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曾經是比特幣生態系統中最為著名的組織之一。但是,在治理、透明度及財務方面的缺陷,又最終導致了它在比特幣社群內失去了影響力。
它就是比特幣基金會,一個鮮為人知的組織。
2012年7月,為了促進和保護比特幣“分散式數字貨幣和交易系統”的去中心化和隱私特性,以及使用此類系統的個人選擇和財務隱私。當時在比特幣社群內擁有重大影響力的7個人聯合發起併成立了比特幣基金會,他們也是比特幣基金會的創始會員。分別是:
比特幣創始人中本聰、比特幣開發者Gavin Andresen、CoinLab執行長Peter Vessenes、BitInstant執行長Charles Shrem、MemoryDealers執行長Roger Ver、Engage Legal負責人Patrick Murck、Mt.Gox執行長Mark Karpeles。
作為一個非營利性組織,比特幣基金會採用類似於Linux基金會的開源機構運作機制。具體而言,它的主要任務包括:
1.標準化比特幣:支援比特幣基礎設施的建設,包括贊助核心開發團隊持續改進比特幣軟體來維持比特幣的優異特性,使其得到更多的尊重、信任和接受度;
2.保護比特幣:維護、改善、並從法律上保護比特幣協議的完整性;
3.推廣比特幣:作為比特幣社群的意見表達渠道,宣講比特幣的技術與理念,澄清公眾對於比特幣的誤解、曲解和誤傳,提高比特幣的聲譽。
同時,比特幣基金會的原章程還規定:基金會應進一步要求,任何屬於基金會宗旨範圍內的分散式數字貨幣,應該是去中心化和私密的,並且其支援個人選擇和財務隱私。
可實際上,比特幣基金會的目標似乎從來沒有完全的明確過。
在最初的實踐中,比特幣基金會的主要工作包括三個方面:
1.支付比特幣開發者的工資
2.安排比特幣會議
3.向監管機構推廣比特幣
比特幣基金會的治理結構比特幣基金會的治理結構相當複雜和神祕。基金會成員分為3類:個人、企業和基金會創始人,並由董事會來管理。而基金會本身則由會員費來贊助。
董事會最初由5名成員組成,這5人的席位也相應的分為3類,其中2個席位來自個人會員,2個來自企業會員,1個則來自創始會員。按照基金會的章程,董事會每兩年一屆,期滿後重新選舉各個董事。第一屆董事會的組成如下:
1.個人類董事:比特幣開發者Gavin Andresen和電子貨幣專家Jon Matonis;
2.企業類董事:比特幣支付公司BitInstant執行長Charles Shrem和MT.Gox交易所執行長Mark Karpeles;
3.創始人董事:比特幣礦池服務/交易所CoinLab執行長Peter Vessenes。
這其中,除了Jon Matonis之外,其餘的4名董事會成員都是基金會的創始會員,而Jon Matonis本身也是基金會的發起人之一。也就是說,在基金會的開始階段,董事會成員基本上都是創始會員,這也為比特幣基金會日後的衰落埋下了伏筆。
後來,就有批評人士就指出:比特幣基金會的治理結構賦予了最初的創始人太多的權力,而基金會的新成員本應能夠以創始人的身份加入。
2013年9月24日,比特幣基金會又選舉了兩名董事會新成員,使得董事會的成員人數達到了7人。這兩名新成員分別是:《比特幣雜誌》公關經理,有美國政治及國際政治經驗的 Elizabeth Ploshay(個人類董事)和矽谷投資公司“Ribbit資本”創始人Meyer Malka(企業類董事)。
2014年1月28日,Charles Shrem宣佈從董事會辭職。而在辭職的兩天前,他在紐約肯尼迪機場因洗錢和無證匯款相關犯罪被捕。2014年12月,Charles Shrem最終被判有罪,判處兩年監禁。
根據後來的報道,Schrem被判重罪的主要原因是,Schrem明知道他的客戶想要比特幣是為了在“絲綢之路上”購買非法毒品(或者該客戶是想把比特幣提供給其他想購買非法毒品的人),但是Schrem仍然為他提供了支援。
就在Schrem辭去董事會成員還不到一個月,基金會的另一位董事會成員Mark Karpeles也宣佈辭職。原因是他所執掌的Mt.Gox交易所破產了。
之後,Brock Pierce和Bobby Lee 被選為新任的董事會成員(企業類董事)。
但是,Brock Pierce被任命為董事會成員也存在著很大的爭議。作為一名藝人兼企業家,Brock Pierce在12歲時就進軍演藝圈,出演了《冰上特工隊》,但是這名前童星後來被指控涉嫌參與了20世紀90年代末發生的一起兒童性虐待事件。儘管Pierce當時還不滿20歲,但他已經是網際網路視訊初創公司DEN的聯合創始人。
這些指控最終導致了Pierce和他的合夥人Marc Collins-Rector從DEN公司辭職。據路透社報道,法庭記錄顯示,Collins-Rector對參與虐待兒童有關的罪行供認不諱,而Pierce則支付了21000美元解決了一項相關民事訴訟,而其它指控,Pierce均予以否認。
但是,當時對於比特幣基金會最大的爭議,其實並不僅僅是Brock Pierce能夠當選董事會成員。更大的爭議來自於比特幣基金會在Mt.Gox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
2014年2月28日,當時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所Mt.Gox申請破產保護。其執行長Mark Karpeles也被指控從管理客戶資金的公司名下賬戶將合計約3.21億日元資金匯至外部賬戶,涉嫌盜用公款以及操縱資料而鋃鐺入獄。
但是,當時在Reddit社群的一個匿名貼爆料,比特幣基金會一直都知道Mt.Gox交易所存在鉅額的比特幣虧空,但是他們選擇了隱瞞。甚至還通過種種方式幫助Mt.Gox交易所來填補資金漏洞,而這些努力在三年後面對Mt.Gox交易所更大的虧空後終於化為了泡影。
根據那份匿名貼的內容,在2011年Mt.Gox交易所丟失了40萬個比特幣時,比特幣基金會就想辦法補救了15萬個。但是在2014年,當Mark Karpeles聲稱Mt.Gox交易所存在100萬的比特幣缺口,比特幣基金會已經無力挽救,在“危機戰略草案”被洩露後,Mt.Gox交易所宣佈破產,這個曾經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幣交易所轟然倒塌。
值得一提的是,帖子中還說Mark Karpeles個人擁有40萬個比特幣,但是並沒有賠償給使用者,而且在Mt.Gox宣佈破產之前還允許使用者存入法幣。
事實上,由於當時比特幣的生態還相對較小,而Mt.Gox作為是當時最主要的交易所,在某種程度上與比特幣基金會有關聯幾乎是不可避免的。
就比如,基金會創始成員Roger Ver就曾在Mt.Gox 交易所倒閉前,還向Mt.Gox 的客戶擔保該平臺擁有償付能力;而基金會最初的主席 Peter Vessenes (很多人認為他擁有一部分Mt.Gox股權)捲入了與 Mt.Gox 相關的各種法律糾紛,原因是失敗的商業夥伴關係。
2013 年,Peter的公司Coinlab起訴了Mt.Gox,索賠資金7500萬美元。截至2019年8月,Peter向Mt.Gox索賠160億美元(約合16萬億日元)。而這一數額,足以有效阻止Mt.Gox 債權人分配剩餘的資產,這也是Mt.Gox債權人至今感到沮喪的一大根源。
Mt.Gox事件使得比特幣基金會聲名狼藉。2014年底,在重重壓力之下,比特幣基金會對其治理結構作出了以下改進:
1.董事會成員任期由3年減為2年;
2.創始人董事會席位被取消;
其實試想一下,如果2011年Mt.Gox第一次出現鉅額虧空的時候,比特幣基金會就任其破產,由於當時的比特幣市值有限,40萬枚比特幣價值只有幾百萬美元,對於投資者的傷害也就不會有後來那麼大。
但是通過這次事件,我們也看到了比特幣所展現出的非凡的一面。就比如,在傳統世界,比特幣基金會能夠印鈔,那麼可能早就擺平那次事件了。2009年5月,美聯儲賬面虧空9萬億美元,面對國會代表質詢時,相關人員無言以對,可是後來呢?不了了之,印鈔解決問題。
而比特幣的非凡之處在於,你無法憑空創造比特幣,同時市場也不在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的控制之中。所以Mt.Gox的破產,和比特幣基金會的淪落,在劇本的一開始也許就已經寫好了。