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日,工信部裝備工業司釋出《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徵求意見稿),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9日。
根據意見稿,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新車銷量佔比達到25%左右,智慧網聯汽車新車銷量佔比達到30%,高度自動駕駛智慧網聯汽車實現限定區域和特定場景商業化應用。純電動乘用車新車平均電耗降至12千瓦時/百公里,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新車平均油耗降至2升/百公里。
針對氫燃料電池汽車的發展,意見稿提出:要加快推動充換電、加氫、資訊通訊與道路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提升互聯互通水平和使用效率,鼓勵商業模式創新,營造新能源汽車良好的使用環境。
此外,為保證新規劃順利實施,意見稿還明確:建立新技術豁免機制,促進新業態新模式健康有序發展。這條與美國《自動駕駛法案》中的相關規定類似,將對車企自動駕駛汽車生產進行豁免,被豁免的自動駕駛汽車可以不用嚴格遵守現有的汽車安全標準和相關規定。該規定或將為後續發展自動駕駛汽車提供政策支援。
同時,意見稿還提出:要完善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建立與碳交易市場銜接機制。
不僅如此,意見稿還要求:2021年起,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用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制定將新能源汽車研發投入納入國有企業考核體系的具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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