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烏鎮網際網路大會,阿里騰訊百度京東網易小米美團等知名企業都有參加,期間一場酒局曝光,甚是出名,幾乎是中國網際網路頂級酒局。
但唯獨缺少一位大人物,便是馬雲,事後被問起為什麼沒去,馬雲表示:這酒局搞得太幫派,而且沒人請他,這本該是一場像達沃斯亞布力那樣高階的網際網路大會,卻被一場酒局甚至桌上的菜名搶了眼,實在低俗。
其實馬雲清楚,這樣的酒局,自己迴避不去是有道理的,因為桌面上的人與自己有太多的牽扯,有複雜的利害關係,酒局不能輕鬆簡單,吃喝閒聊都不會自在。
酒局在我們成年人的生活工作中是不可避免的,但並非所有人都願意參加這些酒局,比如有的人身體不能喝酒,喝酒傷身,往往喝一次酒要難受甚至住院幾天,還有的人性格喜歡自在安逸,參加酒局要面對領導或者陌生,倒不如回家看看書聽聽音樂舒服。因此並非所有酒局都必須參加,要學會拒絕不良酒局,不要把自己寶貴的時間跟著別人消遣的方式浪費掉。那麼什麼樣的酒局不該去呢,大概分為以下幾類:
一、酒局上為陌生人或者與自己有利害關係的人。
也就是上面馬雲遇到的情況,世界網際網路大會本不該是吃喝玩樂的場所,參會大佬作為社會焦點,更不該張羅這樣的酒局來消遣,何況桌上的人都是今天合作明天競爭的關係,如果有利益合作或者競爭談判,可私下以茶相會。
看看這桌上坐馬化騰身邊的劉強東,前不久在美國酒桌上犯下的錯誤,事後要付出多大的代價才能挽回局面啊,可見有的人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參加一些酒局會引起怎樣的後果。
本人也深有體會參加陌生人酒局的尷尬,那次是跟一位同事在談事情,結果他臨時組織一個酒局,請他幾位關係密切的朋友,於是叫我一起參加,我由於事情沒有談完,想著在酒局上可以繼續的,於是留了下來。結果,六七個人,他們都很熟悉,只有我是個外人,他們興致勃勃地喝酒吹牛,我開始還跟著附和,後來只好在一邊煩躁地等待結束,又沒辦法起身離去,當然我們本該談的事情也沒能繼續。從那以後,再遇到這樣的情況,我只有藉口離開,即使有事情要談,也可以另約時間。
二、被老闆和領導帶著參加的酒局。
這恐怕是年輕人最為苦惱的一種情況,老闆每次說的是帶著你出去放鬆一下見見世面,其實就是叫個員工去為自己擋酒喝酒的,還有的老闆更是奇葩,專喜歡帶著女員工出去參加酒局,讓女員工跟朋友和客戶喝兩杯,自以為這樣顯得特有面子,要記住,這樣的酒局,要堅決拒絕。
可往往員工面對老闆這種情況,第一是害怕,老闆領導叫自己,必須服從,不敢拒絕,第二是心想是否老闆看自己工作幹得不錯,要提拔自己啊,所以衝鋒陷陣,在所不辭。於是每次都是喝到半夜才能回家休息,第二天卻照樣早起拖著身子去上班。
我曾經就見過領導喜歡帶女員工參加酒局的情況,那是多年前,我的領導每次酒局都喜歡帶公司一位東北女孩兒,原因就是那女孩能喝酒。我也是看到那女孩兒每次都在酒桌上被領導和客戶玩笑,喝不少酒然後自己難受,一年多,那女孩兒也就離開了公司,一是由於經常跟著某領匯出去參加酒局,而耽誤了自己許多本分工作,被其他領導同事不喜歡,有辭退的嫌疑,二是她自己也受不了這種頻繁的酒局了。但如果這女孩兒再到另一個公司,繼續這樣不懂拒絕垃圾酒局,結果還會是一樣悲慘的。
其實,這是一種自殘式地恭維行為,就是允許老闆對自己進行“合法傷害”,來表達自己的忠誠度,獲取老闆的信任。而這種酒局,對老闆來講其實只是一種消遣娛樂,員工在“我幹了,你隨意”的時候,老闆和他的朋友客戶卻正在一邊議論你的酒量甚至別的方面。
所以,這種酒局不要去,認真工作,在工作中取得成績,體現出自己在公司中不可取代的地位,才是真正該做的。而參加老闆領導帶去的酒局,不但自己容易當小丑,有時候還可能面臨失業危機,比如李嘉誠,如果看到員工吃飯時靠自己很近,就會認為該員工會溜鬚拍馬,於是開除了他;董明珠,有機會就看員工吃相,來分析員工特點,決定是否用人;曹德旺更有趣,跟員工吃餃子,吃完了問員工吃了幾個,答不上來就開除!
三、酒肉朋友。
這點許多人不理解,大家在一起喝喝酒交朋友怎麼能不去呢?其實,人生中從來都不會有一個朋友是靠喝酒交來的,“有酒有肉多兄弟,危難何曾見一人”。
酒肉朋友的酒局,完全是聲色犬馬的慾望聚集,甚至網上還會有這種觀點:沒有女孩兒的酒局還叫酒局嗎?也就是一幫油膩中年男,酒局中來個女孩兒就開始半葷不素,這種低階趣味的酒局,一定要遠離。參加這種酒局是純粹的浪費和消耗,如果不拒絕,人生很容易陷入一種困局,讓自己無限地墮落下去。
四、酒鬼。
這點甚至已經上升到法律層面,比如酒桌上四個人,其中一人因喝酒致死,其他三人都要負相應的責任。這種極端事件,往往就容易出現在有酒鬼的酒局上。何為酒鬼?其實就是喝酒沒有度。我曾經有位領導就是這樣,酒局中,有人問他酒量如何,他就伸出一根手指,別人以為是一杯或者一瓶呢,他自己開口卻說:一直喝。
如果這不是玩笑話,這大概就是酒鬼的表現,一直喝,有點常識都知道這是不符合實際的。喝酒原本是一種文化,也可以使人放鬆,適可而止,而酒鬼中了酒精的毒,每天中午喝了,晚上繼續喝,有一天不喝酒便會脾氣暴躁,有事兒出去喝酒自以為酒量大便沒有度量地喝到斷篇兒,沒酒局就自己組織酒局叫人陪著喝,甚至在家一個人也能喝到不省人事。
這樣的危險人物,要絕對遠離,因為說不準哪次,酒鬼會喝了酒做出害人害己甚至危害社會的事情。
那麼什麼樣的酒局是可以參加的呢?
一、人情。
生活是一張網,需要交織各個方面的人際關係,但何為人情,並不是肆無忌憚地喝場酒就有人情了,而是在生活中互相幫助彼此扶持過的關係。
比如我在去年因為工作,就麻煩過一位高中同學,而這位同學在校時與我關係只是一般,畢業七八年也從未聯絡過,但我知道某件事情需要他幫忙的時候,就找到了他,在事情辦好以後,也就坐一起喝了一次酒,聊起來高中生活和畢業後走過的路,這種聯絡感情的人情酒局,是應該去的。
二、親朋。
為什麼會有“遠親不如近鄰”的現象,這裡的“遠”既是距離上的遙遠,也是關係上的疏遠,可親戚之間的血緣關係又是剪不斷的,所以如果一些大家庭酒局不去的話,會讓自己與親戚之間的關係疏遠,陷入一種很尷尬的境地。
還有就是真朋友,比如從小就一起玩到大的小夥伴、好閨蜜,彼此特別了解,關係已經維持了十幾甚至幾十年,絕非酒肉朋友,這樣親朋之間的酒局應該去,大家也不會為難彼此喝到難堪。
三、宴請。
有一些宴請是一種社交基礎,比如朋友結婚的酒宴,應該去捧個場,比如公司季度或年度的慶功宴,要參加,參加這些宴請其實能體現出自己的社交標籤。
四、自己想去的。
我一直認可的人生觀點就是做自己,也就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既然這場酒局你有想去的理由,那就參加。比如有的人蔘加某(讀書、音樂、馬術、瑜伽、旅行等)俱樂部,俱樂部裡當然是一批志同道合的人,可能彼此並不熟悉,但同道中人有聚會,個人是想去的,便可以去,在酒局上做到適可而止,彼此交流更多的愛好知識,對個人而言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
但即使是自己想去的酒局,也要避免文章中講的四類不良酒局,以免被酒局拖累自己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