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重視商標保護,知名企業對於商標註冊更是格外上心,像小米公司、阿里巴巴集團、騰訊公司等等都是商標註冊大戶。
當然,這些知名企業往往都有自己的取名“法則”,例如小米公司幾乎註冊了含有“米”字的所有日常用詞,而騰訊公司名下與“微信”有關的商標就有1026件。
阿里巴巴集團則註冊了“阿里巴巴”、“阿里爸爸”、“阿里媽媽”、“阿里姐姐”、“阿里妹妹”等一系列“阿里XX”商標。
根據中國商標網資料,阿里巴巴集團於2013年12月26日申請註冊了第13812101號“微信用”商標,核定使用範圍為第41類的“安排和組織會議; 安排和組織專題研討會;”等服務,於2019年9月13日獲得初步審定。
2013年就申請註冊的商標,為什麼今年9月才獲得初步審定呢?
原來,阿里註冊的第13812101號“微信用”商標因與騰訊註冊的第9452607號"微信"商標、第12859370號"微信"商標構成近似,被商標局駁回。
商標被駁回後,阿里巴巴集團在法定時間內向原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原商評委)提出複審申請。阿里巴巴集團認為,第13812101號“微信用”商標是其根據企業發展需要所選定的商標,是為解決小型企業信用貸款而推出的一款服務。
原商評委經審理認為,第13812101號“微信用”商標指定使用的“培訓”等服務與騰訊第12859370號"微信"商標核定使用的“教育”等服務屬於類似服務。“微信用”商標與"微信"商標在文字構成、呼叫上相近且不易區分,若使用在類似服務上,易引起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已構成使用在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
“微信用”商標指定使用的“書籍出版”等服務與“微信”商標核定使用的“教育”等服務不屬於類似服務。故第13812101號“微信用”商標指定使用在"電視文娛節目,提供線上電子出版物(非下載),俱樂部服務(娛樂或教育),節目製作,娛樂,線上電子書籍和雜誌的出版,書籍出版"服務上的申請應予以初步審定。
歷經商標駁回、商標駁回複審,歷時近6年的時間,阿里巴巴集團的這件“微信用”商標終於獲得了初步審定。儘管如此,這件“微信用”商標最終能否註冊成功,或仍存在變數。
中國現行的《商標法》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係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
第13812101號“微信用”商標的異議期限自2019年9月14日至2019年12月13日止。也就是說,若是在12月13日之前都沒有人提起異議,這件商標就將被核准註冊。反之,那麼這件商標最終能否註冊成功將要打個問號?畢竟騰訊公司針對這件商標提起異議的可能性還是蠻大的。
在國家商標局檢索發現,阿里巴巴集團名下共有7件“微信用”商標,除了於近日獲得初步審定的第41類“微信用”商標,其餘6件的註冊類別為第9類、第16類、第35類、第36類、38類、第42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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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手機軟體類應該為統一商標,也就是通行證。比如:抖音的同一手機號裡另立個性商標,這給所交往的所有人帶來費解,錯蹤複雜,不能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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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商標氾濫成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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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你想想的那麼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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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寶寶,支付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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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化騰:勞資玩這麼大還是第一次這樣被人侮辱,特麼的連南山必勝客都沒辦法幫我找回失去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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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訊快註冊:巴巴用,阿里用,用阿里,用巴巴。
騰訊註冊:阿里田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