家零售店試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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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他就緊鑼密鼓的籌備了,接受了朋友的提議,在一個偏僻的地方祕密建立了樣板店做實驗。

他花費了巨大的精力參與到這件事中,事無鉅細地關注每一個微小的細節。

六個月後,快要最終敲定零售店的格局時,喬布斯的一位下屬一覺醒來,又有了新的想法。他發現設計格局有著很大的缺陷,忐忑地提出了重新組織格局的新想法。

喬布斯精疲力盡,爆發了:“你知道這個變化有多大嗎?我他媽為這個商店玩命幹了6個月,你今天才告訴我全部都要改。”

但隨後他又平靜下來,決定從零開始重新設計。

在他的理念中,任何事都要做得極其完美,有一點瑕疪都是不能容忍的。雖然這意味著整個計劃要延遲幾個月,還要面對各種壓力,但他還是尊從內心,不留遺憾。

當時不光是董事會不看好蘋果零售店,外界專家們也對建立蘋果零售店各種諷刺挖苦,認為不出兩年就會關門歇業。

2001年5月,第一家蘋果零售商店終於開業。這家店處處都有他的影子,彙集了喬布斯的很多激情創意:立方體、標誌性的樓梯、玻璃,以及極致的簡約主義。

後來蘋果零售店的成功大家也都看到了。

雖然零售店僅佔公司收入的15%,但在製造話題和提高品牌認知度這些方面,做出了間接的貢獻,提升了整個公司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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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1年網際網路泡沫時,有專家認為電腦的核心地位即將結束。

這時喬布斯敏銳的意識到IT行業的下一個浪潮。

讓電腦成為一個“數字中樞”,整合各種數字裝置,包括音樂播放器、錄影機,以及相機。

可以用電腦連線並同步所有這些裝置,它也可以管理音樂、圖片、視訊、資訊。

喬布斯請Adobe為iMac開發一款出色的視訊軟體,被拒絕了。因為Mac的使用者太少,要單獨為它做一款軟體不太划算。

喬布斯非常生氣,因為80年代,是他讓Adobe成名。他覺得被背叛了,在困難時不伸出援手是吧,那等著瞧吧!

從此以後,他決定公司在任何領域,不僅是硬體還是軟體,甚至應用程式都要自己做,否則遲早受制於人。

早年請微軟為他的電腦編寫Word、Excel等,就是最好的例子,作業系統被抄襲,而失去了個人電腦的霸主地位。

所以,從1999年開始,蘋果為Mac作業系統開始製作應用軟體。

這些軟體包括Final Cut Pro、iMovie、iDVD,和Adobe競爭的iPhoto,車庫樂隊、iTunes,以及iTunes商店。

喬布斯是一個睚眥必報的人,幾年後報復了Adobe公司,使用者無法在蘋果的產品上安裝Adobe軟體。

蘋果是唯一一家提供軟硬體、數字裝置、應用程式整合的公司。儘管在個人電腦浪潮中,封閉體系競爭不過開放體系,但是在下一個浪潮中,這個封閉的整合體系,又恰恰佔有很大的優勢。

這又是為什麼呢?打個比方吧。

整合後,如果他的音樂播放裝置受歡迎,而裡面的歌曲又必須在他開發的軟體商店裡購買,而軟體商店只能安裝在自家的電腦裡,和其他公司電腦不相容,這不就帶動了電腦的銷售了嗎?

當時的IT行業,微軟做軟體,戴爾和康柏做硬體,索尼生產數字裝置,Adobe開發應用程式。但是隻有蘋果把這些整合到了一起,他一家把所有這些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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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在數字中樞戰略中的第一個突破是對視訊的整合。什麼意思呢?用火線把視訊傳到蘋果電腦上,然後通過iMovie編輯成一個作品,還可以把作品燒錄進一些DVD裡。

2000年時,音樂下載或燒錄CD非常流行,市場上有一些音樂管理軟體,但並不好用,在他看來是太爛了,但是也看到了機遇。

喬布斯又做了一件偉大的事,他把iTunes商店、音樂管理軟體和音樂播放器iPod整合,讓使用者聽音樂非常的方便。

他在產品上把極簡發揮到了極致。他覺得任何產品,都要讓使用者使用時覺得特別簡單好用。

那他又如何做出這一系列風靡世界的音樂整合產品的呢?

起初喬布斯率領團隊開發出簡單、有趣、方便的音樂管理軟體iTune和音樂播放器iPod。

以他的個性,只要親力親為參與的產品,時刻能把一流團隊成員逼瘋的脾氣,研發出來的產品肯定不會差哪去,更何況他還有著藝術家的審美觀點。

早已離開公司的聯合創始人沃茲尼亞克,在iPod推出後非常興奮,他說:“畢竟蘋果公司一直都在做硬體和軟體,現在它把兩者整合起來,效果更好。”

接著喬布斯又做出了iTune商店,他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拉攏了很多音樂公司,把每首歌曲的價格定為99美分。他還堅持在iTunes商店出售單首歌曲,而不僅是整張專輯。

他的談判能力是很少人能企及的,連蓋茨都驚訝不已,怎麼也想不通他怎麼說服那些音樂公司加入的。

當時傳統的唱片公司賺錢的模式,是在一張專輯中主打兩三首好歌,另外填充十來首一般的作品,然後一起打包出售。為了獲得想要的歌曲,消費者就必須買下整張專輯。

後來,喬布斯的iTunes商店,出售歌曲剛問世,在6天內就賣掉了100萬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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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出會當晚,微軟感受到了危機,非常擔心蘋果公司把iTunes引入到winndows。

要知道以前蓋茨可是打心眼裡瞧不起喬布斯的,因為喬布斯程式設計不行。他認為喬布斯不就是一個超級能忽悠的銷售員麼,就像我們現在,很多技術員瞧不起銷售員一樣。在喬布斯剛回歸後創新的iMac,他還諷刺的挖苦了一下。

後面我再講講他倆幾十年的恩恩怨怨。微軟抄襲了蘋果的作業系統,從而稱霸個人電腦領域,這讓喬布斯一直如梗在喉。

比爾·蓋茨打算再次複製蘋果的模式,奮起直追,但是事後結果證明,這次複製沒有成功。幾年後,微軟推出了和iPod外觀類似的Zune播放器,但是市場份額卻微乎其微。喬布斯評價說失敗的原因是因為微軟不懂音樂。

後來迷你iPod的釋出,讓蘋果行動式音樂播放器在市場上真正站穩了腳跟。

言歸正題,到了2007年,iPod的銷售收入佔到了蘋果總收入的一半。

那時隨著iPod的流行,從總統候選人、二線明星,到初次約會的人、英國女王,只要是戴著白色耳機的人,見面時都會被問到這樣的問題:“你的iPod裡面有什麼歌?”

有位作家,他說只要看你iPod裡的樂曲清單,你就像一本書一樣被打開了。暴露的不僅僅是你的喜好,而是你是一個怎樣的人。

為什麼喬布斯在音樂方面的整合,會獲得這麼大的成功?

因為他是一個懂音樂的人,從年輕時就是一名狂熱的音樂迷。他知道熱愛音樂的人需要的是什麼。

音樂也給了他很大的靈感,讓他學會了很多東西。

他希望最喜歡的樂隊創作的音樂,能進入他的iTunes商店,這也是他一直以來的心願。但是要完成這個心願真不是件簡單的事,然而最終還是如願了。

iPod帶動了Mac系列產品的銷售,為蘋果公司塑造了時髦的企業形象。

好了,今天就講述到這裡吧!

喬布斯是一位營銷大師,他先天的直覺大多數時候又是正確的,從而在建立蘋果零售商店上再次成功。

在追求極致方面,他的審美能力又往往不是其他領導者能夠複製的。同樣設想的產品,別人做出來的就是沒他的好。他不是第一個做音樂播放器的人,卻是能把它做到最好的人。

他在零售商店和音樂領域之所以成功,又與他敏銳的預見分不開。敢於創新,善於把握機遇,才是一位商業領袖的必備條件。

更多《喬布斯傳》解讀請翻閱我前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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