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辦理一張手機卡只需要一張身份證,現在工信部又出臺了新的規定,電信企業在實體渠道辦理入網手續,需要全面實施人像對比技術措施,只有人像對比一致之後才可辦理入網手續。也就是說以後手機號碼辦理入網不僅要認身份證號碼,還要認人臉了。
這種措施的出臺主要是為了防範出現使用者名稱下不知情辦卡情況的出現,利用這樣的人工智慧等技術手段的確是能夠深入治理二次倒賣電話卡等違規現象,並且正確引導使用者到正規營業場所購買電話卡,營造良好的通訊營業環境。但是這種做法也存在不可忽視的弊端,那就是這些人臉資訊也存在著被洩露的極大可能性,怕是離不法分子“賣臉”也不遠了。
而現在根據相關媒體的調查發現,人臉資訊的洩露和售賣早已經出現了。5000多張人臉資訊在網上被公開兜售,打包價只要10元。不止如此,廉價的人臉資訊在二手交易平臺和貼吧裡幾乎隨處可見,高清證件照5毛錢一張,照片、姓名、身份證照片、銀行卡和手機號“四要素”也只需要4元一份。這些還只是一些平臺網站上的,有很大的可能性人臉和和資訊並不一致,正確資訊被販賣的可能性還相對來說小一些。
但是想象一下,如果這些人臉資訊與之前的使用者手機號及個人資訊通過運用商渠道一齊被洩露或者售賣後果簡直不堪設想。此前運營商對於使用者個人資訊的保護就做得相當不到位,使用者對其信任度就不高,騷擾電話現象屢見不鮮,現在又再加上一個人臉資訊,除了關注治理不知名辦卡、二次倒賣電話卡現象,實際上也更應該關注一下運營商對於使用者資訊的保護,給使用者帶來更好的通訊體驗。
現在,隨著國內“刷臉”的應用越來越廣泛,特別是在公共服務領域中,這種形式給人們帶來的生活便利是巨大的。例如,刷臉領域養老金,讓更多行動不便的老人避免了跑腿的路途;搭乘 高鐵刷臉,減輕了更多的成本……但享受其便利的同時,也需要警惕其中的風險。
現在人臉識別上中國的技術遠比歐美等發達城市的發展要迅速得多,很重要一部分原因就是歐美地區的民眾始終對於人臉識別等生物資訊識別系統抱有很高的謹慎心理,這是許多國人需要注重、學習的地方之一。對於一些強制刷臉的應用場景,使用者需要有勇氣說“不”的權利,這樣才能實現“我的臉我做主”。在提醒使用者強化防範意識的同時,更需司法機關向不法之徒亮出法治之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