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有多少人相信你?""30%?"她想了一會沮喪道,"最多10%。"
12月16日,劉強東案女主劉靜堯(音譯)的專訪再次引起熱議。
2018年8月末,劉靜堯和劉強東共赴美國明尼蘇達的一場商業晚宴。宴會結束後,劉強東送劉靜堯回公寓。凌晨,劉靜堯朋友報警,稱劉靜堯被劉強東強姦。劉強東因此被捕,18小時後被釋放,隨即回國。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劉靜堯說自己在校外公寓內被劉強東"折磨長達4個小時"。而劉強東方面始終堅持,雙方是自願發生性關係。12月,明州檢方決定,對本案不予起訴。
2019年4月,劉靜堯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逾5萬美金的賠償。
"我沒說我醉到躺屍走不了。如果我真的要仙人跳,為什麼帶一個男人在樓裡轉悠15分鐘?誰能想到劉強東會做出這樣的事?"劉靜堯至今也覺得無能為力,一個21歲的女人坐在一種有權有勢的中年男人裡,公眾是很難看到她有多害怕的。
劉靜堯堅決表示:"我不會主動和已婚男士上床的。我也永遠不會同意籤保密協議。"如果勝訴了,她會給中國女權組織捐49000美元,自己只留1000美元,但她絕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和解。
一名逮捕劉強東的警官在報告中寫道:"劉強東不明白髮生什麼了,也不覺得自己做錯。"在這份長達149頁的劉強東性侵案證據中,劉強東表示:自己受到劉靜堯主動邀請進到了她的新公寓,在車上兩人還曾激吻,回到公寓內更是一起洗澡,事後共枕熟睡幾小時。
而劉靜堯反覆強調,自己是被迫的:讓劉強東洗澡冷靜後離開,但他把我拉進了浴室,我幾乎拼盡全力和他搏鬥……被他扔到了床上。他太重了,我掙脫不開。
曾經劉靜堯不希望自己的名字被登上報紙,她不想任何人知道這件事情,她只需要錢、道歉。
但事發至今將近1年半,她什麼也沒有得到,除了無盡的謾罵和指責。"如果早知道會這樣,我在一開始就會毫不猶豫地報警。"
綜合華爾街日報、紐約時報、中國小康網
編輯/瞿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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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不說,半夜三更你帶一個男人去你的住處,並且在電梯裡是挽著別人的手臂的。劉被捕的時候穿的是男士拖鞋 ,一個剛剛搬家十幾天的單身女孩家怎麼會有男士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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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勝訴了,她會給中國女權組織捐49000美元,自己只留1000美元,但她絕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和解。”
一個未婚女子、留下男人在自己家洗澡,意欲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